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4 「家庭医生」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方案出台

「家庭医生」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方案出台

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方案出台

8月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方案》。《方案》要求,2018年至2020年,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尽签,重点加强对已签约贫困人口中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病患者的规范管理与健康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可结合实际探索扩大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慢病管理范围。

「家庭医生」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方案出台

《方案》提出

「家庭医生」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方案出台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做好贫困人口慢病筛查,并对高危人群和慢病患者实行分类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制订个性化服务方案。鼓励各地利用信息技术加快签约服务智能化应用,搭建家庭医生与签约贫困人口在线交流互动平台,提供在线签约、预约、咨询、健康管理、慢病随访、报告查询等服务。定期向签约贫困人口精准推送健康教育资讯。

根据《方案》

「家庭医生」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方案出台

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主要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采取家庭医生团队形式提供。村医是第一联络人,乡镇卫生院要明确专人与乡村医生分组对接,鼓励县级医院医生加入签约医生团队。加强县级医院与家庭医生团队的协作,对确需转诊的患者及时予以转诊或提供就医路径指导。县级及以上医院要指定专人负责对接,为贫困人口转诊患者建立绿色通道。赋予家庭医生一定比例的医院专家号、预留床位等资源,拓宽患者上转渠道。对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病患者,明确健康管理的主要内容。

《方案》明确

「家庭医生」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方案出台

签约服务费中需签约居民个人承担的部分,各地要明确补偿渠道,适当减轻贫困人口经济负担。各地要将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评价范围,考核结果与家庭医生团队和个人绩效分配挂钩,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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