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電死人的是電壓還是電流?

無敵的佐菲又倒下了


我是電工。

我師傅臨終前曾經對我說,電門沒拉千萬別摸220電,這是一個絕招,臨終前傳授給了我。

多年來,我終於領悟出一個道理,電壓越高電人越狠。

也就是說,30伏的電壓不電人,60伏的電壓也不電人,90伏的電壓有點麻,110伏的電壓能讓人直突突,220伏的電壓,能要人的命,380伏的電壓死的更快,1萬伏的電壓瞬間小命玩完。

這樣我又領悟出一個道理,能電死人的是有強大的電流,人體通過電流,人就會成為一個用電器,電壓與電流是成正比的,也就是說,電壓越高,電流越大,當人體通過幾十毫安電流的時候,就能把人電死。

可是電警棍的電壓是十幾萬伏,為什麼電不死人呢?師傅曾經告訴過我,電警棍的電源內阻很大,而且還是脈衝電壓,電流很小,電不死人,頂多把人電暈。

我年輕的時候曾經淘氣,摸人家大姑娘的披肩法,結果啪的一聲挨電了,師傅說那是靜電,大姑娘頭髮上的電是哪兒來的呢?相互摩擦產生的電荷,其電壓高達上千伏,而且還是正電荷,只能電別人電不著自己。

師傅還說了,直流電電人更狠,交流電有一個集膚效應,可在導體的表面運動,而直流電它是在截面上流過,能把人的骨頭從裡到外一起燒焦。

我的朋友們,希望把你們家破損的電線一定要用膠布包好,千萬不要電到自己,另外老化的電線你就不要用了。

我還想告訴朋友們,千萬不要用溼手去摸電的開關,因為水也導電。

好了,我就說到這裡了,再見,朋友們。



趙志軍001


親身經歷被電過,220市電,現在還心有餘悸😱站在梯子上打牆眼,一手扶著暖氣管,另一隻手去抓電錘(日立的金屬殼),手剛碰到電錘就觸電了,電流流過人體那種感覺太恐怖了,身體感覺像打擺子,眼睛什麼都看不見了只有變化的白光,真是低壓電吸人吶,別想自己擺脫。巧的是站在梯子上,一瞬間身子一軟往下掉,旁邊同事給接住了,沒摔壞,下來已經癱軟在地,渾身冒冷汗,臉色發白,眼睛當時看不清東西,半小時後逐漸恢復過來,但還是虛弱。後來檢查發現電錘不漏電,暖氣管帶電,順著管子找發現有一處燈頭掉了,火線搭在了暖氣管上,居然沒跳閘!撿一條命😭😭感覺還是一定的電壓下,電流要人命💀💀💀


老頑童69063294


是電流。

但電壓是電流的原因。

(圖片作者Sean McGrath)

我們都被高電壓頻繁地折磨過,比如產生靜電時。

而靜電時產生的電壓高達幾萬伏。

所以,高電壓不是致死的全部原因,儘管它已經擊穿了空氣,並讓一束細長的火花觸碰到了你的手指。


一般來講,觸電會不會致命,取決於以下幾個因素:

①電流進入身體和離開身體之處的電壓大小。

②流過身體的電流大小。

③持續時間長短。

家庭使用的電壓是220V,它可以電死人。

這導致很多人認為,只要大於220V的電壓就是危險的,實際上不全是這樣。

因為這還跟持續時間長短有關。

比如冬天產生的靜電,在接觸車子的門把手時常被電到,此時,電壓在兩萬伏左右,但持續時間很短,1毫秒內,釋放的能量遠小於1焦耳。

故對人體沒有多大傷害。


電流因素

並不是所有的電流都能電死人。

小於0.5毫安的電流,人體能感覺到,但不會致命。

10毫安的電流,有灼熱感,但應該還能擺脫電源。

50毫安電流,呼吸麻痺,不能擺脫電流。

100毫安的電流,無法掙脫,接觸幾秒後,就嗚呼哀哉。

……

也就是說:

高電壓,但卻是很小的電流,比如1毫安電流,不會致命。

但電流卻不是這樣,規律是:

電流越大,致命越快。


寒木釣萌


不是單單的電壓,也不是單單電流就會電死人,而是電功率電死人,條件是達到一定的功率。我做個假如:

