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1 大明帝國的陰影:殘酷殉葬制度的死灰復燃與廢止

作為最後一個大一統的漢人王朝,明朝受到了許多的追捧,也受到了許多的批判。追捧明朝的無非是因為“不和親、不割地、不賠款”的骨氣,批判明朝的原因有很多,但最多的還是開國之後恢復殉葬制度。以活人殉葬君王並非明朝首創,而是自先秦時代就有的,不僅有文獻記載,而且考古發現也證實了這一點。比如東晉名士葛洪,曾在《西京雜記》中記載了一個“漢廣川王好聚無賴少年盜墓”的故事。這群紈絝子弟有一次將“烽火戲諸侯”的周幽王的墓穴挖了出來,只

“見百餘屍,縱橫相枕藉,皆不朽,唯一男子,餘皆女子,或坐或臥,亦猶有立者,衣服形色不異生人”

大明帝國的陰影:殘酷殉葬制度的死灰復燃與廢止

毫無疑問,這個墓穴裡的女性都是為周幽王殉葬的姬妾。奴隸社會的人殉制度一直延續到了帝制社會,比如大秦帝國的始皇帝嬴政駕崩後,秦二世胡亥就下令:“‘先帝后宮非有子者,出焉不宜’,皆令從死。”此令一下,咸陽宮中無子女的宮人全都被迫生殉於驪山,慘絕人寰世所罕見。然而自兩漢以後,這種用活人為君主殉葬的方式逐漸淡出了歷史舞臺。直到朱元璋登基成為明太祖,將殉葬制度定為祖制,才使得這一奴隸時代遺留下來的陋習重現於世。並且以明朝龐大的宗室、強盛的國力為依託,這一死灰復燃的人殉制度的影響之深,也為歷朝所罕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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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傳奇皇帝朱元璋走到了自己的生命盡頭,死前下詔令曾經侍寢的40名妃嬪全部為自己陪葬。《明朝小史》載:“太祖崩,伺寢宮人盡數殉葬”,在中國歷史上銷聲匿跡上千年的殉葬制度自此重新登上了歷史舞臺。明初殉葬的宮人大致可以分為三類:為皇帝生前侍寢的宮女、從殉妃嬪以及進獻貢妃。前兩類都好理解,所謂的“進獻貢妃”是指被當成貢品送來伺候皇帝的朝鮮妃子。因為朝鮮半島盛產美女,加之李氏朝鮮為大明屬國,所以朝鮮會在國內挑選美女獻給大明皇帝。然而這一類“外國”來的妃子,也無法避免為皇帝殉葬的命運。《李朝實錄》載:

“前後選獻韓氏等女,皆殉大行皇帝……諮爾金氏,故康惠莊淑麗妃之乳母也,麗妃恭事先帝,允稱賢淑,及六御升遐,隕身以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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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朱元璋重啟了殉葬的潘多拉魔盒之後,後代諸帝也沒有違背這一祖制。由於建文皇帝不知所蹤,所以明初的殉葬制度與他沒什麼關係。到了朱棣在位期間,殉葬制度也被延續了下來,《今言》載:“成祖十六妃,諡葬皆不可考,然皆祀於陵。”即便是以仁慈著稱的仁宗皇帝朱高熾也沒能免俗,《明會典》載:“獻陵七妃,三葬金山,餘俱從殉。”《明英宗實錄》中記載為宣宗皇帝朱瞻基殉葬的妃嬪有10人,但只有一人生前為妃,其餘九人皆無名號可考,遂有學者推測生前或為宮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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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鳳陽人郭愛進宮侍奉還不到一個月,就被選中當殉葬人,被殺前曾寫下了這樣一首絕命詞:

修短有數兮,不足較也。

生而如夢兮,死則覺也。

先吾親而歸兮,慚予之失孝也。

心悽悽而不能已兮,是則可悼也。

被挑選殉葬的宮人無法反抗,她們悲慘的命運也可見一斑。“土木堡之變”後英宗朱祁鎮為瓦剌所俘,弟弟朱祁鈺臨危受命,避免了大明重蹈北宋靖康覆轍。然而朱祁鎮發動“奪門之變”復辟之後,廢了弟弟朱祁鈺的帝號,以王禮下葬的朱祁鈺的殉葬宮人數量也因此大為減少。《雙槐歲抄》載:“天順元年二月癸丑,王薨,葬祭禮如親王,諡曰戾,唐氏等妃嬪俱賜紅帛自盡,以殉葬。”至英宗本人臨終時,他表示了對殉葬制度的否定:“用人殉葬,吾不忍也。此事宜自我止,後世勿復也。”一場由皇室內部發起,從統治階級內部自上而下主動廢除殉葬制度的運動自此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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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一陋習到底能不能成功廢止,還得看繼任者的態度。因為明朝的殉葬制度作為祖制的一項,並非只有皇室需要恪守,同為朱家子孫的眾多藩王也要一體遵行。由於“各王府皆然,不特朝廷也”,所以在《明史·諸王傳》中可以輕而易舉地找到藩王們的宮殉情況:

秦愍王朱樉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薨,“妃,元河南王王保保女弟;次妃,寧河王鄧愈女,薨,王妃殉。”

晉恭王朱棡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薨,“中尉知病篤,淑人賀氏欲先死以殉,取一勺咽之,左右救奪,遂絕飲食,與知同時卒……世宗特命旌之,諡曰貞烈。”

