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父亲低头看手机3岁幼童独自下车被货车撞死,货车该担责吗?有什么法律依据?

会思考的皂角树


就在6.11日, 湖南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三岁幼童不幸的被货车卷入左侧车轮下,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而这起交通事故的背后,通过监控我们发现,这居然和父亲看手机有关。



监控里,可以看见开越野车的父亲靠边停车。

后就从驾驶室里出来后,一直低头玩手机

结果三岁的幼童自己从副驾驶出来,从车后方直接向马路对面走去。


恰好当时一货车和一白色越野车在这里会车。



由于刚过路口,加上看的出来事发地车辆行人较多,又是狭窄的路会车,看的出来货车速度并不快。

这时候未成想到的是孩子紧跟越野车后面,最终不幸被碾压。如此重量级的车,因此孩子还是不幸去世。


该事件,监护人将承担最大责任,如果货车没有超载,超速,那么没有责任,其实通过视频也看得出,由于当时的环境,又是会车,真的速度不快,尤其事发地属于视线盲区

因此很可能司机不会承担任何责任,但是根据规定依然会承担10%责任,你们可以理解成人道主义赔偿。

因为根据法律规定,非机动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就算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也要承担不超过10%的责任。

对于司机其实别人有保险,即使真承担责任也不多,而对于这个家庭却损失的是一个生命,不知道其孩子父亲作何感想

要说玩手机出事,这事也不是第一次了。比如下图这个女性,带着自家孩子过马路,全程都忙着自己玩手机,最终孩子不幸被车撞了,所幸受伤不严重



更离奇的还有玩手机的,被撞骨折,结果撞她的却是自己老公。



手机好玩吗?肯定好玩,但是为了手机付出这样的代价,值得吗?肯定不值得,危险地方玩手机,本身就是对自己,对他人安全不负责,尤其为人父母,更是应该时刻注意自己孩子的安全,这下自己亲爱的孩子死了,很可能会后悔一辈子吧,但是世上有哪有后悔药卖呢?早知道如此,就少玩那一会儿手机。看得下孩子多好啊,真是可怜这个无辜的孩子了。

做父亲的如何面对孩子的母亲,面对孩子的其他亲人呢?


廖彩琳律师


3岁的孩子就这样意外身亡实在令人心痛!

看了这则新闻,又看了几遍视频,个人认为,这事儿货车司机真的不该担责。

我们看图说话:

▲孩子的父亲将车辆停靠在铜藕路的一侧。

▲随后下车站在驾驶室一旁低头看手机。


▲这时,副驾驶的车门打开,原本坐在车内的小男孩自行打开车门去找父亲,而孩子的父亲并未发现异样。

▲此时,一辆白色的越野车从铜藕路驶出,另一侧一辆货车右拐进铜藕路,两车会车。


▲孩子从车后方径直向马路对面跑去,小孩个子小,货车驾驶员明显处于一个视线盲区。

▲惨剧发生,孩子被大货车撞倒后卷入左侧车轮下。随后,孩子被送医急救不治身亡。

▲目前,孩子家长和肇事车主正在协商赔偿事宜。

在为孩子惋惜的同时,很多网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1,带孩子怎么能只顾玩手机?这父亲不合格!

2,这么小的孩子怎么能从从里面打开车门的?不是有汽车儿童锁吗?

3,痛心!身为父母要谨记看孩子就不要看手机。

4,货车无责,自己孩子不看好!

5,最可怜的就是货车司机了。

就目前公布的视频来看,货车司机没有超速,没有违规驾驶,而且处于视线盲区,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刹车,真的不应该为这件事埋单。

最后,还是提醒一下广大父母,带孩子要专心,小孩子没有危险意识,做父母的既然把孩子带出来,就应该时刻留心孩子的安全。切莫因为一时大意,悔恨终身!


夜雨如书


事实:

6月11日,湖南株洲一辆越野车停在路旁,男子下车后低头看手机,3岁的儿子自行打开车门突然跑向马路对面。对向一辆货车刚好驶来孩子被撞后卷入车轮最终因抢救无效身亡。

责任

就目前的事实来看,孩子的父亲作为监护人,在孩子仅有三岁的情况下,自顾自的玩手机,未能及时阻止孩子横穿马路是案件发生的根本原因。而货车司机在会车时速度能看出来并不快,而且因为孩子年纪还小,出于司机视角盲区的情况下,难以及时发现。所以个人认为本案当中司机无责。

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在机动车与行人发生碰撞时,即使货车司机无责也应当承担10%的责任。但是承担责任也无法挽回悲剧的发生,对于该案而言,无论是司机还是孩子,都是无妄之灾,孩子的父亲作为监护人下车之后只顾玩手机,确实是太不应该。

尽管目前双方在协商赔偿数额的问题,但是我想无论是孩子的父亲还是货车司机,都不希望这种事情发生,所以与其如此,为何当初不能及时看管好自己的孩子,毕竟孩子的认知有限,无法意识到危险的存在,但是作为父亲,却不能给予孩子必要的保护,这名父亲才是最大的失职者。


麋鹿说法


6月11日,湖南株州发生一起车祸,一名3岁幼童不幸卷入一辆货车车轮下,碾轧身亡。


这起交通事故竟然和孩子的父亲看手机有关,可倒霉的是货车司机。看看这位不称职父亲当时都干了什么?

