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8 最高法院:在合同上只摁手印沒有簽名蓋章的法律效力


最高法院:在合同上只摁手印沒有簽名蓋章的法律效力

現行有效法律規定,當事人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的,應當簽字或蓋章。但是,在庭審實務中,有的農村或進城務工人員訂立合同時習慣摁手印,而不是簽名蓋章,本文僅對此解讀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觀點。

最高法院裁判規則中認定,當事人在合同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具有與簽字或蓋章同等法律效力。


最高法院:在合同上只摁手印沒有簽名蓋章的法律效力

律師觀點:

需要明確的是:摁的手印與簽字或蓋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是解決了合同的效力問題,不意味著合同糾一定生效了,即便是手印是真實的,只能說明跟真實簽名效果一樣。


最高法院:在合同上只摁手印沒有簽名蓋章的法律效力


但是合同有沒有生效的效力評價,要看是不是違背了國家意志,如果違反了法律規定被認定無效,手印是不是真的,真不那麼重要,所以說,手印是真的,可以等同於簽名的效果,是合同生效的前提條件,而不是100%等同於合同生效,請讀者朋友予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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