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基層動態】玉門市人民檢察院運用遠程提審 確保“防疫”期間檢察機關依法辦案

“疫情”期間,玉門市人民檢察院創新工作方式,對即將到期案件中因受“疫情”影響無法到案接受訊問的犯罪嫌疑人進行遠程提審,確保“疫情”防控期間,依法妥善地處理好辦案與防控的關係,保證審查起訴工作不停不等不拖。

【基層動態】玉門市人民檢察院運用遠程提審 確保“防疫”期間檢察機關依法辦案

2020年3月3日,玉門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王某某涉嫌詐騙一案,因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患有肺結核,在蘭州肺科醫院住院治療。案件經二次退查後,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依舊因病無法到玉門接受訊問。為防止人員頻繁流動,對“疫情”防控工作增加難度,同時確保刑事訴訟順利進行,在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所在縣區解禁後,玉門市人民檢察院與玉門市公安局偵查人員多次溝通協調,將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依法傳喚到王某某居住地的公安機關,通過前期準備通訊設備,確定訊問時間後,採用遠程視頻的方式進行訊問,並對訊問過程全程錄音錄像。通過遠程視頻,檢察官讓犯罪嫌疑人認真閱看權利義務告知書及認罪認罰告知書,核實犯罪事實,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自願認罪認罰,對於律師無法在場的情況,玉門市人民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的真實意願通過視頻錄像等方式進行固定,便於在庭審時審判機關予以確認。

【基層動態】玉門市人民檢察院運用遠程提審 確保“防疫”期間檢察機關依法辦案

疫情防控期間,玉門市人民檢察院堅持原則性與靈活性相結合,既堅持服從大局,把疫情防控作為當前最重要的任務,嚴格落實隔離、防控的要求,又統籌協調,嚴格依法辦案,妥善處理好辦案與防控的關係。對需要依法傳喚的犯罪嫌疑人通過電話、微信先了解其是否有疫情重點區域接觸史、春節期間行動軌跡情況、身體有無出現發熱、呼吸道感染等狀況進行詢問,後對被訊問人員進行嚴格的體溫檢測和口罩配戴檢查,保證疫情防控期間刑事案件正常辦理,訴訟程序順利進行,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營造堅實的法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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