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5 “老賴”注意了,欠錢不還會有牢獄之災

一些失信被執行人錯誤地認為,拒不執行法院判決只是小事,不犯多大法。可實際上,對於“老賴”們來說,帶來的不僅是信用汙點、乘坐運輸工具或者銀行借貸等不方便,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付出慘痛代價。5月15日,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向社會發布了近年來10起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典型案例。法官點評、分析了其中四起案例。

案例一

2014年3月3日,灤縣人民法院對徐某某訴李某、謝某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作出民事判決,判決李某、謝某某償還徐某某92萬元借款及32萬元利息。判決生效後,李某未履行義務。2014年5月,李某將坐落在灤縣某鎮某村的房產抵押給唐山市某投資公司,貸款320萬元償還他人債務。2017年4月,李某因拒不執行判決罪被灤縣公安局刑事拘留。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後,灤縣法院經開庭審理認為,李某抵押廠房借款320萬元,具有執行法院判決的能力,但其並未執行法院判決而是用於償還其他債務,致使法院民事判決無法執行,情節嚴重,已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依法判處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

法官點評:被告人李某未在法定期限內予以上訴,說明其已認可並服從法院判決,且應當知道法院判決給付內容應當優先於其他債權。本案被執行人李某明顯有履行能力,但其以不知判決書生效時間等理由,未在法律文書確定的期限內履行義務,且抵押貸款優先償還其他欠款,致使法院生效判決無法執行,情節嚴重,必須依法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

案例二

2010年11月18日,被告人葉某某向原告蘭某某借款40萬元,到期後葉某某未履行還款義務。蘭某某將其訴至唐山市豐潤區人民法院,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確認葉某某於2012年1月20日前償還蘭某某借款。2013年7月,因葉某某未履行還款義務,蘭某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7月5日,豐潤執行大隊向葉某某發出執行通知。同年10月,葉某某收到徵地補償款1383267元后,未履行民事調解書所確定的義務,而用此款償還他人借款。豐潤執行大隊經多次執行,葉某某仍拒不償還蘭某某欠款及利息,故將其涉嫌拒執罪的材料移交公安立案偵查。2016年10月,豐潤法院對葉某某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

法官點評:本案中,被執行人葉某某得到徵地補償款後,完全有能力執行法院生效民事調解書所作出的調解,而被執行人拒不履行法律義務,其行為已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依法追究了葉某某的刑事責任,不僅保障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也為“老賴”們提了個醒:有能力履行但拒不執行,要為此付出應有的法律代價。

案例三

因拖欠某物流公司運費41萬元,薛某某被告上法庭。2015年12月,樂亭縣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將薛某某妻子王某名下的一輛汽車予以查封。之後,法院經審理作出判決,薛某某賠償某物流公司運費款及相關費用共計42萬餘元。判決生效後,薛某某未履行義務。2016年2月,某物流公司向樂亭執行大隊申請立案執行。經查控,除審判過程中被查封的車輛外未查到其他可供執行財產。薛某某的妻子王某明知該車已被法院查封仍故意隱藏該車,致使無法執行。樂亭執行大隊將被執行人薛某某規避執行、涉嫌犯罪的材料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2016年11月,樂亭縣公安局依法扣押該車。2016年12月,薛某某、王某轉賣該車,償還了涉案款項,履行判決所確定法律義務。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後,樂亭法院以犯非法處置查封的財產罪,分別判處薛某某、王某判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

法官點評: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罪,是指隱藏、轉移、變賣、故意損毀已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情節嚴重的行為。本案中被執行人薛某某、王某明知汽車已被查封,仍予以轉移、隱藏,致使生效判決無法執行。雖然薛某某、王某在公安偵查階段轉賣該車,償還了涉案款項,但由於其逃避執行主觀故意明顯,情節嚴重,仍被依法提起公訴,最終得到應有的懲罰。

案例四

原告杜某某與被告蔣某某合夥糾紛一案,玉田縣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決,判令蔣某某給付杜某某779842.74元。民事判決生效後,蔣某某未履行判決所確定的賠償義務,杜某某向玉田執行大隊申請強制執行。在執行過程中查明,蔣某某為逃避執行,在訴訟中將其所有樓房出售,並與妻子王某某離婚,二人家中均無貴重物品可供執行,且蔣某某自離婚後下落不明。2008年8月,執行幹警通過工商銀行查詢到蔣某某自2006年4月10日開戶至2007年6月21日有存款記錄五筆,合計金額31100元,且被蔣某某將大部分存款取走。玉田執行大隊遂以蔣某某涉嫌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將案件相關材料移送公安機關偵查。之後,玉田縣公安局將蔣某某予以刑事拘留,通過辦案人員反覆做勸導工作,蔣某某向法院承認錯誤並積極籌款履行了法律義務。該案經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後,玉田法院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蔣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緩期二年執行。

法官點評:本案被執行人蔣某某為逃避執行,在訴訟中將所有樓房出售並與妻子離婚,顯然屬於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且躲避執行,下落不明,情節嚴重。雖然在被公安機關抓獲後將執行款全部履行到位,但由於其逃避執行情節嚴重,仍被提起公訴,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自屬罰當其罪。

抗拒執行可能牽涉三大罪名

據介紹,根據我國刑法,抗拒執行很有可能會牽涉到三個罪名: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罪,妨害公務罪。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從近幾年的情況來看,該罪的主要表現為轉移、隱匿、低價處分財產。

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罪: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條規定, 隱藏、轉移、變賣、故意毀損已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該罪主要表現為針對法院已經保全或執行中已經查封了的財產惡意處分變現,以逃避債務,其中又以處分保全財產的為多數。

妨害公務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規定,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該罪主要表現為暴力對抗法院的執行活動,聚眾鬨鬧、衝擊執行現場,圍困、毆打執行人員,致使執行工作無法進行,被執行人逃脫,最終使得拘留、拘傳被執行人的措施無法實現。

當前,多部門通力協作合力解決執行難、嚴厲打擊拒執犯罪的執行攻堅行動正在如火如荼地進行。唐山中院敦促那些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等犯罪行為人,放棄僥倖心理,抓緊自動履行,爭取寬大處理。同時,也希望申請執行人和廣大人民群眾積極查找和舉報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等犯罪行為人及其線索,對“老賴”形成“過街老鼠人人喊打”的高壓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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