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2 德商控股丨中國的企業上市前進行併購的目的

德商控股丨中國的企業上市前進行併購主要有以下幾個目的。

第一,突出主營業務。如果企業想要登陸A股市場或者創業板,那麼證監會對主板的要求是主營業務突出,對創業板的要求是主要經營一種產品。因此,企業併購重組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將不相關業務剝離,將相關業務納入到上市主體中來,從而達到主營業務突出或主要經營一種產品的目的。

德商控股丨中國的企業上市前進行併購的目的

第二,實現公司獨立運作。這種獨立運作包括資產獨立、業務獨立、機構獨立、財務獨立和人員獨立等。

德商控股丨中國的企業上市前進行併購的目的

第三,規範關聯交易以及同業競爭。證監會要求擬上市企業消除同業競爭,減少關聯交易。因此,在上市前併購重組的過程中,企業可以將同業競爭或關聯交易金額比較大的公司吸收到上市主體中,或註銷同業競爭公司和關聯公司。

德商控股丨中國的企業上市前進行併購的目的

第四,提升企業整體的運營效率。通過上市前併購重組和企業改制,建立完善的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以及經理層規範運作的制度,建立完善的、合法合規的財務會計制度,促進企業管理水平的提升、業務流程的優化,從而提升公司整體的運營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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