其父将车停靠在铜藕路口约二十米处,随后下车站在驾驶室一旁低头看手机。这时3岁小男孩自行打开副驾驶的车门去找父亲,而孩子的父亲什么都没察觉,男孩从车后方径直向马路对面跑去。这时,一辆白色箱式货车右拐进入铜藕路,巧的是一辆白色越野车驶出铜藕路,两车交会,挡住了货车的视线,恰在这时,男孩己经跑到了货车左前轮下,正是货车视线盲区之内,不幸卷入车轮之下,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1、假设这位父亲下车后不看手机,把两侧车门锁死后再干别的事情;

2、假设这位父亲下车后一同把男孩抱下车一起走;

3、假设副驾室安装了儿童座椅,就算男孩自已能解开安全扣,但一定得需要很长时间才能解开,必竟孩子太小解扣是很困难的,这段时间两车会车早已完成,货车或早已驶过,这一幕就可以避免。

4、假设车没停在繁华路口,而是停在一个相对安全的地点,也不致于发生这种悲剧。



现实说明了,手机能给人们带来诸多方便,也会给人们带来不可予测的危险,这位粗心的父亲究竟是在看微信,还是在发微信,还是在找百度,如此的聚精会神,致使危险降临竟毫无察觉,好端端的一个幼小生命就这样消失了,令人痛心。这个当父亲的,实在是不称职。

这次事故,货车一没超速,二没越线违章,问题就发生在了两车有交错,货车有盲区这两条客观原因上,算货车司机次责都是冤枉的。最好的结局是两家协商解决好,必竟是一条鲜活的生命。

其实在这里讨论谁是谁非己经没什么必要了,希望更多的孩子家长能够认真履行好监护人的责任来,让孩子远离一切危险加害,这才是今天讨论的重点。


打开车窗看景色


作为汽车的驾驶员,时刻观察行驶过程中的状况,是行车安全的第一要素。虽然很多时候,有很多的意外状况是驾驶员无法预料或者判断的。但是,在路况复杂,或者可能预知的危险情况下,应该远离危险源。货车离离该车太近,是属于驾驶员的行驶经验不足,预判不够充分,应该留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并缓慢行驶。

作为孩子的父亲,负有必要的次要责任。对于一个没有安全认知的幼童,没有做好充分的安全保护措施,也没有带着孩子一起下车,远离危险。这是做父亲的最大失职。

如果非要按全部责任划分,作为普通公民以曾经的案例来看,可能以货车6成责任,家长4成责任比较合适。其实,我也觉得货车司机挺怨的,明明是孩子父亲没有监管好才导致的悲剧,却由货车司机承担主要责任。

但是从司法实践和社会安定来说,死者为大,很大的责任由保险承担,真正司机承担的部分很少了,不会对司机的家庭造成不可磨灭的影响。从根本上稳定了社会,缓解了基本矛盾。也让家属从内心得到一定的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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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天评地盐城哥


应该!毕竟是撞死人了吗?一条性命。赔偿人家是应该的!至于孩子家长他的错误吗?其实他的代价是蛮大的!失去了孩子,没有遇到这种事情的人永远不会懂得这种痛苦。他们后半生会活在自责,悔恨,懊恼之中!既然是交通事故,依法办事。作为汽车的驾驶员,他有责任观察车马行人一切的动向!他没有察觉到,是应该负责任的?这次事故最终讲的还是赔偿。人民法院自有公论!愿小宝宝一路走好!


年轮154445785


本该是其乐融融一家亲的场景发生了惨剧,对于这件事情应该立刻报警,根据交警出具的事故人定责任书来判断赔偿金的多少,司机是否有违法行为。司机承担责任那是一定的但是承担责任多少要看事故责任书。毕竟监护人在儿童过马路时间没有看好自己孩子。事情处理宜早不宜晚。最好找一个律师去处理毕竟是专业的,可以为你找到最大的补偿。



如果感到不公平,你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然后根据结果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建议尽快委 托,以维护你最大的合法权益,以减少你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以免错过最佳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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