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4 女子被訴冒充算命大師詐騙閨蜜150萬獲刑10年 二審裁定發回重審

新京報快訊 兩名海歸90後,相識七八年,彼此以閨蜜相稱。2016年,兩人反目,張月報案稱閨蜜李安琪以介紹算命大師為由詐騙其150萬。2017年12月28日,北京西城法院以詐騙罪判李安琪有期徒刑10年,其不服判決提起上訴。2018年9月14日上午,北京二中院作出二審裁定,要求發回重審。

2016年3月28日,90後女生張月來到北京西城公安分局廣外派出所報案,稱2015年11月至2016年3月23日期間,閨蜜李安琪以向她介紹算命大師為由,共騙取各項費用共計150萬元。

李安琪家屬提供的材料顯示,張月報案稱,2016年通過李安琪介紹,認識了男友袁某及其妹妹等人,彼此通過微信交流,“男朋友很關心我,但我始終沒有與對方見過面,沒有與對方打過電話,沒有與對方語音過。”

期間,張月與香港“算命大師”溝通,為其男友袁某及家人算命擺陣消災,保佑平安等,費用均轉給李安琪,再由李轉給“算命大師”。

張月描述,2016年3月23日在跟李安琪、大師、男友等聊天時,發現這些人全是李一人在操作。李安琪也承認騙了她,第二天退還她60萬元。

2017年4月5日,李安琪在北京朝陽區的暫住地內被辦案民警帶走。當天,民警對李安琪進行了訊問。她有認罪供述,也有不認罪供述。

在認罪供述中,李安琪曾承認,大約在2015年底到2016年初,以能夠幫助張月還有她父母,她的男友祛災,擺水晶陣需要費用為名,陸續騙了她110萬左右。這些錢部分用於購買的名牌服飾,化妝品,去韓國做美容等消費,其餘有匯款給母親,有存在銀行卡里。

不過,2016年6月28日之後,李安琪再未做過有罪供述。李安琪稱,她既沒有冒充大師,也沒有詐騙張月的錢款。

2017年2月21日,案件在北京市西城區法院開庭。庭審中,李安琪否認詐騙了張月的錢,稱她沒有在微信上冒充香港大師、張月的男朋友及其妹妹等人與張月交流。

她提出,因為與張月是很好的朋友,兩人有很多經濟往來:一是張月親屬及父親朋友要給張月父親轉錢,張月父親和張月家人不方便收錢,借用李安琪的銀行卡中轉一下,之後又轉給張月;二是張月經常讓她代購東西,需給她付貨款;三是張月平時經常向她借錢,後來通過轉賬的形式還款。

2017年12月28日,北京市西城區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以詐騙罪判李安琪有期徒刑10年。

法院認定,2015年11月之2016年3月間,李安琪利用微信虛構算命大師助理、給被害人張月介紹的男朋友袁某宇、袁某宇之妹袁某琦等多人與被害人張月進行交流。在此過程中,李安琪以購買水晶配飾、請大師擺陣做法事幫助被害人張月及男友、家人消災轉運、保佑平安等名義,多次騙取被害人張月120餘萬元。

因不服一審判決,李安琪提起上訴,14日上午10時,北京二中院作出二審裁定,認為檢方提出案件還有繼續偵查的可能,要求發回重審。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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