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合同到期,公司决定不再续签,说给我一个月时间过渡期,期间工资正常,我还能要求赔偿吗?

愿你一世糊涂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要视具体情况来看:

第一,合同到期,员工无任何过错且未到法定退休年龄,公司不续签的,可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关系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二,合同到期,员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不管公司续不续签,合同都会自然终止,这种情况不能主张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三,如果合同到期前,员工出现违纪违规行为,触犯了公司内部经合法程序制定并颁布的规章制度中的辞退条件的,公司主张不续签合同的情形下,员工也不能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所以看你属于哪种情况,既然公司都不同意续签,争取到自己该争取的权益后,还是好好努力找下家吧,毕竟生活还是要继续的…


HR卢子


合同到期,公司决定不续签,这是公司的权利,作为职场人,你不可能逼着公司,再跟你签订合同。因为,这是双向选择,你也可以选择公司,当然,公司也可以选择你。

但,具体你能不能要求赔偿,要看你在公司签定的是什么合同:

第一,如果签订的是固定期限合同,一般分为一年、两年、三年和五年,现在,一般会签一年或三年了。这种合同,你是无法主张赔偿的。双方已经按照合同约定,覆行了,合同到期,双方权利义务自动解除。

第二,如果签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这种情况,往往是年龄比较大了的员工,比如四五十岁。

如果这种情况下,就不是什么合同到期了,而是被公司辞退了,当然,你可以得到补偿。一般是你工作的年限N+1个月工资的补偿起步。

当然,第二种情况,跟问主所说的,无关。结论是:你无法要求赔偿,公司做的,其实仁至义尽,符合法律了。何况,你还有一个月过度期找工作。

现在很多公司,都是当天通知,当天走,当然,至少一个月的补偿,当天也能到位。


董江波


你好,我是一名执业律师,很高兴与你一起讨论这个问题。

首先抛出个人观点:如果合同到期,是公司决定不再续签的,你还可以要求赔偿。公司需要给付你经济补偿金。

下面具体分析一下原因:

众所周知,劳动合同到期以后,用人单位和员工可以重新有选择是否续签劳动合同的权利。如果经过双方协商一致选择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继续签订劳动合同,是不会有纠纷的。但是如果劳动合同到期以后,员工想续签,但是公司不想续签,应该怎么办呢?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应当续签

1、双方协商一致续订劳动合同的;

2、劳动合同期满,存在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之一,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相应情形消失为止: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内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为工伤负伤,并被确定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并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除了上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以外,一般劳动合同到期后是可以不再续签的。

哪些情形不再续签,也无需支付任何赔偿的

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要求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愿意续签,要求终止劳动合同的。在这种情形下,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其他情形下,公司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员工是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的

题主所提问的问题,是因为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愿意继续签订劳动合同,完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用人单位需要员工支付赔偿的情形。

如何赔偿?

员工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支付的方式如下: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

(一)每满一年按照一个月的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二)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

(三)不满6个月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总结

如果合同到期,是公司的原因决定不再续签。员工是可以要求赔偿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照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等相关标准计算。



以上内容为个人意见,仅供参考。纯粹手打,实属不易,喜欢可以点击关注。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评论区留言,交流讨论。


每日讲法


老朱结合工作经验,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很自信地讲,老朱的答案是完全正确、完整的,因为老朱拥有20多年的企业高层管理实践经验,也编写过大型工具书《企业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防范一本通》。

先说答案:能要求赔偿,千万别被公司套路!

01

题主的问题分析

题主的问题主要包含了4层含义:

❶ 签订了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期限届满;

❷ 公司提出不再续签;

❸ 公司给一个月过渡期(即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题主劳动合同到期后将不再续签);

❹ 是否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02

劳动合同的种类

劳动合同从大类来说,可以分成全日制劳动合同(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劳动合同)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较少见,此处不详细讨论)。

而全日制劳动合同,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不同,又可以分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03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可主张经济补偿金

因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到期时间,自然也就不存在到期的问题。因此,劳动合同到期是否续签,实际上也就只剩下两种情况: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到期、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到期(也就是任务全部完成)。

对于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有着非常明确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但细心的条友应该可以发现,《劳动合同法》只是规定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对于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则没有明确,这是一个小小的漏洞。

