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明朝司禮監秉筆太監和內閣首輔誰的權力大?

司馬長史


明朝宦官的權力之大,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成為皇權的代言人,因為他們具有“批紅”的權力,而把這一權力牢牢掌握在手中的正是司禮監首領太監。

司禮監太監中職位最高的自然是掌印太監,僅有一人,下設幾人為秉筆太監,專管批紅,秉筆太監中有一人位居其他秉筆太監之上,因為他負責管理東廠。

儘管秉筆太監具有批紅的權力,但最終決定批紅是否能過審的還是掌印太監。內閣要想票擬通過,只有和司禮監的掌印太監保持好的合作關係,比如馮保和張居正,可見掌印太監的權力比內閣首輔要大的多。

至於秉筆太監和內閣首輔權力誰大,很難說。也許內閣首輔討好秉筆太監沒用,畢竟批紅最終大權在掌印太監手中;但宦官集團內部勾心鬥角,可對外還是很一致的,所以內閣首輔又不得不討好秉筆太監。

另外,魏忠賢僅是秉筆太監,可掌印太監甘心成為魏忠賢的跟班,因為他知道,自己掌印太監的位置是靠魏忠賢才有的,所以魏忠賢一個秉筆太監,權傾朝野,權力自然是比內閣首輔大的很多。由此可見,所以孰大孰小因時、因人而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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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說明他倆誰的權利大,就要先對比一下他們分別的職權。



作為兩個大明的內廷單位,司禮監和內閣一開始的地位都不是很高,顯然發展到最後能夠左右朝局的這種權力不是一天兩天的結果。這個過程我們就不做多說,直接討論兩個機構發展到最輝煌的時候的權力。

先說內閣,內閣權力自正統之後便直線升溫,天順年間,內閣出現首輔。而且自景泰以來,內閣閣臣逐漸開始有六部大員來擔任,如此一來,內閣便可以制衡外廷,而不是和外廷互不干涉了。明制規定:外廷臣員章疏經通政司呈文廷交皇帝閱覽後發文至文淵閣,由內閣大學士以皇帝名義作批答草稿,用小票墨書貼在奏疏上進呈皇帝,這就是票擬,也是內閣最為標註的權力。至嘉靖年間,嚴嵩夏言等皆可領內閣壓制六部,成為了文臣的最高權力中樞。根據何良俊的《四書齋從說》記述:“各衙門章奏皆送閣下票旨,事權所在,其勢不得不重。後三楊在閣既久,漸兼尚書。其後散官加至保傅,雖無宰相之名,而有宰相之實矣。”而首輔,就是內閣之首。首輔出現後,閣臣之間的權力地位出現了很大差異。根據《廿二史札記校正》記述:“然同在內閣中亦有差等,大事皆首輔主持,次揆以下不敢與較。”另有《春明夢餘錄》記述:“舊制, 紅本到內閣,首輔票擬,餘唯諾而已。”



不過,不管內閣的實力再如何強大,它也擺脫不了兩個身份:內廷和不是丞相。不是丞相,就沒有決策權,最終還會被握有決策權的皇帝所制衡;而作為內廷,本質上就是皇帝的秘書,勢必會引來外廷朝臣的攻擊,即使你內閣成員是六部大臣,也無濟於事。


再就是司禮監,永樂年間的司禮監還只是個小部門,宣宗時,司禮監權力提高。這裡的宦官通常來說都是一肚子墨水的,因為在宣宗時期,朝廷設立內書堂,專門教授宦官文字課程。由於內書堂的出現,宦官開始幫助皇帝批閱奏章,而這項特權,也只是專屬於司禮監獨有。正統年間王振專權之後,司禮監在二十四衙門的第一署地位就被確定了下來。隨後,司禮監開始收納其他衙門權力,並最終握住了三法司錄囚、提督京營(錦衣衛)和東廠。組織上形成了以掌印太監和秉筆太監為首腦的和內閣對立的官僚機構。《明宮史》亦云:“最有寵者一人,以秉筆掌東廠;掌印秩尊視元輔;掌東廠權重,視總憲兼次輔。其次秉筆,其次隨堂,如眾輔焉。”正統之後,司禮監實際成為內廷的另一內閣,司禮掌印太監也成了與內閣首輔對掌機要的“內相”。


