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7 凌云“五全”抓实村级集体经济

“我们村集体经济去年收入5.8万元,主要是依托资源优势,成立合作社,集体养鱼、资源租赁等。”谈起村集体经济,凌云县伶站瑶族乡浩坤村第一书记刘栋明如是说。

凌云“五全”抓实村级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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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坤村在发展村集体经济工作上可谓使出浑身解数,全力突破瓶颈,多渠道多措施,不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据刘栋明介绍,该村整合村里的农家乐、游客购物中心和其他旅游资源,组织专业合作社与县旅游投资公司合作共建、资源共享,为旅客提供吃饭、住宿、购物、景区介绍等服务,每年合作社收入的2%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2017年浩坤村集体获得旅游分红收入1万元。依托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打造“浩坤湖鱼”品牌,供应区内外市场。浩坤湖每年养鱼产值达100万元以上,专业合作社把养殖利润的5%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2017年浩坤村集体获得养殖分红收入2.5万元。出租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空闲办公楼和宣传栏,同时出租集体滩涂、荒地,每年获得2.3万元的租金收入。

凌云“五全”抓实村级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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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浩坤村每年村集体经济固定收入在6万元以上。浩坤村多种方式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只是凌云县不断突破村集体经济工作瓶颈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凌云县围绕“工作队伍全配强、基础资产全整合、发展基金全覆盖、资金监管全过程、发展效果全达标”的“五全”目标,进一步加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力度。

凌云“五全”抓实村级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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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队伍全配强。凌云县始终将配齐配强工作队伍放在首要位置,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供组织保障。成立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办公室,进一步强化责任领导,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县委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紧抓好。结合2017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优配强村民合作社班子,把在村里有威信、想干事、懂经营、会管理的经济能人、返乡农民工、复退军人、退休干部等人员选进村民合作社班子,同时加大业务和实用技术培训、组织外出考察学习,为他们创建好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良好平台。2017年以来,全县共组织村(居)民合作社社管会社长、社监会监事长、合作社负责财务的人员业务培训3期347人次,组织外出崇左、河池等地考察学习先进经验3期78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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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资产全整合。凌云县对各村(社区)“三资”进行进一步排查摸底,开展清产核资和确权登记,对村集体土地、荒山、林地、房屋等资产资源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健全村集体经济“三资”台账和产权明晰的资产管理制度,对清理出来的资产资源,分别采取集约经营、合作经营、抱团经营的方式,让“死资源”变成“活资产”。2017年,凌云县通过整合和盘活资产、资源、资金,实现41个村(社区)有集体经济收入,最高达3.85万元。对清理出来的资产资源,分别采取集约经营、合作经营、抱团经营的方式。委托龙头企业或经济能人实施经营,将有限的资产资源通过经营质量的提高、投入的集中以及经营方式的调整来提高效益,增加收入。村民合作社以经过确权的村集体资产资源作为股份入股,与村里的种养大户合作经营,实现资产共享,合作共赢;对集体“三资”匮乏的村(社区),对地域相邻,产业相近的村(社区),通过流转村民土地进行开发利用,作为参与村的共有资产资源,共同发展特色种养、加工等产业,实现股权收益,带动致富。由广西凌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牵头,泗城镇后龙、品村、白马等6个村抱团入股发展石材加工,2018年预计每个村可达2.5万元以上。在此基础上,凌云县正通过与广西县城科学发展促进会进行洽谈,计划引进专家组进驻,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进行详细规划,力争全面整合村集体“三资”,创新发展路子,实现一村一策,使各村(社区)的收入路径更有可操作性,收入来源更有可持续性。

凌云“五全”抓实村级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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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基金全覆盖。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大优惠政策扶持力度,让各村(社区)特别是贫困村选准选好自主经营、村企共建、村社共建等路子,提升农村集体经济自我“造血”能力和自我发展水平,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全覆盖。2016年~2017年,凌云县先后统筹了7200万元投入到全县110个村(社区)作为村级集体发展基金;今年以来,在继续为每个村(社区)整合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20万元的基础上,再次为每个贫困村整合注入发展基金80万元、每个非贫困村(社区)整合注入发展基金40万元。目前,全县已完成整合资金5262万元投入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与此同时,全面加大政策支持,对于养殖及桑蚕、烤烟、茶叶、油茶、水果等农业产业,采取“村集体+合作社(企业)+基地+农户”的模式,将以往政府直补到农户的产业发展资金,改为村集体产业奖补资金。村“两委”和村民合作社组织农户积极发展增收致富产业,县财政根据县政府奖补方案,把奖补资金拨付给村民合作社,合作社按协议兑现给农户,再按协议分配服务费用及产业红利作为集体经济收入,实现“农户增收、合作社壮大、村集体获益”的“三赢”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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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监管全过程。凌云县加大对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资金的使用管理力度,严格规范村级集体经济资金监督和管理。由乡(镇)纪委、财政所和农业经管站牵头,充分利用各村村民合作社监督委员会,定期组织村集体经济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村级集体经济收支执行情况等方面的检查,做到全程监督,及时纠正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由村民合作社严格按财务公开的要求,对村集体各项经济收支情况按时向全体社员公开,每年年初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上年度集体经济收支情况,接受社员监督。同时,认真按照“村财乡管”的原则,建立健全村集体人员管理、重大事项决策、资金使用、利益分配程序和机制;对村集体资金的使用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对离任村(社区)“两委”干部和村民合作社成员及时实施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确保村集体的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广泛惠及农民群众,确保村级集体资金安全。

凌云“五全”抓实村级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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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效果全达标。凌云县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发展产业为重点,因地制宜选择发展模式,通过加强组织管理、加大投入等措施,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实现每个行政村(社区)健全一个具有发展活力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培育一个带动集体经济发展的经营主体,培植一个以上可持续增收的集体经济项目,建立一套激励集体经济发展的灵活机制,健全一套规范集体经济健康发展的管理办法,并逐步形成村级集体经济自我发展的良好机制。通过努力,凌云县各村(社区)都有了可持续健康发展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路径。据统计,凌云县已脱贫的18个贫困村已全部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达2万元以上;2018年,确保已脱贫出列的18个贫困村和预脱贫的20个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3万元以上,其他每个村(社区)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均达2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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