郢靖王朱棟永樂十二年(1414年)薨,“王妃郭氏……慟哭曰:‘未亡人無子,尚誰恃’,引鏡寫容付宮人,曰:‘俟諸女長,令識母。’遂自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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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靖王朱瓊烴宣德元年(1426年)薨,“妃高氏未冊,自經以殉,詔封靖王妃。”

蜀靖王朱友堉宣德六年(1431年)薨,“妃李、侍姬黃皆自經以殉。”

衛恭王朱瞻埏正統三年(1438年)薨,“妃楊氏殉,賜諡貞烈。”

越靖王朱瞻墉正統四年(1439年)薨,“妃吳氏殉,諡貞惠。”

藩王的殉葬人選並非由藩王自行決定,而是由皇帝與群臣商議的。經皇帝議定後,人選便再無更改。比如代宗朱祁鈺駕崩後被降為藩王,《明史·景帝廢后汪氏傳》載:“景帝崩,英宗以其後宮唐氏等殉,議及後(即汪氏),李賢曰:‘妃已幽廢,況二女幼,尤可憫。’帝乃已。”敲定名額的過程中可以酌情考慮,但確定下來之後,不管自願不自願,都必須執行。受程朱理學的影響,明朝女子被要求終生只事一夫,敢於以身殉夫的會被視為貞潔烈女。在明朝統治階級的推崇下,民間逐漸開始以此為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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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朝實錄》中詳細記載了永樂大帝朱棣駕崩後宮人被逼殉葬時的場景:

及帝之崩,宮人殉葬者三十餘人,當死之日,皆餉之於庭,餉輟,俱引升堂,哭聲震殿閣,堂上置木小床,使立其上,掛繩圍於其上,以頭納其中,遂去其床,皆雉經而死。韓氏臨死,顧謂金黑曰:“娘吾去!娘吾去!”語未竟,旁有宦者去床,乃與崔氏俱死,諸死者之初,升堂也,仁宗親入辭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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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朝的諸多守成之君中,仁宗享有後世極高的聲譽。但即便是如此仁君,在殉葬制度面前,也淪為了一名幫兇。直到英宗朱祁鎮臨終前,才留以遺詔的形式廢除宮人殉葬的陋習:“初,太祖崩,宮人多從死者,歷成祖、仁宗、宣宗,皆用殉,多者至數十人。景泰帝以王薨,猶用其制,至是帝遺詔罷之。”英宗之所以敢於挑戰祖制,與他的自身遭遇是分不開的。自土木堡兵敗被俘之後,英宗流落草原,被送歸大明之後又慘遭弟弟軟禁。英宗被俘後,錢皇后“傾中宮貲佐迎駕。夜哀泣籲天,倦即臥地,損一股。以哭泣復損一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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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皇后為英宗哭瞎了一隻眼睛,始終對丈夫不離不棄。正是這份帝王之家難得的夫妻情深觸動了英宗,在“母以子貴”的後宮,錢皇后雖無子嗣卻穩坐後位。在政治上,朱祁鎮相比於前後諸帝可以說毫無建樹可要,是個不折不扣的庸碌之君。然而在夫妻情感上,他卻是一個至情之人,畢竟他的故事遠比別人曲折。這份對於結髮妻子的至真之情,為死後叫停殉葬制度打下了基礎。“奪門之變”後,英宗為明朝埋下了武將跋扈、宦官專權的隱患,而回顧之前又差點葬送了整個大明朝。為了給後世留下一點政績,他看中了自己並不怎麼喜歡的殉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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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者憲宗皇帝朱見深,從小生活在父親被軟禁、自己儲位被廢和叔父的陰影之下。他逐漸對身邊照顧自己、年長17歲的萬貞兒產生了依賴,繼位後也對她用情頗深。同樣刻骨銘心的夫妻之情,讓朱見深非常贊同父親的決定,再加上是遺詔本就不好違背,所以在自己臨終之前再次強調廢除殉葬制度。憲宗對英宗廢除殉葬制度的堅決執行,給這個奴隸時代遺留下來的陋習畫下了句號。所以英宗廢除祖制的這一舉動,也是他為數不多政績中最光彩的一筆。雖然後世也不乏對其動機的懷疑,但這也確實是一件英明之舉。朱祁鎮為憑藉此舉,為自己贏得了一個“英宗”的廟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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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來也怪,清朝的奠基人努爾哈赤帶領女真人崛起後,再一次讓這一陋習死灰復燃。清太祖天命十一年(1626年),奄奄一息的努爾哈赤,命大妃烏拉那拉氏殉死。日本傳抄的《三朝實錄》對當時的情景有詳細記載,感興趣的朋友可以自行查閱,受篇幅所限這裡便不再引原文。受努爾哈赤影響,太宗皇太極駕崩後也命其妃敦達裡、安達裡殉葬;世祖福臨駕崩後亦有妃傅達裡等從殉。在親王方面,和碩睿親王多爾袞薨後,侍女吳爾庫尼從殉。康熙十二年(1673年),經御史朱斐等大臣上奏後,康熙帝才下詔禁止奴僕隨主人殉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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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此,在中國歷史上斷斷續續出現的人殉制度才徹徹底底地退出了歷史舞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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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明史·后妃傳》

《明史·諸王傳》

《雙槐歲抄》

《今言》

《明會典》

《明朝小史》

《明代統治者的殉葬制度》

《明宮人殉葬之制》

《萬曆野獲編》

《李朝實錄》

《三朝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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