1,假如觸電電壓是20000V. 電流是0.001毫安培,觸電時長就一毫秒,我相信一定不會電死人。

2,假如觸電電壓是20000V,電流是1安培,觸電時長是1秒鐘,那觸電者必死。

3,又假如觸電電壓是2V.觸電電流是100安培。觸電時長是1分鐘,那觸電者沒有觸電現象。

所有我說觸電致死的不是單單的電壓,也不是單單的電流,而是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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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生物學角度上講,能對人體造成直接傷害的是通過身體的電流,但是大多數電源(如電線和電池)是電壓源,不是電流源,這意味著它們輸出的是一個恆定的電壓,電路中的電流取決於負載的電阻,而這個電阻在觸電過程中就是人體。如果沒有電壓或電勢差,就不會有電流,這就是為什麼只是掛在一根電線上不會觸電,除非接觸了地面或同時接觸兩根不同電壓的電線。

電流的流動需要一定的電壓,觸電時身體的電流大小取決於身體電阻。根據皮膚幹或溼的狀態,電阻是不同的。據估計,溼性皮膚電阻為1000歐姆,乾性皮膚超過50萬歐姆,被鹽水浸泡時只有100歐姆。電阻也隨著電源接觸點的不同而變化,耳朵之間的內阻只有100歐姆,而手指和腳趾之間的內阻大約是500歐姆。

對人類而言,10毫安的電流就會造成電擊,但不會致命;當電流接近100毫安時,肌肉開始收縮;當電流超過1000毫安或1安培時,肌肉收縮的幅度會增大,肌肉麻痺會導致使我們無法主動離開電源。此時,心臟會經歷心室顫動,心室不協調導致間歇性抽搐,產生無效心跳,如果沒有立即獲得幫助,可能會導致死亡。電流進一步增加到2000毫安或2安培時,就會對人體產生燒傷和昏迷,肌肉收縮引起休克,心臟陷入痙攣,強大的電流下可能導致內臟燒傷,痙攣可能導致心臟驟停。在如此之高的電流之下存活的概率很少,但是如果受害者得到及時救助,可挽回生命,比如醫生可以用除顫器來挽救受到電擊的受害者。

除了電流大小,電對人傷害程度的另一個主要因素是身體暴露在電流下的時間,例如,100毫安的電流持續2秒可能是致命的。化纖衣物摩擦時產生的靜電可達數千伏甚至上萬伏,當此時觸摸一個接地的金屬物體時,放電可通過身體產生幾安培的電流,遠遠超過36伏安全電壓和100毫安電流,但並不會對你造成實質傷害,因為放電的持續時間只有幾分之一微秒,總能量釋放只有幾毫焦,沒有足夠的時間來引起心臟驟停或燒傷身體組織。綜上所述電對人造成的傷害取決於能量大小。


科學閏土


人體有電阻,必須有足夠高的電壓,才能達到足以電死人的電流。當電源內阻很高的時候,即是有足夠高的電壓,通過人體的電流就不足以電死人。只有足夠高的電壓供給足夠大的電流才能電死人,所以電壓和電流必須同時達到一定值才能電死人。(舉例說明: 當快速搖動搖表時能發出上千伏的電壓,雙手捏住兩根導線是不能電死人的。因為搖表的內阻很高,輸出電流很小。110伏動力電雖然電壓低,由於內阻很小,有足夠大的電流能電死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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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說幾個概念,明確了他們之間的相互關係了就能理解到底人是怎麼觸電的了。

電流:電荷(可以理解成帶電的小粒子,可以是電子,也可以是離子)定向移動就形成了電流,如果電荷雜亂無章亂跑,就形不成電流。

電壓:其實就是電勢差,這個概念不太好理解,打個比方,水總是從高處往低處流,電荷也是一樣的,總是從電勢高的地方往電勢低的地方移動。

電壓跟電流之間的關係:任何導體內部都有很多的電荷在運動,例如我們隨便找一個破鐵爛銅,它們內部都有很多電荷在運動,可是這些電荷的運動都是雜亂無章、亂七八糟的,沒有向一個方向運動,就形不成電流。一旦這些破銅爛鐵接上電源,就給它們加上了電壓,那些雜亂無章運動的電荷就開始向一個方向運動了,這就叫定向移動,於是就形成了電流。所以,電壓的作用就是形成電流。如果導體沒變化,電壓越高,形成的電流就越強。

人觸電後傷害的嚴重程度跟什麼有關?人觸電其實就是有電流經過身體,電流經過導體時都會發熱(超導體除外),產生熱量,人體有電流通過時也會發熱,也會產生熱量,產生的熱量過多了就會傷害身體,這就是觸電了。例如,雷雨天氣大樹被雷劈了,其實就是有強大的電流通過了樹幹,產生了很大熱量,把樹燒焦了。

通過身體的電流越大,對身體的傷害就越大。一隻手摸住一節乾電池正極,另一個手摸住它的負極,就有電流通過了身體,你有感覺嗎?一點都沒有,那是因為電流太小了。電壓越高,在同一個導體上形成的電流就越強,一般來說,36伏以下的電壓對人體是安全的。

總結一下:直接傷害身體的是電流,通過身體的電流越大,人受到的傷害就越大,沒有電壓就形不成電流,電壓越高,在同一個導體上形成的電流就越大。

稍微有點難懂。你理解了嗎?