因為司禮監握有皇帝特許的披紅權,這就要比票擬權更大,披紅意味著最終決策,如果內閣討論出了意見而司禮監不予理會,那麼這項決議是無法實施的。所以說在內閣與司禮監不能相互合作,即雙方權力出現不平衡時,國家管理的中樞系統就會出現混亂,並進而釀成政治危機。由於制度上的原因:內閣之擬票不得不決於內監的批紅,導致內閣和司禮監政治地位上的差異,這種權力的不平衡更多表現為司禮監勢壓內閣。因此我們講,首輔權力的大小在實際上要看掌印太監和秉筆太監的配合與否。不過好在大多數時候,雙方是通力合作共創未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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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們來看下明朝的統治中心是如何運作的,一封奏摺,到達京城(現北京)後,傳送到內閣,由內閣(通常大於1個人)給出處理方案,內閣則是首輔負責制,基本上是首輔的一言堂,其他閣員包括次輔,正常情況下只能按照首輔意思辦事;內閣的處理方案報送皇宮,由帝國最高統治者進行批覆--批紅的來源,但,由於皇帝本人的精力有限,明宣宗後,批紅分成了兩部分:執筆、蓋章,由信任的太監來執行,即司禮監稟筆太監、司禮監掌印太監,其中,司禮監掌印太監是太監中權勢最大的,因為在明朝沒有加蓋印章的紙,在大臣的眼中還不如廁所裡的紙管用;

明宣宗朱瞻基

而,稟筆太監只是把奏摺上面內閣的處理意見抄錄下來,並且由於批紅權利過於重要,明朝的皇帝除了極個別的人外,對幹活的太監管的相當嚴格,所以相對操作空間不大;內閣首輔則是全體文官集團的第一人,相對來說,首輔權勢更大一些,在沒有皇帝明顯支持的情況下,稟筆太監甚至司禮監掌印太監(太監中的第一人)在內閣面前都抬不起頭,印象中感覺明朝太監權利很大,是因為文官集團過於強大,明朝最高統治者為了維持統治的穩定,加入了太監來制衡他們,太監相應的由於身體優勢,就在皇帝身邊,自然地成為了皇權的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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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禮監,主要負責一些禮儀事務。司禮監,最高權位者是掌印太監,下設數名秉筆太監,隨堂太監。司禮監秉筆太監,早期的職責起草一些佈告,為皇家書寫婚喪禮儀所需的一切。掌管筆墨紙硯。

明朝早期的司禮監沒有多大實權,直至明宣宗時期,這一現象有了翻天覆地的改變。明宣宗為了壓制內閣的權勢,設置了“票擬”“批紅”兩個部分,前者是內閣閣員擬定對事情的處理意見,然後請皇帝審批,由於皇帝審批用紅筆,所以叫“批紅”,明朝中後期,皇帝無心朝政(也有一說太監專權,壓制了皇帝行駛權力的機會)於是“批紅”的權力落到了太監手裡。司禮監秉筆太監,負責用紅筆批示處理意見是否可以執行,皇帝看到的都是經過秉筆太監篩選的,此時太監的權力已經凌駕於了大臣的權力之上。直接影響了皇帝的視聽。但是秉筆太監卻沒有最終決定權,因為司禮監掌印太監要再次審核,如果認為可以,就蓋上公章。如果認為不好,有權打回去重新批紅。所以司禮監掌印太監是太監最終決策者。



圖圖片來自網絡,侵刪

首輔,全朝文武官員之首,主持內閣事務。首輔以文人居之,所以說首輔是文官集團的首領,是除皇帝以外的國家政府行政權力的最高掌控者。首輔的決定往往代表了百官的決定,使皇帝權力受限制。直接影響到皇權,在明朝宣宗年間就出現了批紅,以示決定權在皇帝手裡,讓百官忠於朝庭,而不是忠於首輔。

常言道,人與群分 ,物與類聚。宦官與文官本來就屬兩個不同集團。太監打回或壓制的奏摺。如果大臣要反對也沒辦法,因為他們送上去的奏章都都須批紅蓋印,所以當然必輸無疑。

