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5 馬英九被“追殺”,民進黨如願了嗎?

撰文丨邢穎

卸任臺灣地區領導人後,馬英九並沒有遠離爭議。

今天(5月15日),馬英九此前被指控的“洩密案”二審宣判。與一審的無罪判決來了個180度的大轉彎,馬英九被改判有罪,獲有期徒刑4個月。這在臺灣島內引發爭議。

“今天高院審判至謬無比,照二審的判決邏輯,臺灣沒有一個領導人能做事”。臺灣前“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在社交網站表示,真正的貪官汙吏們高踞廟堂。而最清廉的馬英九,卻遭判刑。臺灣啊!悲哀啊!

那麼,一向以潔身自好、奉公守法形象示人的馬英九究竟犯了什麼罪?洩了什麼密?

五年前的一樁案

事情的起因得從2013年說起。

據臺媒報道,當年9月,時任臺“檢察總長”黃世銘向馬英九報告了民進黨籍“立委”柯建銘及當時的臺灣“立法院長”王金平疑涉司法關說案(臺灣“法務部長”曾勇夫涉嫌接受王金平給柯建銘說的好話,指示檢察官對柯所涉案件不再提出上訴,讓柯無罪脫身)。馬英九聽聞後要求黃世銘向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和馬英九辦公室副秘書長羅智強再度報告。

就是這個行為成為了馬英九的“小辮子”,他被柯建銘檢舉。

2016年11月,柯建銘告馬英九涉嫌妨害秘密、違法監聽等案在臺北地方法院開庭,馬英九首次以被告身份出庭應訊,表示自己不認罪,“我對我的清白有信心,我對法院的公正有期待”。

次月,臺北地檢署啟動偵查,約談馬英九、羅智強、江宜樺等人,並於2017年3月對馬英九提起公訴。去年8月,臺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馬英九無罪。但是,“臺北地檢署”不滿此判決,很快提起上訴,於是有了二審臺灣“高等法院”今天改判的這回事。

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注意到,此案的焦點在於馬英九究竟是在使用領導人的正常權責,還是洩密。

對此,馬英九應訴時指出,本案是“立法院長”、“立法院”民進黨大黨鞭、“法務部長”、“高檢署檢察長”涉及的集體關說司法個案,身為領導人,他當時必須面對並處理即將發生的政治風暴,所以請“行政院長”及馬辦副秘書長共同會商解決之道。這是在行使臺灣“憲法”第44條規定的“院際調解權”,沒有洩密,沒有犯罪。

因此,對於二審判決,馬英九今日出面回應稱,“這是一個‘憲法訴訟’,攸關領導人職權行使,我一定會上訴!”

民進黨是幕後主使?

對此,北京聯合大學臺灣研究院李振廣教授認為,馬英九當時作為臺灣地區領導人,把有關司法關說案的信息告訴行政部門負責人和自己辦公室的副手,是職權內的工作和正常溝通,理論上沒有觸及臺灣地區的法律,因此一審的無罪判決是立得住腳的。

“但是,民進黨上臺後,一定要給馬英九找點麻煩,給他難堪,二審法官受到這樣的政治干擾後,做出了這樣荒唐的判決”,李振廣告訴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

據他介紹,臺灣的審判是三審定讞,每一審的法官都是抽籤決定的,同一個案子的三次審判不是同一組、同一個法官來判決。“一審時,這組法官認為不違法。二審,換了另一組法官,這組法官可能本身親民進黨,或是見風使舵想要討好民進黨,亦或是受到民進黨施加的壓力,各種因素都可能,所以判決發生了變化”。但是,既然馬英九已經決定上訴,那麼三審如何判決才是最關鍵的。

李振廣告訴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目前還無法預判三審結果,這取決於形勢的發展或民進黨的政治需要。“第一,馬英九按照法律是無罪的,給他加罪,判他的刑,我相信絕大多數臺灣民眾都覺得匪夷所思,認為背後有政治干預。第二,在三審中,如果臺灣司法部門秉公執法,理論上馬英九應該還是無罪判決。過去,馬英九也被告過很多次,最終都是無罪定讞。這次,如果民進黨想挑起兩黨矛盾或是統獨衝突,為了政治服務的話,那三審的變數就很大了。”

他還表示,“說實話,對馬英九而言,錢不是問題,名譽才是最關鍵的,他接受不了自己受到的一點點玷汙。他本身就是學法律出身的,而且一直謹小慎微,愛惜羽毛,他的行為應該在法律上站得住腳。”如果三審判馬英九有罪,那麼可能在臺灣帶來惡劣的先例,即通過司法手段對領導人強加誣陷或迫害,後果將非常惡劣。

退休後官司纏身

說起來,馬英九卸任後也沒過過幾天安生日子。除了這個案子以外,他還深陷多個案件。

其中不少都是子虛烏有的指控。民進黨前發言人梁文傑爆料稱“馬英九非法募款3億”,後被證實並無此事。民進黨前發言人梁文傑在2011年底臺灣地區領導人選舉期間,指控馬英九密會組頭陳盈助募款3億元,還指陳還提供房子作為競選總部,馬英九認為其誣告並求償兩百萬元。經上訴,臺“高院”2017年10日24日改判梁文傑與民進黨連賠120萬元,全案最終確定。

此外,臺灣媒體人周玉蔻此前爆料馬英九收受頂新集團2億元(新臺幣)政治獻金,被馬英九以加重誹謗罪告至法庭。法院一審判周玉蔻無罪後,馬英九緊接著提出上訴。最終,在去年4月,臺灣“高等法院”改判周玉蔻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定讞。

總是遇見這麼多么蛾子,馬英九本人很心塞。去年12月接受媒體採訪時,他談及自己常跑法院的心路歷程時感慨,“追殺得像什麼一樣”。

馬英九說,他一個月大概上法院1至2次,但他對自己的清白有信心,從來沒有圖利誰,沒拿不該拿的錢。他多次向檢方提告,實在是因為“再不講話,人家真的不知道你在幹嘛,再不講,會造成很大的誤解”。

資料丨中國臺灣網等

校對丨李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