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4 莆田:女孩與陌生男子共同生活近兩年 為何不回家?

東南網莆田6月4日訊(通訊員 李珊珊)2015年,年僅12歲的女孩李某被男子張某以手遊、零食、買玩具誘騙走後,二人以父女或兄妹的名義共同生活了近2年,直到男子張某因盜竊入獄,女孩無人照顧才回到親生父親身邊。在這近兩年時間裡,女孩知道自己親生父親的聯繫方式,為何卻一直沒有想回到親生父親身邊、回到原生家庭?

男子以手遊、零食、玩具誘騙12歲女孩

27歲的河北籍男子張某,2015年初來莆田打工。同年6月20日下午,27歲的張某來到涵江區某廣場,見一小女孩與一小男孩在廣場上玩耍打鬧,獨自在異鄉打工的他,突然鬼使神差地走上前與當時只有12歲的女孩李某(女,2003年出生)搭訕。

交談後,張某掏出手機給李某玩,教她如何玩手機遊戲,並問女孩喜歡吃什麼零食,三人一起到廣場附近的小超市購買零食。張某用他的善解人意與溫柔的語調完全博得了李某的好感。再回到廣場時,張某又以購買玩具為由,讓李某將其表弟送回家中後,與他一同離去。

此後,張某以父女或兄妹的名義將李某一直帶在身邊,待她極好,但二人過著顛沛流離的生活,輾轉去過西天尾鎮、黃石鎮、三江口鎮等地。

男子因盜竊入獄,女孩無人照顧才回家

2017年1月5日,張某因找不到工作,手頭緊,無法負擔日常倆人生活開銷,鋌而走險走了盜竊的道路。被公安機關抓獲後,張某告知民警其家中還有一女兒無人照管。民警在張某的帶領下,從其租住的出租房內將女孩李某帶至公安機關。民警與張某兄長張某峰取得聯繫後,張某將李某交由張某峰代為照管(此時張某已因盜竊被判處有期徒刑)。

女孩李某失去張某的照顧,又覺得張某峰對她不夠關心,於是決定迴歸自己的家庭,回到親生父親身邊。2017年4月,李某向他人借來手機與親生父親徐某勇取得聯繫後迴歸家庭。

為什麼女孩李某會跟張某一起生活近二年不報警?她又為什麼明知父親的聯繫方式卻一直不聯繫?

經過調查後,法官發現女孩李某生長在涵江一農戶家庭,父母離異早,家中管教嚴,父親對她寄予了厚望,每天都催促其完成各項作業,不許她與朋友同學私自玩耍,她感覺每天像生活在“五指山”下,被學業壓得喘不過氣。在廣場偶遇張某後,讓她覺得原來被人陪伴著玩耍的感覺還不錯,跟張某一起生活後,她也不用每天為了學業而煩惱,還有好多零食吃,因此她捨不得回到那個充滿了壓力的原生家庭。如果不是張某因盜竊入獄,無人照顧,她不知何時才會回到親生父親身邊。

法院經審理認為,張某拐騙未滿14週歲的未成年人,使其脫離家庭,其行為已構成拐騙兒童罪。張某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從輕處罰。據此,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判決張某犯拐騙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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