秉筆太監和內閣首輔權力決定於皇帝,一個睿智英明的皇帝當政,兩者都只是輔助工具,他們只是跑腿的奴才而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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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司禮監秉筆太監和內閣首輔的權利誰大?如果說單論內閣和司禮監兩個機構的權利的話,在明朝歷史中存在著此消彼長,基本上是權利相當,又相互牽制。如果說說是司禮監秉筆太監和內閣首輔兩個人的權利誰大的話,就要看當秉筆的人是誰了,需要具體分析。


明朝擁有龐大的太監繫統,而司禮監又是太監二十四衙門之首,司禮監與御馬監分掌文武大權。司禮監參與政務的權利來自於“批紅”,內閣奏報的奏章,需要皇帝來行使最好決策權——“批紅”,但是到了明朝中後期皇帝都不理朝政,很多決策都由司禮監做出,於是逐漸取得了“批紅”的權利,代行皇權。

司禮監實際地位最高的是掌印太監只有一名,而秉筆太監有八名,但就誰的權利大,要看具體個人。明代歷史上有權的太監中:如劉瑾、汪直為掌印太監,魏忠賢、馮保、王振則為秉筆太監,所以還是看在這位置上的人。


明朝後期,司禮監的權限更加膨脹,又掌握了,東廠這個特務機構,往往是以司禮監首席秉筆太監兼任提督東廠,實權得以膨脹。在後期司禮監權利是力壓內閣的。


所以說內閣首輔的權利在明朝前中期還是很大的,內閣的權力甚至可以與皇權抗衡。但是在中後期以後,司禮監的權勢地位逐漸上升,甚至是力壓內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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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者的職位權力和當時的皇帝還有掌權的太監大臣有關,不能一概而論。

明朝司禮監稟筆太監是明宣宗以後才有的,主要是負責用硃筆記錄皇帝的口諭,然後再轉交給內閣大臣,再由六部核對頒發。說到底,這個職位就是為了限制內閣的權利,防止黃泉落到一個部門的手裡。皇帝身邊最親的當屬太監,而在明初太監的權利小的可憐,還處處受到限制,直到後來的幾位人才,劉瑾和魏忠賢的出現,才迎來了太監權利的春天!

司禮太監“硃筆批紅”是在代行皇權,起到監督內閣的作用,從而達到控制整個皇權的目的。

而內閣最開始只是皇帝的秘書,也沒有多大的權利,內閣制度建立於永樂期間,權力上升於宣德時期,在萬曆年間,權利上升到頂峰。期間和宦官集團有對抗,有合作,甚至在張居正主掌內閣期間,內閣的權利還凌駕於皇權之上。

皇帝有時候奈何不了內閣,因為內閣都是有學識的大臣,個個都主掌朝廷重任,而宦官集團卻只有東西廠巴掌大一塊地方,皇帝一旦發話,該砍頭的還是得砍頭,不用考慮那麼多!

你說誰的權力大還真不好說,一朝天子一朝臣,但是總體上還是內閣權利大,為什麼?因為讀過書的不好惹,更何況還是內閣大學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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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是司禮監的大太監權力大,明朝首輔,也只有張居正算是擁有了真正的決策權,而且是在萬曆皇帝年齡小,司禮監掌印太監馮保和萬曆母親李太后的支持下得到的。

明朝有宰相的時候,決策權在皇帝和宰相兩個人,然後六部九卿負責執行,自從明太祖朱元璋廢除中書省和丞相以後,明朝就沒了實際的宰相,然後,由皇帝本人親自兼領六部和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門。

這就相當於皇帝把宰相的決策權拿到了自己手裡。而一般情況下,六部九卿只有執行權,沒有決策權,所以廢除宰相,所有的決策權都集中到了皇帝一個人手中。

到了明成祖朱棣的時候,明朝又引進了內閣學士,設置了內閣制度,也就有了內閣輔臣,其中為首的稱為內閣首輔,在內閣學士裡最重要。

然而,內閣輔臣,只是皇帝的諮詢顧問,也就是現在的秘書,負責給皇帝收到的下面的奏疏提建議的。根本就沒有決策權。即便到了後來,內閣的重要性增加,內閣輔臣也沒有真正的決策權,甚至直到明朝崇禎帝時期,明朝都快滅亡了,內閣輔臣——無論是首輔還是次輔——都還沒有決策權。

