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5 「学术连载1」新经济与规制改革——新经济的形态及态势

原文来源:《中国工业经济》2018年第3期/<font>

[摘要]发展新经济是引领经济新常态和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的必然选择。作为新型经济形态,新经济的运行在基础支撑、技术特征、组织结构、产业组织等方面都迥然有别于传统经济。本文从企业进入战略、面临的新机会、市场需求条件、生产要素转换、相关产业支持以及政府角色六个方面揭示了新经济的产生机理,并从底层推动力、内部运行系统、外部环境三个方面阐述了新经济的运行逻辑。在新经济的运行逻辑下,传统上基于垄断、信息不对称、外部性、公共产品、信息安全等因素而产生的政府规制需求发生了根本变化。为适应新经济发展,政府规制改革势在必行。为此,方向上应从强化规制转向放松规制,内容上应从经济性规制转向社会性规制,方式上应从歧视性规制转向公平竞争规制,方法上应从正面清单制转向负面清单制,流程上应从前置审批转向后置监管,机构上应从专业型部门转向综合型部门,机制上应注重使用“规制沙盒”。

[关键词]新经济 创新 审慎监管 放松规制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问题研究”(批准号13AJY012)

[作者简介]戚聿东,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经济学博士;李颖,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

新经济的形态及态势

美国《商业周刊》1996年12月最早提出“新经济”一词以来,“新经济”便流行开来。2016年,李克强总理首次把“加快发展新经济”写入中国《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新经济的界定,一般是指在经济球化和信息化背景下,由信息技术及其应用产生的新型经济形态,具体涉及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智能制造、3D打印、新能源、跨国商务、智慧物流、航空经济、绿色经济、新农业合作组织、众创空间、众筹、众扶、众包等领域。由于新经济并没有一个固定的称谓和内涵,人们经常将之与信息经济、数字经济、大数据产业、互联网十等概念交叉重叠使用。因具体业态正在动态衍生和不断“刷新”中,新经济产业的统计口径也难以明确下来。从实务角度看,新经济业界的领军人物马云2016年将新经济概括为“新零售、新制造、新金融、新技术、新能源”。显然,新经济是相对于传统经济而言的,在当代语境下,凡是与信息技术及其应用相关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均可归到新经济范畴内。其中,新技术是指对已有主流技术产生替代性冲击效果的颠覆性技术;新产业是以新技术为基础、引发现有产业体系重大变革的新兴产业;新业态是指基于新技术从现有经济运行中衍生出的新环节;新模式是以市场需求为中心、实现资源高效整合的商业模式。新经济的具体类型参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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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各种经济时代的区别,不在于生产什么,而在于怎样生产,用什么劳动资料生产。”的确,千百年来,人类吃穿住用行的基本需求是差不多的,但满足需求的方式手段发生了日新月异乃至天翻地覆的变化。新经济作为经济发展的新引擎或新动能,有别于传统经济的生产资料和手段,主要体现为“三新”:①新基础设施,如云计算+互联网、物联网+终端等。各类超级网络平台已经成为社会的新基础设施,而且新基础设施不断“叠加”于原有的基础设施。②新要素。在数据开放、流动、共享的大数据时代,数据已成为新生产要素,以数据资源为代表的新经济要素具有资源充裕性、可无限复制性的内在特点,不再具有稀缺性。③新结构,如大规模协作。从传统产业链上下游分工到价值链各个环节交互协同,跨界融合、产业整合成为新趋势。传统经济以社会分工为主要依据划分的农业、工业、服务业之间界限分明,内部行业边界清晰。新经济的跨界融合特征非常明显,原有行业分类法已不大适合。毫无疑问,新经济是创新的结果,根据创新理论鼻祖熊彼特的五大创新来源视角,可以将纷繁复杂的新经济形态重新划分为以下五类(见表2)。

「学术连载1」新经济与规制改革——新经济的形态及态势

在技术推动和需求拉动双重作用下,新经济业态发展日新月异,催生出产品、工艺、市场、资源配置、组织等方面的一系列创新。尽管创新程度不尽相同,但对生产、生活、生态均产生着全面而深刻的影响。为进一步认识新经济的本质特征,本文从基础支撑、技术特征、组织结构、产业组织特征几方面对新经济与传统经济加以区别(见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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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3可以看出,新经济的基础支撑、技术特征、组织结构、产业组织特征均与传统经济有着显著区别。基础能源从传统的煤炭、石油、电力转向更为绿色环保的太阳能、风能、核能等。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基础的新经济形态均具有网络附加效应,节点和连接构成网络两要素,新经济机制下,节点逐渐缩小,连接趋于多且强,表现为从个体到高度互联的跨越过程。随着网络上节点和连接数量增多,技术特征也向去中心化、多样化、通用化、跨界化、个性化发展。互联网运行的自身逻辑在于打通地域、时间和规模的限制,合理重聚配置资源,强连接、富信息、跨时空、自由流动等网络特性,都为企业打破市场进入壁垒进而自由竞争提供了技术保障。此外,区块链、云计算、云脑、数字孪生技术、人工智能、机器学习、仿生技术等颠覆式技术的应用使产品趋向虚拟化、数字化、复杂化。物理学、生物学等科学基础原理的重大突破,使技术和产品生命周期快速更迭,市场竞争更加激烈。新经济下技术的通用性和跨产业性使产业间融合跨界进一步加速,产业之间产生交叉进而边界模糊化,企业间跨越生产边界的大规模协作成为普遍现实(李海舰等,2014)。在互联网驱动下,企业组织流程推动了结构变革,进而引起产业组织特征发生改变,平台型组织正逐渐成为新经济社会的基础设施和企业商业模式的创新基石。平台型企业的产生动因是供求双方的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在平台上可以实现良性互动,产生空间效应和网络消费时间价值增值的外部效应(冯华和陈亚琦,2016)平台型企业遵循网络生态系统发展规律,产业链发展由垂直一体化转向跨领域综合运营商和开放性基础设备提供商,企业组织管理机构由集中管控的“金字塔型”科层结构向扁平化、多事业部方向发展。开放、共享、协同发展的新理念使企业更加注重用户需求,多主体的参与使得企业组织边界进一步模糊化。

