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公司沒有執行法院判決,可以凍結法定代表人(非股東)的資金嗎?

家的情懷


看具體情況,前面的回答過於肯定,沒有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1,一般情況,公司具有獨立法人主體資格,不可以直接凍結法定代表人。

2,凍結的情況主要有: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並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人民法院對有前款規定的行為之一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二百一十七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應當報告當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財產情況。被執行人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的規定,可以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的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採取罰款、拘留的強制措施。

3,另外,根據法理,可以突破法人主體資格,即揭開公司面紗制度,又稱“公司人格否認”、“公司法人資格否認”、“股東有限責任待遇之例外”、“股東直索責任”,指控制股東為逃避法律義務或責任而違反誠實信用原則,濫用法人資格或股東有限責任待遇、致使債權人利益嚴重受損時,法院或仲裁機構有權責令控制股東直接向公司債權人履行法律義務、承擔法律責任。《公司法》第二十條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十四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綜上,看案件本身具體情況而定!



律師範秋林


如果法院判決僅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不是履行義務人,則不能凍結法定代表人的個人財產。公司製法人是有限責任的,股東以其出資對外承擔責任。

同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工作中進一步強化善意文明執行理念的意見》【法發(2019)35號】的規定:單位是失信被執行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將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等納入失信名單。


律說身邊事


【法眼掃描觀點】公司沒有執行法院判決,可以凍結法定代表人(非股東)的資金嗎?

當然不行!

公司作為被執行人,沒有執行法院的生效判決,法院可以查封、凍結公司的財產,包括公司的固定資產、機器設備、銀行存款、對外投資、應收賬款等。

但卻不能凍結法定代表人的資金,畢竟法定代表人不是被執行人,何況這位法定代表人連股東都不是,如果是股東,出資沒到位,申請人還可以向法院追加沒有出資到位的股東為被執行人。

如果法定代表人有從公司借款的,在查清的基礎上,可以將法定代表人追加為被執行人,在其借款範圍內承擔責任。

總之,要凍結一個案外人的財產,一定要有法律依據,不能波及無辜。


法眼掃描



桃花客棧2019


公司的錢分幾類、如果是入股應該遵守入股前的規章制度有福同享、虧盈共承擔、如果是公司借錢被法院凍結為了儘快解決還起訴比較保險、走到別人的後面錢首先由法院執行完過後公司才還你的錢否則後面的麻煩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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