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4 崇州举行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颁证仪式

8月23日,崇州举行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颁证仪式,向道明镇龙黄村、白头镇五星村出租宅基地(房屋)的3户农户和承租宅基地(房屋)的2名业主,分别颁发了《农村宅基地资格权证》《农村宅基地(房屋)租赁使用权证》。此次颁证共涉及1612.37㎡宅基地,1340.56㎡房屋。这是崇州市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股(联营)改革试点以来的又一破冰探索,是全省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第一证。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

崇州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率先开展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为乡村振兴提供用地保障,有效引导城市规划设计、文化创意等领域人才和返乡人才、农村居民,到农村林盘发展农创工坊、特色民宿、康养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调动多元主体建设一批“设施共建、产业共营、利益共享、社区共治”的“共享林盘”,带动群众就业、创业增收。这是崇州努力探索公园城市在郊区新城的建设模式和表达方式的又一重要举措,将有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成都市农委农经处处长曾定,崇州市委书记赵浩宇,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王成龙,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加武,市政协副主席王伟为领证代表颁发了证书,市政府副市长文国洪主持颁证仪式,副市级领导付大成出席颁证仪式。

(市委统筹委)

崇州举行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颁证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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