好在国务院随即就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弥补了这一漏洞。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二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由此可见,劳动合同到期,只要是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用人单位均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至于经济补偿金到底应该算多少,就比较简单了,老朱也不想再继续复制法条。

04

例外情况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均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有一种例外情况就是如果劳动合同到期时,正好劳动者也达到了退休年龄。

05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时经济补偿金不存在N+1的情况

老朱看到楼上有好多大咖回答说经济补偿金要付N+1,这个说法是错误的。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就是N。

N+1中的“1”就是通常我们所说的代通知金,只有三种情况解除劳动合同存在代通知金:

❶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恢复工作;

❷ 二次不能胜任工作;

❸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原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无法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一致。

当然,一定会有不少的条友说,公司这么做已经很好了,建议题主接受公司的方案。对于这种说法,老朱的观点是,如果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题主可以主张N倍的经济补偿金;但老朱还是建议题主能够和公司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能不撕破脸皮到劳动仲裁的就尽量不要撕破脸皮。

希望老朱的回答能够帮助到题主,如果还有其它的问题,可以私信随时交流!


朱礼华谈劳动用工


当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不找公司补偿自己就亏大了。有些劳动者以为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公司没有责任付给补偿金,这种想法是不对的。劳动法在这一点上还是非常保护劳动者的。

现在有些公司不是不懂法,而是想故意钻空子。如果员工不计较或者接受了公司的提议,就可以顺势少支付些补偿金。心思真是大大地坏了。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建议你直接找公司进行沟通,要求公司依据劳动法的经济补偿方案给予不低于n+1倍的补偿。

在这个过程中,有这么几项需要注意的:

  • 离职的签字,千万不要随意签,一定要确认已拿到公司的补偿金后再签。
    因为这个字签完了就正式生效了,到时候觉得补偿没谈好想再谈也就来不及了。
  • 如果是女员工,最好确认一下自己现在不在孕期。之前就有过这样的例子,补偿也谈好了,字也签完了,发现自己怀孕半个多月了。孕期时,公司是不能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真要解除,赔偿金会非常高。
  • 没谈拢之前,每天继续上班,打卡,保留好上班的记录。如果跟公司正常协商无果的,搜集好证据,直接去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依法给予经济补偿金。

【总结】有些鸡贼的公司就想着能少给点就少给点,省点是点。劳动者一定要了解自己的正当权益,维护好自己应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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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绿皮书


一般看到这种问题,我很少会阐述法律层面的事情,因为我本身并不是学法律的,而且我相信会有人回答得比我专业。

我谈谈合理性和可行性吧。

公司不再续签你,而且还给了你一个月的过渡期,我觉得这样的企业是比较良心的。

我接触的大部分企业,都是决定不签你的话,只给你3-5天的交接期,逾期也不再发放薪资了。而你所在的企业,还给你一个月的薪资,我认为是比较仁慈的。

你说你要求赔偿,你想要求什么赔偿?

多给一个月薪资?还是其他违约金?具体数额是多少?成功的几率有多大?

在我看来,如果这个流程很繁琐的话,你还不如把这方面的精力用在应聘工作上,兴许还能找到一份令你满意的工作。到时候,你还会在意这些所谓的赔偿吗?


我觉得作为求职者,不要把重心放在“如何维护自身权益”、“要如何做才能确保自己不受委屈”上,而是放在“如何提升自身能力”上。因为当你的能力达到一定的高度时,你就可以去那些能够帮你维护自身利益的企业,能够让你不受委屈的企业。

所以,你要选择“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还是选择“我命由我不由天”,是你的决定。

-End-

作者简介:重燃石,多年中小型企业高层管理,擅长向上管理、企业机制的构建、企业内部管理。关注我,和你分享职场小技巧,让你在职场中少走弯路。

重燃石


这个问题啊,其实涉及到你在这家公司已经签订了多少次劳动合同,以此来判断你的劳动关系。

我这边给大家分开讲一下不同劳动关系不同情况色处理方式。

1、固定期限劳动关系:也就是目前签订的是固定劳动合同,如果签订的是固定劳动合同,那么提前一个月通知不在续约,这杨操作是符合法律流程的。

2、非固定期限劳动关系:这样的是至少在公司签订过三次劳动合同以上或者未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的视为非固定劳动关系。如果是这样的劳动关系,那么这个处理方式就不行的,因为本身是无期限的劳动关系,因此无法直接接触。