決策權還是在皇帝那裡。

明朝處理政務的流程一般是這樣的:下面的府州縣,把重要的事,以奏疏的方式,呈交到六部都察院等部院,然後部院呈交到內閣,內閣輔臣此時可以看奏疏,然後根據奏疏的內容,提出合理的建議,寫到一張紙條上,粘貼到該奏疏上,這稱為票擬。

然後內閣把票擬呈交給司禮監,司禮監有兩個大太監,一個是司禮監掌印太監,另一個是司禮監首席秉筆太監,秉筆太監還有幾個,但是都不如首席秉筆太監重要,這兩個大太監負責什麼呢?

皇帝看過奏疏和票擬以後,認可了內閣的建議,那麼就由司禮監太監代為批紅,蓋印,然後發回給內閣,內閣發回到六部或下面府州縣去執行。

如果皇帝看完奏疏和票擬,不認可內閣的建議,就由司禮監太監打回內閣,讓內閣首輔等人重新票擬。

說白了,內閣首輔雖然在內閣裡是老大,但是整個內閣都是提建議的,沒有決策權,等同於內閣首輔也沒有決策權。

甚至,明朝的內閣首輔有時候都沒有六部裡的兵部尚書和吏部尚書的權力大。兵部尚書還能調兵遣將,吏部尚書還能選拔審查官吏,這時候,內閣首輔根本插不上手,除非這個內閣首輔同時也是吏部尚書。明朝的內閣學士只有五品官銜,但是,一般能進內閣的,都是六部或都察院的堂官,他們的本職工作反而官銜比較高。比如高拱,既是吏部尚書,又是內閣輔臣。

但是司禮監太監就不同了,他們有批紅的權力,也就是有了代皇帝決策的權力。

有很多明朝的皇帝,懶政怠政,對於每天看很多奏疏很是不耐煩,他們自己就不看票擬,讓司禮監太監自主批紅,說白了,皇帝放權給了司禮監太監,司禮監太監也就有了決策權。

司禮監掌印太監在司禮監最大,所以,他的權力很明顯大過內閣首輔的。

例如明朝的天啟皇帝,整天在後宮做木工,不理正事,把批紅的大權全都交給了司禮監的兩個大太監魏忠賢和王體乾,所以在天啟朝,魏忠賢敢稱九千歲,敢對著內閣一陣亂打,因為他掌握著批紅的權力。實際上就是代理皇權行使決策。甚至他能隨便把幾個閹黨的人塞到內閣裡。

這在以前,大臣進內閣是需要廷推的,也就是把內閣學士們,和六部都察院大理寺等部院的堂官集中起來,一起推舉哪個人可以進內閣,然後皇帝再俯允,魏忠賢不經過廷推,就直接把人塞到內閣裡,內閣首輔都無可奈何。

實際上,司禮監成了真正的宰相,而不是內閣。只要皇帝放權,整個大明朝,除了皇帝以外就是司禮監最大。

但是,明朝皇帝也不傻,為了限制司禮監,明朝還有一項制度,就是司禮監最大的太監掌印太監的人選,需要由內閣首輔推薦,從而也限制了司禮監太監內部坐大。這搞的都是平衡那一套。

明朝隆慶帝時期,馮保一直想做掌印太監,可是內閣首輔高拱推薦了其他兩個人,就是不推薦他,結果他記恨上了高拱,等到隆慶帝駕崩,小皇帝萬曆繼位,馮保趁機跟張居正合謀,在遺詔裡說隆慶帝臨死之前,封他為司禮監掌印太監,並且在兩宮皇太后那裡說高拱的壞話,聯合張居正把高拱趕出了內閣,高拱這個內閣首輔也是無可奈何,連反抗的機會都沒有,癱在了當地,還是張居正把他扶出皇宮的。

至於張居正被稱為明朝第一權臣,原因就在於他跟馮保是同盟,關係好,他搞什麼馮保都同意,他才有了決策權,才能持續推進他的變法。

明朝的其他歷任首輔,都沒張居正運氣好,張居正碰上了小皇帝,又得到兩宮皇太后和司禮監大太監的支持,在朝廷裡,威權大過任何其他明朝首輔。


西堤君


剛才看了一個被摺疊的答案,這哥們的答案雖然被我們的小悟空摺疊了,但我覺得回答的特別好,他的答案言簡意賅,就是要看皇帝是誰!

