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0 今年以来,南平已宣判9件涉黑恶案,涉案50人!

南平政法

11月26日,南平中院按照省法院统一部署,组织辖区法院开展今年以来第三批涉黑涉恶案件集中宣判。

光泽法院

光泽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涉恶案件,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曾某金、曾某贤与陈某水、曾某明、曾某长、曾某良、曾某旺等人(均已被判刑)纠集在一起,形成恶势力团伙,在2018年2至3月期间利用宗族势力,采取滋扰、哄闹、威胁、聚众闹事等手段,长时间阻挠湖边电站发电,造成电站重大经济损失。

今年以来,南平已宣判9件涉黑恶案,涉案50人!

光泽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曾某金、曾某贤采取滋扰、哄闹、威胁、聚众闹事等手段,损毁他人财产,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结合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情节,对二被告人均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松溪法院

松溪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涉恶案件,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赵某、郭某、徐某、周某、刘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组成以赵某为首,以徐某、周某、郭某为重要的组织成员,以刘某等人为组织成员的犯罪组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本县城关范围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在当地为非作恶,扰乱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构成恶势力集团犯罪。

今年以来,南平已宣判9件涉黑恶案,涉案50人!

松溪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七个月;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以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以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其余被告人郭某、徐某、周某、刘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至十个月不等刑罚,并处数额不等的罚金。

今年以来,南平两级法院已宣判涉黑恶案件共9件,涉案50人。下一步,南平法院将保持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态势,有效推动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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