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1 「權威發佈」吳長偉等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一審公開宣判

近日,東營區人民法院依法開庭審理了吳某某涉嫌黑社會性質犯罪案,這是東營市建市以來打掉的團伙人數最多的一起涉嫌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

2018年8月21日上午,對其犯罪行為進行當庭宣判!

開設賭場、強攬工程、收保護費、聚眾鬥毆、搶劫綁架……吳某某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嚴重侵害了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破壞了當地的社會生活、經濟秩序。

宣判結果公示:

2018年8月21日上午,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掛牌督辦的由東營市東營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吳長偉等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一審公開宣判。東營市東營區人民法院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搶劫罪、開設賭場罪、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非法持有槍支罪等10項罪名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吳長偉有期徒刑2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數罪併罰,分別判處被告人劉磊、康新城、李亞輝、喬海濤、徐飛等26名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18年6個月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24萬元至2萬元不等的罰金。被告人吳長偉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聚斂的財物及其收益,以及犯罪工具等,依法被收繳、沒收。

案件回顧

吳某某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被警方搗毀

「權威發佈」吳長偉等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一審公開宣判

2015年3月份,東營警方接到多名群眾舉報,在東營區某小區附近市場,劉某某打著物業公司旗號,恐嚇、威脅、毆打流動攤販及固定商戶,非法強行收取物業費、衛生費,社會影響極其惡劣。

“我們在對受害人走訪中,許多群眾特別是商戶、攤販一聽到劉某某等人的名字就張惶不安、連連擺手,生怕一句話引來禍端。”辦案民警說。“群眾懾於其淫威竟至此般,讓我們更加堅定了打掉這個犯罪團伙的決心。”

2015年8月17日晚,一夥蒙面男子持砍刀等工具對東營區某飯店進行打砸,社會影響惡劣。民警通過視頻分析和走訪排查,最終鎖定了一名叫吳某某的男子,巧合的是,劉某某等人背後的物業公司,法人是吳某,其丈夫吳某某是實際操控者。與此同時,在辦理一起吸毒案件中,通過深入偵查,民警發現吸毒者為吳某某手下的“馬仔”,根據該吸毒人員的供述,警方初步理清了該組織的人員組成脈絡。圍繞相關關係人,逐步獲取了吳某某為首的犯罪團伙長期開設賭場、收保護費等多條線索。

辦案民警隨後通過走訪調查,向攤販以及其家屬做思想工作,講明利害,讓其認識到我市當前打擊黑惡勢力的信心和決心,逐漸讓受害群眾打消了顧慮,獲取了紮實證據,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鏈條。然而,在深挖該犯罪團伙的其他犯罪事實時,民警發現劉某某等人僅是“馬仔”、打手,其幕後黑手一直遙控指揮。“如果就案辦案,並不能達到最佳打擊效果,於是我們決定長線經營,充實完善證據鏈條,讓該犯罪團伙受到法律嚴懲。”辦案民警說。

東營市委、市政府對此高度重視,市公安局主要負責同志坐鎮指揮,由東營公安分局抽調精幹力量成立“12·23”專案組,對前期掌握的線索進行梳理,認定以吳某某為首犯罪組織符合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基本特徵,明確了偵查思路,相繼查清了吳某某犯罪組織的違法犯罪事實和該組織的內部結構、人員組成情況,逐步獲取了該犯罪組織的大量違法犯罪證據。

2016年10月17日,在公安部、山東省公安廳的直接組織和指揮下,東營市公安局組織警力對該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實施統一抓捕。

“吳某某犯罪組織人員多、分佈廣,有的成員已經脫離組織多年在外地‘落腳’,有的身藏槍支彈藥、行蹤隱秘,給抓捕帶來難度。”辦案民警說。在零下20多度的風雪嚴寒裡架網守候,在高山懸崖崎嶇道路上追捕,民警們晝夜不歇、長途奔襲、不畏危險,奔赴12個省市將該組織成員一網打盡。

犯罪事實

多次組織實施違法犯罪活動

吳某某,現年41歲,曾因搶劫、故意傷害等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多次服刑經歷並沒有讓他迷途知返,反而成為了他“發家”的“資本”。

刑滿釋放後的吳某某,糾集多名有前科劣跡人員和社會閒散人員,在夜店看場子、收取保護費,多次以暴力手段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吳某某還帶人利用賭博機、撲克、麻將開設賭場,召集他人賭博,從中抽頭漁利,並在賭場內放高利貸,因為賭債糾紛,曾多次打砸他人車輛、店鋪要債。

“通過開設賭場、收取保護費、敲詐勒索,吳某某團伙‘原始積累’越來越豐厚,開始成立公司向物業、建築領域‘轉型’,謀取更多利益。”辦案民警說。

為攫取非法利益,吳某某安排手下在東營區某小區壟斷上料工程,以威脅手段強行要求與前來從事上料的隊伍分成,採用暴力、威脅手段強行承攬了東營市一小區降水等工程,非法獲利共56萬餘元。

為掩蓋其違法犯罪活動,吳某某成立了建築公司和物業公司,搖身一變成為了“大老闆”。他通過成立的物業、建築公司做掩蓋,非法控制多處建築工地、市場物業,攫取非法利益,嚴重擾亂了正常的社會生活、經濟秩序。

該團伙獲取的鉅額經濟利益,吳某某除用於個人揮霍外,主要用於支持該組織的活動,為組織的發展壯大、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提供支撐,統一提供食宿、統一著裝、統一購買作案工具。

在吳某某的直接指揮或授意下,該團伙以暴力、恐嚇等手段,有組織地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百姓,稱霸一方。2015年10月23日,吳某某為了搶佔幾處海參養殖池子,組織手下攜帶作案工具,毆打、趕走看管池子的人員,在公安機關介入調查後,該組織成員仍多次在該海參池附近實施尋釁滋事行為。

2015年以來,吳某某安排手下,以物業公司名義,假借受託管理市場,在不提供任何配套服務的前提下,在東營區某小區一自發形成的市場,恐嚇、威脅、毆打商戶及流動攤販強行收取物業費、衛生費,許多受害商戶、攤販忍氣吞聲、不敢報案,“拿錢買平安”,有的被迫關門停業到別處經營或者轉行從事其他行業。

在收購鐵屑和承攬綠化等工程中,他以收購的鐵屑不夠秤、供應的綠化土不達標為由,綁架、非法拘禁、毆打他人,索要高價賠償。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經過艱辛努力,

東營警方終於搗毀了這一犯罪團伙。

吳某某犯罪組織伏法,

剷除了毒瘤、伸張了正義,

真是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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