明朝是一個出奇葩皇帝的朝代,物以類聚,人以群分。伴隨著奇葩皇帝也產生了一些奇葩的人物和制度。


內閣制度剛剛誕生的時候不過是幹著皇帝秘書的工作,連高級官員都算不上,後來由於後來的皇帝越來越懶,不可能像朱元璋那樣工作狂人,內閣的工作範圍越來越寬泛,進而權力也越來越大。雖然明朝廢除了宰相,可後來的明朝內閣首輔也就相當於幹了宰相的活,因而被尊稱為“外相”。而為什麼被稱之為“外相”,那是因為宮裡還有個“內相”。這個“內相”就是宮裡最有權勢的太監了。宮裡的太監說白了就是一群特殊的奴婢,沒啥文化還身體不健全,可誰讓他們是皇帝身邊的人,皇帝辦事情,聽事情往往離不開他們,他們也從太祖時候的夾著尾巴做人,到後來的禍亂朝綱。而文人集團和宦官集團的博弈的最終裁判就是坐山觀虎鬥的皇帝。


明朝幾百年來,無論是張居正這樣的猛人大臣,還是魏忠賢這樣的大太監無論怎樣風光,但只要皇帝看他們不順眼了,那就得分分鐘鐘下臺。他們無論再怎麼折騰,都無法對皇權形成威脅,因為他們的權力都是皇帝給的。之所以明朝宦官比較囂張,那是因為那群太監是打著皇帝的旗號作威作福,這是皇權的一種畸形的延伸。比如說天啟的時候,這個木匠皇帝對大太監魏忠賢信任,因而魏公公權傾朝野,連內閣首輔也對其極盡阿諛逢迎。而討厭太監的崇禎當了皇帝,魏忠賢立馬被抄家流放。萬曆朝的時候,在萬曆還沒長大的時候,那個時候的張居正作為內閣首輔可謂整個明朝最有權勢的文人,大太監馮保雖然也得避其鋒芒,仰其鼻息。



所以說二者的權力大小,在明朝無法在制度上比較大小。二者不從屬一個系統,一個是外臣,一個是內臣。屬於截然不同的兩個陣營和序列。聰明的皇帝會讓二者相互制衡,從而防止權臣和權閹的一家獨大,從而對皇權產生致命的威脅。


好史不死


關於秉筆太監和宰相的權利和責任犯愁,這個問題首先要弄清楚他們到底是專管哪一職責。秉筆太監是皇帝的跟屁蟲,手裡拿著一支筆一個本冊,從皇帝起床到上朝再到睡覺一天到晚事無鉅細的每做一件事、說的一句話都要如實記錄下來,說糙一點就是放個腸胃不好的屁也要記錄下來,他們是無官職和參政權利的。只是一個御用記錄員,可以說他們的地位還不如大太監或總管。宰相相當於現在的總理,明朝的宰相手握軍政經濟大權,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獨權,在明朝甚於別朝,以至於在明朝前期太監沒膽公開干預朝政和左右大臣更別提左右權臣。宰相是直接對皇帝負責,直接將聖意傳達文武僚屬的直接最高長官,他經常可以左右帝王的意思和意圖,可以斡旋百官和帝王的關係,宰相的一句話能夠決定朝議的定奪。雖然如此,但皇帝身邊的人宰相一般也不敢輕易的惹,因為宰相知道一天二十四小時在耳邊說話的人,一句話就可以顛倒黑白。在明史和明通鑑以及清朝皇帝起居注都對秉筆太監的作用有詳細說明,在萬曆年間開始往後,秉筆太監就成了宰相的剋星,皇帝的一言一行他要不漏的記下來,就是皇帝和每一個人的談話,大臣的啟奏都要記錄,包括所聽到的話也會記錄,他可以把相關的不相關的隨意記錄,有意無意的掌握了他人的生死大權,宰相顧忌,投鼠忌器般畏讓,有無權利都互顧忌。也就分不清誰比誰權利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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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閣首輔代行的是相權,司禮監秉筆太監代行的是皇權。理論上說,司禮監秉筆太監的權力更大,因為皇權大於相權。但實際上,只要不是皇帝昏聵導致宦官坐大,一般都是內閣首輔的權力更大。因為宦官畢竟是宦官,是皇帝的奴才,而內閣首輔是正兒八經的國之重臣。

