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0 兴平一村干部欠人8000元拒不偿还 被法院拘留15日

阳光讯(记者 李刊)6月6日上午,兴平法院执行干警果断出击,依法对“老赖”张某拘留15日,捍卫当事人胜诉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彰显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心和信心。

据了解,张某原为某村干部,2013年7月张某向同村的杨某借款30000元。2014年底,张某向杨某归还了22000元,剩余8000元一直未偿还。之后杨某多次索要,张某总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偿还。无奈之下,杨某向兴平市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判决张某偿还杨某8000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杨某申请执行。执行干警多次传唤张某来法院,劝导尽快履行生效判决。然而,张某拒不配合执行工作,而且态度蛮横。

6月6日上午,执行干警再次来到张某经营的企业,督促其履行法定义务。执行干警苦口婆心,张某百般抵赖,始终拒绝向杨某偿还剩余8000元。执行干警依法将张某强制带回,实施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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