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4 南陽樓市亂象:承諾很好 其實很“坑爹”

“買房時承諾一年內辦好房產證,可我住進去15年了,房產證還沒辦下來!”“房款5年前就交了,可後來才知道,當初訂購的房子又被開發商賣給了別人!”最近,老徐的一些鐵粉給老徐反映,他們買房過程中開發商的侵權行為。

南陽樓市亂象:承諾很好 其實很“坑爹”

一房多賣

消費者很受傷

網友張力(化名)反映,2007年,他在朋友的介紹下,繳納4萬元的定金,在南陽張衡路某小區訂購了一套單元房,當時約定的價格為每平方米1720元。2009年,張先生再次按公司規定繳納4萬元。此後,張先生一直懷著美好的夢想等著入住新房。2011年初,張先生無意中獲知,和他一起購房的一位朋友已經住了進去,而開發商卻一直沒有通知他去領鑰匙。感覺不妙的張先生趕忙去開發商那裡打聽,這一打聽不要緊,氣得他渾身發抖。原來,開發商把張先生當初訂購的那套房子又賣給了別人,而且對方已經住了進去。

張先生多次和開發商交涉,但開發商一直以給張先生換一套房子為由推諉。後來,張先生託關係協調問題才得以解決。

市民李先生投訴稱,他是一名下崗工人,幾年前購買了一套房子,可開發商拒不交房,李先生也多次和開發商交涉,但開發商卻告訴他,要麼退錢,要麼給他換一套別處的房子。李先生說,他不同意退錢,另一處房子的地理位置偏僻,也不知道何時能交工,這兩個條件他都不能答應。

“親戚朋友全借遍,交了房款好多萬,盼了一年又一年,年年交房沒有咱,反映問題多少次,推諉扯皮都不管,多少無奈購房戶,失望一年又一年,房產只有七十年,你能晚交多少年?期盼蒼天能開眼,快快催促開發商,能把房子儘快交。”在投訴材料中,李先生寫了這樣一首打油詩表達心中的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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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款已交多年 房子卻遙遙無期

網友史先生反映稱,他購買了一套住房,已經交了15萬元,房子已經蓋好,可到現在開發商也不交房。難道業主的錢就這樣被長期佔用嗎?

市民郝先生投訴稱,他4年前在南新路某小區訂購一套房子。光首付就交了十幾萬,說是當年年底就可以交房,4年過去了,房子還沒交工。

一位署名“老實人”的市民投訴稱,他購買了某公寓的期房,可遲遲沒有動工,最近才知道沒有預售證,作為消費者怎樣進行維權?沒有預售證的房產怎麼能銷售呢?這種坑害消費者的行為實在不該發生。

南陽樓市亂象:承諾很好 其實很“坑爹”

房子入住多年 房產證辦不下來

一位網友投訴說,她買白河南某單位的房子快15年了,但房產證至今沒有辦下來。“沒有房產證,我們想貸款不能貸,想轉賣也轉賣不了,辦個房產證咋就這麼難呢?”這位女士說。

網友李先生投訴稱,他在南新路口一小區都住5年了,辦證費都交了,開發商卻不給他們辦理房產證。到相關單位諮詢,答覆說該項目因部分沒有進行規劃驗收和房屋質量驗收,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證和房屋竣工驗收備案證,不具有房屋產權登記條件。李先生想不明白,房子沒有進行規劃驗收和房屋質量驗收,開發商為什麼還敢公開售房?誰在背後為他們撐腰?

網友白雲投訴稱,臥龍路某小區交房已多年了,當時所有的房款、大修基金、契稅都交齊了,承諾1年房產證辦理下來,收的錢是按照當時商品房的價格;至今房產證和土地證仍未辦理下來,找開發商總是推脫,給有關單位也多次反映,但問題遲遲得不到解決。


南陽樓市亂象:承諾很好 其實很“坑爹”

輕信廣告宣傳 一不小心買了小產權房

網友丁先生說,他在某DM宣傳單上看到,汽車南站附近有單元房低價出售,每平方米僅2000元左右,丁先生也進行了實地查看,覺得位置、戶型都還可以,於是決定購買。購買前,丁先生特意問了房產證能否辦理。開發商模稜兩可地告訴他“應該可以”,丁先生就以為是能辦房產證,於是就一次性出資購買了一套5樓的房子。

去年,丁先生聽說他買的房子根本就沒有土地、規劃等手續,屬於小產權房,將來不可能辦理房產證。丁先生找開發商理論,開發商說:“就是因為沒手續才賣這麼便宜的,要是啥手續都有,我能賣這麼便宜?我有病啊?”而今,丁先生有苦難言,“20多萬元買一套沒有保障的房子,要是啥時候拆遷了,我可咋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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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花言巧語

忽悠消費者

按說,買房子是大事,消費者也都不傻,買房時應該很謹慎的,可為什麼總會受騙呢?開發商究竟是怎樣矇騙消費者的?曾在某房地產公司做過營銷的蔡女士告訴了老徐其中的端倪。

蔡女士說,其實,開發商玩的不過是文字遊戲,只要消費者擦亮眼睛,還是能夠識破的。

現在,一些開發商喜歡開發郊區或旅遊景點附近的房產,圖的就是地價低。可他們在宣傳中,往往不說距離市區多少公里,而是說車程僅需多少分鐘,讓消費者誤認為距離很近。

在一些宣傳單子中,大家往往能夠看到“首付萬元月供幾百元即可入住”的廣告語。但是,當你滿心歡喜拿著萬餘元去圓住房夢的時候,房產商卻告訴你,首付是指交上這些錢才可以辦理住房按揭,各種開口費、產權登記費、手續費等若干交費另算。真正的首付款萬餘元下不來。“月供幾百元”聽來很誘人,其實是指30年長期貸款的每月還款額。如果你申請不到30年貸款年限,實際的月供會在千元以上。

不少小區都有一個誘人的名字,如某某花園、某某公寓,效果圖上,綠樹成蔭,鮮花綻放,可入住後卻發現,根本不是那回事,僅有的幾棵冬青樹,幾年後也被開發商砍掉劃成了停車位。

大多數開發商都會在售房營銷中宣稱,社區配套設施如健身器材、幼兒園、小學、超市、銀行等一應俱全,其實,即使若干年後,開發商還會告訴你,這些設施還在規劃中。

不少開發商,在樓盤開盤時,還會製造一個現場十分火爆的假象,讓消費者無形中受到渲染參與到購房中。其實,這很可能是個陷阱,有可能是開發商花錢僱人排的長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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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有風險 置業需謹慎

消費者在購房時,需要注意哪些事項?一旦遇到糾紛該怎麼辦?市消費者協會秘書長荊東風提醒消費者:

購買房子時,一定要簽訂一份正規的合同,越詳細越好,這是所有環節中最重要的一環,購房者的權利義務盡在其中。購房者一定要逐條審查,甚至可以對照樓盤廣告等宣傳資料中開發商的承諾進行比較,把沒有在合同書上體現的要求以補充條款的形式確定下來。一旦遇到糾紛,要及時向有關部門進行投訴,必要時要用法律手段解決。

(宛城老徐 宛城那些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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