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人師某某的車輛出現在圓通寺門口,你們趕快趕過來。”8月13日下午5點,剛參加完統一行動的麒麟法院幹警陳奕龍接到了申請人陳某的電話。
放下剛端起的水杯、向局領導彙報、通知執行組成員、拿起警車鑰匙,一系列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程序。
一路疾駛,小陳生怕錯過被執行人名下的車輛,連說話都覺得是浪費時間,只為這擦肩而過。終於,成功截停了被執行人師某名下的車輛。
2013年至2016年期間,師某向陳某購買瓷磚,拖欠瓷磚費41萬餘元。2017年4月陳某起訴,法院判決師某支付該拖欠費用。判決後,師某並未主動履行,陳某於2018年1月申請強制執行。執行階段,師某採取躲避方式逃避執行。
扣押現場調查發現,車輛駕駛人並非師某,在執行幹警曉之以情,動之以理的耐心勸說下,車輛駕駛人也配合將車輛扣押,截止當天晚上7時20分,扣押程序全部處理完畢,並將車輛交由申請人陳某保管,等待進入評估拍賣程序。
提 醒
在這裡,小編也督促被執行人師某,請儘快到麒麟法院履行法院判決生效的義務,否則法院將對你的愛車啟動司法拍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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