新经济正在改写和重构世界经济的版图,其对传统经济的颠覆性作用和替代式地位,用“十年河东,十年河西”来形容并不为过。从全球公司市值排名情况看,2007年全球市值前十名的新经济企业仅有微软一家,其余皆为埃克森美孚、通用电气、中国工商银行、花旗银行、美国电报电话公司、壳牌等传统经济企业;2017年苹果、字母表、微软、脸书、亚马逊、阿里巴巴、腾讯等新经济企业非常耀眼地呈现在前十名榜单中,而当初第一、现居第十名的埃克森美孚成为榜单中传统经济企业的惟一“幸存者”。在中国,新经济引领下的新企业不仅如雨后春笋般兴起,而且迅速发展壮大。例如,阿里巴巴零售平台年交易额超过3万亿元,已超越沃尔玛而成为全球最大零售商;支付宝的支付峰值为每秒8.59万元,超越了世界上最大的信用卡国际组织维萨(Visa);共享单车用户超过1亿人,商业模式正向海外扩散;腾讯市值已超过5000亿美元,成为全球第6家超过5000亿美元的公司;成立仅仅3年的蚂蚁金融服务集团,2017年估值已经超过750亿美元。新经济企业的异军突起,助推了相关产业的迅猛发展,正在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动能。

从新技术看,以机器人技术、自动驾驶技术、虚拟现实(VR)与增强现实(AR)技术等为代表的人工智能技术不断突破,大数据、物联网、第五代移动通讯技术(SG)、电池储能技术等不断取得进展。以人工智能为例,根据艾瑞咨询发布的《2017中国人工智能产业专题研究报告》,中国人工智能相关专利申请数近年来持续增长,2010年为6879项,2016年达到29023项;人工智能产业产值2016年达到100.6亿元,比上年增长43.3,预计2019年将达到344.3亿元。

从新产业和新业态看,根据国家信息中心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2016年发展情况及2017年展望》,2016年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19.1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1.3%,其中,光伏产业增长41.2% ,铿电子电池制造业增长31.6%,信息化学品制造业增长17.8,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长14.9%。在金融新业态的移动支付领域,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13-2016年中国移动支付业务笔数年均增长率超过175%,金额年均增长率超过165%,移动支付普及程度和便利程度均已超过了美国和欧盟。

从新模式看,根据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发布的《中国电子商务发展报告》(2016—2017),2016年中国网上商品和服务零售额达5.1万亿元,比上年增长26.2%。根据国家信息中心发布的《中国分享经济发展报告》(2017),2016年分享经济交易额为3.5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03%,其中,知识技能分享增长205%,房屋住宿分享增长131%,交通出行分享增长104%。预计到2025年,分享经济规模占GDP比重将达到 20%左右。

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的迅速崛起,在不断向传统经济“赋能”的同时,也使得整个国民经济越来越“新经济化”。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测算,2015年美国数字经济(大体相当于新经济,下同)规模为10.2万亿美元,占GDP比重为57%;英国1.4万亿美元,占GDP比重为48%;日本为2万亿美元,占GDP比重为48%。在中国,国家统计局测算,2015年中国新经济的增加值占GDP比重为14.8%。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的研究报告指出,到2017年8月,中国新经济占总体经济的比重达到31%。2017年12月发布的《世界互联网大会蓝皮书》显示,中国新经济总量为22.6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9%,占GDP的30.3%。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17)预测,到2020年,中国新经济规模将达到32万亿元,占GDP的35%,到2030年将超过50%。上海社会科学院的研究报告《中国数字经济宏观影响力评估及中长期税收政策走向设计》预测,2030年中国新经济将达到150万亿元,占GDP的80%左右。可以看出,尽管各家机构预测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但毋庸置疑的是,新经济在世界范围内正在潮涌般兴起,在中国亦是如火如荼。捕捉新经济、发展新经济已成为大势所趋,更是未来经济领域的新制高点,谁发展谁受益,早发展早受益。可以预见,中国在新经济领域战略规划的部署和实施,将会大大加速中国经济的追赶和超越进程。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在大力发展新经济过程中,现有的政府规制体系和手段是否适用于新经济?政府规制应该进行怎样的改革和创新?毕竟,新经济的产生机理和运行逻辑都有别于传统经济,继续沿用现有规制体系会损害新经济的发展活力,正如李克强总理2017年6月21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所言:“如果仍沿用老办法去管制,就可能没有今天的微信了”大量事实已证明这点,如2016年底网约车准入新政实施后,平台上可预约车辆的急剧减少;实施跨境电商进口规制新政后,各保税仓业务呈断崖式下降。现实中种种教训警示,代表先进生产力的新经济与相对落后的规制体制之间的矛盾将是新经济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政府规制只有主动适应新经济的运行规律,才能促进新经济的发展。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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