X射線60945207


人觸電時,使人致死的原因應該是電流和電流所通過人體的時間,而有電流是必須有電壓的,電壓高了,人體通過的電流也會增大,所以無論是電壓高了還是電流大了,只要時間長了都能讓你重新投胎。


人體觸電時,決定要不要投胎的主要是人體通過的電流,當人體流過5mA的電流時,人就會產生麻痺,和刺痛的感覺。當通過超10毫安時,人體肌肉就會不聽使喚。當通過超50毫安時,就會造成肌肉收縮,不能擺脫電源,進而導致呼吸困難,心臟停止,就真的去見閻王了。當然了,這只是個大概數據,不過人體的安全電流是10毫安,只要不超過此值,一般問題不大。

我們初中學過的安全電壓36V,其實是根據正常人體的體電阻和安全電流計算出來的,而人體電阻是不斷變化的,皮膚乾燥時和大汗淋漓時,體電阻值相差數倍,所以安全電壓也不是絕對的安全。



至於真正觸電致死的原因,是電流的大小和觸電時間的長短。即使是10mA的電流持續流過人體,也會導致人死亡。我國規定的電流和時間安全值為50mA-s,也就是持續一秒的50mA電流對人體造成不了傷害,超過這個值就會對人體造成傷害,甚至致死。


電子維修


一般來說是電流。不過主要還是功率的大小,電壓再高,電流小也電不死人,如彩電裡面的高壓有25000伏,可電流不足1毫安,被它電到只是咯登一下,不會電死人。電壓低,電流再大也電不死人,如常見的鉛酸蓄電池,電壓只有12伏,電流即使達到100安,手摸電池的兩極,也不會電死人。所以只有電高到一定程度(國家定為36伏),電流超過10毫安時才會對人體產生傷害。只有高電壓、大電流,即大功率才足以致死人命。

而電擊致死大致可以分為兩大類:烤焦和心臟驟停。烤焦不用說了,一般來說只要在人體上產生的功率大了自然就焦了,在這種情況下可以分為烤焦了的和很幸運沒有烤焦的人。這兩者的區別在於整體電阻的大小(包括衣物鞋子等),由於日常生活當中接觸到的大多數是恆壓源,所以可能出現兩個人接觸到的電壓一樣但是結果不同的情況。這時候就由整體內阻可以得出不同的電流。

還有關於引起心臟問題的電流,這個和被電擊時電流在人體內的分佈方式有關係,如果因為諸如跨步電壓之類的原因,電流的主要路徑是兩腿之間,那麼心臟受到的影響就比較小,所以電流是殺死人的。但決定能否殺死人,是功率的大小。


河北薛之謙


這個問題我感覺沒必要爭,直接對人體造成傷害的,是電流,而不是電壓。且傷害程度與電流大小、通電時間、電流途徑、頻率和個體健康有關。注意一點,這裡的電流,指的是流經人體的電流。

誠然,人體兩端的電壓越大,產生的電流也就越大。但就好像我愛吃米飯,米飯是土裡長出來的,但不能因此就說我喜歡吃土。之所以會產生“電流電人還是電壓電人”這一類的疑問,根源還是在於沒有搞清楚電壓和電流的定義。

電壓和電流

電壓指的是電荷(電子)在磁場內移動所做的功,與電荷量(簡稱“電量”)的比值。所以電壓是電流產生的動力,就好像水壓於水流的關係一樣。

電流也和水流一樣,既是動詞,又是名詞。當電流做動詞時,它指的是電荷在導體中的定向移動(後來這個定義被推翻了,因為人們發現定向移動的不是電荷,而是電子。於是新的定義就變成了“電子移動的反方向”)。當電流做名詞時,它指的是導體橫截面積內的電量。

名詞電流,又叫“電流強度”。就像名詞“水流”,又叫“水流量”一樣。

那麼,當一個人溺水時,你說淹他的是水壓還是水流呢——水壓越大,水流也就越大。但真正對他造成傷害的,以及決定傷害大小的,一定是水流量;水壓為水提供動力,但是並沒有直接對人造成傷害。

電壓和電流也是一樣,電壓產生了電流,但是對人體造成傷害的一定是電流(名詞),一個用來形容做功與電荷量的比值的形容詞,怎麼會對人造成傷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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