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7 “不把我评为贫困户,我就是要杀人!”黔东南一村民向村干部亮出了刀子

2018 年 8 月 13 日上午 9 时,镇远县涌溪乡芽溪村村民陈某才因争当贫困户、索要养殖扶贫专项资金

,在芽溪村委会办公室持水果刀威胁、辱骂村干部冯某,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和扶贫工作秩序,被涌溪乡派出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不把我评为贫困户,我就是要杀人!”黔东南一村民向村干部亮出了刀子

事发当日,芽溪村村干部冯某像往常一样,在村委会坐班办公。9 时许,陈某才急匆匆地冲进村委会办公室,径直找到冯某,要求冯某把他评为贫困户,索要一笔养殖扶贫专项资金,并叫嚣 " 就是村里面和乡里面不给我评为贫困户,不把我评为贫困户我就是要杀人,乡、村干部统统不放过。"

随后,冯某耐心地向陈某才解释,指出村委会是按照政策和流程办事,并说明陈某才不能评为贫困户的原因。但陈某才不管不顾,气焰更加嚣张,语言粗鲁、态度蛮横,随即抽出随身携带的一把黑色塑料柄外带黑色塑料刀鞘的水果刀,对冯某进行人身威胁。

为保障冯某人身安全,维护工作秩序,在场人员随即报警,涌溪乡派出所民警接警后快速赶到现场,依法对陈某才进行逮捕。

经查,涉事村民陈某才为涌溪乡芽溪村古楼溪四组人,家有 4 口人,陈某才夫妻二人在家务农,身体健康,两个子女在外务工,家庭条件达不到贫困户的要求,在历次贫困人口动态调整村组评议工作中,陈某才户都无法通过村组评议。

而自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陈某才为争当贫困户,多次找到乡、村干部,要求把他评为贫困户,态度蛮横、无理取闹。乡村干部多次对陈某才进行解释和开导,但陈某才置若罔闻,不仅不悔改,反而变本加厉地骚扰、辱骂、威胁乡村干部。

目前,陈某才对持刀威胁村干部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涌溪乡派出所经报请镇远县公安局批准,对陈某才处以 7 日行政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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