不同劳动关系的解除方式:

1、固定期限劳动关系:提前一个月通知不在续约,可不用赔偿。如果辞退员工,将是N+1的赔偿。

2、非固定期限劳动关系:无法通过不在续约的方式,除非是严重违法公司制度或者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否则是无法辞退的。如果辞退极有可能会出现2N+1的赔偿。


豆芽菜说职场


老茶可以很明确的跟你说,这种情况下只要不是你主动提出不续签的,公司是要给予经济补偿的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主动提出或者经劳动者征询续签意见时表示不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主动提出或者经用人单位征询续签意见时表示不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通俗点说就是合同到期后,只要不是你自己提出说不续签的情况下,公司提出不续签,那么就要给你补偿的。像你们公司那样做法,完全是不合法的。只给一个月过渡期,工资照发这是必须的,因为此时你还没有离职,工资当然要照发了。

对于公司来说,他这样做是挺合算的,因为他如果按规定给你补偿的话,补偿标准就是员工在该企业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也就是我们经常能听到的“N”+多少的补偿金,这个N就是你在企业工作了几年。

假设你在这家公司工作了3年,那么公司合同到期后不给你续签,就得给你补偿3个月工资的,很明显公司是不想给这3个月工资的。碰到这种情况,可以先跟公司沟通,要是沟通不成的话,就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投诉之前要收集好相关证据,像你在这家公司呆过的证据,比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牌和劳动合同等,只要能证明你在这家公司工作过的证明,越多越好。这期间,还是得正常上下班,正常考勤,千万不要被公司抓到把柄,用这个为借口把你开除了,如果是因为员工违反相关规定被开除,是不需要补偿金的。


老茶说事


这是有关劳动合同法的问题。首先说明一下:补偿和赔偿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提问者的情况是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再续聘,终止劳动关系。劳动者在此种情况下可以要求的是补偿金。提问者的情形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济补偿金的给付依据: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下列情况下,即便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应将劳动合同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才才能终止: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萌不休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按照规定,公司是应当给你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公司给你一个月的过渡期,方便你寻找下一份工作,是公司人性化的体现,但是并不能免除公司应当给你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

下面“晶说社保”为您深度解析“劳动合同到期以及经济补偿金相关事宜”。

一、合同到期不续签,理论上无需提前一个月通知。

1.因为劳动合同签订以后,按照规定,要给员工本人一份,公司保留一份。就是说,公司和员工都应当知道劳动合同的到期时间。

所以,是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的。

2.当然,实际工作中,考虑到工作的接续问题,我们一般仍然是提前一个月通知。无论对员工个人还是公司来说,都给予一定的预留时间,方便后续工作的进行。

二、合同到期,公司提出不续签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2008年《劳动合同法》颁布之前使用旧版《劳动法》的时候,合同到期,无论是公司不续签还是个人不续签,都是没有经济补偿金,也无需提前通知。法律认为合同到期自然终止,无需任何赔偿。

2008年《劳动合同法》颁布之后,考虑到员工的弱势地位,一旦合同到期失业,再次就业需要很长的时间甚至有些艰难,故规定,单位不续签的情况下,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也就是说,公司决定不再续签,公司应当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经济补偿金的金额:

1.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2. 经济补偿金的金额为:

  •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三倍的,按社平工资的三倍支付,且最高不超过12个月。

四、合同到期不续签,你还可以领取失业金。

劳动合同到期,无论是公司不续签还是个人不续签,都符合可以领取失业金的情形。

根据你的缴费年限,每缴费满一年可以领取三个月失业金,还可以享受免费技术培训,免费医疗报销等权益。

综上所述,结合题主问题,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你不再续签,给你一个月的过渡期,说明公司是一个非常人性化的单位。你可以利用这一个月的时间,准备简历,进行下一个工作的面试等等。但是,提前一个月通知你,并不能免除公司应当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你的经济补偿金应当在你离职时与离职工资一并支付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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