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8 「曝光臺」秦安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綜合整治交通違法行為(52)

以下車輛均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違法行為代碼1625),依據《甘肅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八十二條第三項之規定,處200元罰款,記6分。

(1) 甘E˙BL779

「曝光臺」秦安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綜合整治交通違法行為(52)

(2) 寧D˙X8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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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甘L˙C4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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