當然,不排除像魏忠賢這樣的司禮監秉筆太監一手遮天的情況出現。但這畢竟不是常態。

要徹底分析司禮監秉筆太監和內閣首輔的權力問題,需要從內閣和司禮監這兩個機構的設立原因入手。

內閣出現於永樂年間,明成祖朱棣在位期間。但它的根源,卻在太祖朱元璋那裡,因為是老朱廢除了丞相嘛。

丞相,是替皇帝幹活的。上達天聽,下系百官,稱為百官之長。千百年來,它一直以各種名義實實在在地存在著。

春秋時,丞相不叫丞相,叫做“相邦”。這個名字一直延續到了漢朝開國。因為漢高祖名諱劉邦,為了避諱,便把“相邦”改成了“相國”。

我們常說的秦國相國呂不韋,其實不對,應該是秦國相邦呂不韋。可是,由於司馬遷是漢朝人,他把呂不韋寫成了相國,那他就只能是相國了。

兩漢結束後,“相國”又更名為“丞相”,比如三國時期的曹操、諸葛亮,都做過丞相。

在民間,大家喜歡把丞相叫做宰相,所謂“宰相肚裡能撐船”。但是很遺憾,“宰相”從未作為一個正式的官名在歷史上出現過,它只是百姓的一個通俗叫法。

丞相的名號,一直延續到明朝開國。

丞相既然替皇帝幹活,就要分走皇帝的一部分權力,形成“相權”。剛剛當上皇帝的朱元璋,對此很不習慣。他大概是一個完美主義者,希望“皇權”完整無缺,不願意被分走哪怕一丁點。

於是,他就搞了個轟轟烈烈的“胡惟庸案”,搞掉了丞相胡惟庸,順便取消了“丞相”這個官位。

沒了丞相,這部分活兒誰來幹呢?朱元璋說,我自己幹。

於是,朱元璋成了中國歷史上最勤政的皇帝之一。沒辦法啊,一個人幹倆人的活兒,自己選的嘛,跪著也得把活兒幹完。

朱元璋是個工作狂,不代表他的兒孫們也是。比如明成祖朱棣就覺得這事兒太累人了。好在他聰明,就從各部抽調幾位能幹的尚書,給予其大學士的名號,然後讓他們定期到自己身邊值班,替自己幹活。久而久之,就出現了內閣。

但歸根結底,內閣只是一個秘書機構。內閣首輔有權無名,乾的都是丞相的活兒,卻沒有那個名分,所以只是代行相權。

內閣首輔代行相權的方式是“票擬”。也就是替皇帝起草文字。比如皇帝要頒行一條詔令,或者發佈一條聖旨,都會事先把自己的意思告訴內閣,然後由內閣首輔帶領閣員們起草文字。這些文字只是草稿,要送到皇帝手裡用硃筆批示,是為“批紅”。皇帝修改完畢,同意了,這些文字才會成為真正的聖旨、詔令。

批紅,是決策權,是皇權的核心部分。皇帝本該把它牢牢地握在手裡。但是很遺憾,有些皇帝覺得批紅也很累。於是,司禮監批紅太監應運而生。

司禮監這個機構,其實在朱元璋時期就有。但那時候的司禮監,只是一個普通的內廷機構,負責管理太監的一些事情。

直到明宣宗時期,司禮監出現了批紅太監後,司禮監的地位就扶搖直上了,儼然與外朝的內閣分庭抗禮,人們稱內閣首輔為外相,稱司禮監秉筆太監為內相。

獲得了替皇帝批紅的權力後,司禮監秉筆太監就是在代行皇權了。

皇帝如果不昏庸,那麼司禮監與內閣形成互相牽制的關係,外臣和宦官都翻不了天,皇帝高高在上,裁決一切。他不用幹苦活兒累活兒,依然活得很滋潤。這看起來聰明得很。

但如果皇帝昏庸,那麼司禮監與內閣就會互相傾軋,直至一方勝出。或者出現權閹,或者出現權相。不管哪種情況,皇權都會被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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