12.19 曹熙被公訴、李維被查

曹熙被公訴、李維被查

內蒙古檢察機關依法對曹熙涉嫌受賄、貪汙、濫用職權案提起公訴

日前,內蒙古赤峰學院原黨委委員、紀委書記曹熙(副廳級)涉嫌受賄罪、貪汙罪、濫用職權罪一案,經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交辦,由巴彥淖爾市人民檢察院向巴彥淖爾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曹熙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巴彥淖爾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曹熙利用擔任赤峰市巴林右旗旗委副書記政府旗長、旗委書記,赤峰市審計局黨組書記、局長,赤峰學院黨委委員、紀委書記的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特別巨大;利用擔任赤峰市巴林右旗政府旗長、旗委

書記的職務便利,侵吞公共財物,數額巨大;在擔任赤峰市巴林右旗政府旗長、旗委副書記期間,濫用職權,致使國家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貪汙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12月18日,內蒙古紀委監委發佈消息,二連浩特市委副書記李維(正處級)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經自治區紀委監委指定,目前正在接受錫林郭勒盟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李維個人簡歷:

李維,男,漢族,1969年12月出生,大學學歷,江蘇省東海縣人,1997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1年8月參加工作。

1991年8月至

1999年4月,二連浩特市委宣傳部工作;

1999年4月至2000年6月,二連浩特市委辦公室工作;

2000年6月至2002年6月,二連浩特市委辦公室督查室副主任;

2002年6月至2003年4月,二連浩特市口岸辦副主任;

2003年4月至2004年2月,二連浩特市委政研室主任;

2004年2月至2007年2月,二連浩特市委副秘書長、政研室主任;

2007年2月至2011年9月,二連浩特市委秘書長、黨組成員;

2011年9月至2016年8月,二連浩特市委常委、秘書長;

2016年8月至今,二連浩特市委副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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