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4 保险受益人不指定,可是会出大问题的!

保险受益人不指定,可是会出大问题的!

说到保险受益人,我们并不陌生,但是现实中很多理赔纠纷案件的发生原因,却是因为客户没有写清楚受益人,所以今天我们就要重点给大家讲一讲关于受益人该如何填写!

我们先看一个例子:王先生于2010年给自己投保了一份保险,保额累加达到了100多万。2017年,王先生不幸因意外去世,其妻子张女士及时报案后却发现保单理赔出现了问题。直到2018年6月,遗孀张女士才备齐申请资料并提交至客服柜台受理。理赔人员核定累计给付130万元。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问题呢?因为投保人王先生的保险受益人是法定受益人,而非指定受益人!

什么是“法定受益人”和“指定受益人”?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可以指定,也可以法定。

“法定受益人”就是要按法定继承程序进行处理。法定继承首先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即被保险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了被保险人的身故证明外,需要提供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证件信息,然后几方再按照法定继承应得的比例进行身故金的分配。

“指定受益人”在理赔时相对简单,只需要被保险人的身故证明,和受益人本人的证件信息即可!

如果需要指定受益人,在填写受益人的时候需要注意这几点:

1.受益人要符合的条件

《保险法》第三十一条,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

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一般来讲,多数人寿保单的受益人都在直系亲属中选择。

2.部分合同需要被保险人同意

法律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合同,需要经过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说白了,受益人不能想加上就加上,被保人要是不同意,那也是空想。

3.保险受益人指定应当明确

指定受益人的名字、身份信息应当准确。这里需要注意两个小细节:

第一,指定多人为受益人要慎重。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建议明确收益顺序和份额,如未确定份额,按照法律规定,各受益人将按相等份额享有收益权。

第二,变更受益人要走正式程序。一般来说,合同处于有效期内,保险事故未发生前,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但是一定要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公司,避免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纷争!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一份保单,受益人直接关系到保户自身利益,也直接关系到保险金能否及时顺利的理赔,所以,我们在购买保险前,一定要了解相关条款,根据自己真实的意愿投保,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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