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4 浙江毒情形势发布 网友关心的热点问题都在这里

1987年召开的第42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正式确定每年的6月26日为“国际禁毒日”。

浙江毒情形势发布 网友关心的热点问题都在这里

浙江省禁毒办常务副主任、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总队长吴益中接受媒体采访

上午,浙江省禁毒委员会在省公安厅召开了全省毒情形势新闻通报会。对于广大网友普遍关心的问题比如,浙江目前吸毒人员有多少?集中在哪些群体?浙江的毒品到底从哪里来的?咋来浙江的?哪些新型毒品容易诱骗老百姓?举报吸毒贩毒奖励最高多少……等等问题,浙江省禁毒委员会副主任、省公安厅副厅长、政治部主任刘静及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总队长吴益中都给予了详尽细致的回答。

记者获悉,2017年,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4800余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7600余人,缴获各类毒品300余公斤;共查获吸毒人员38000余人次,依法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12000余人、作出责令社区戒毒决定13000余人、作出责令社区康复决定6000余人。

但受国际国内毒情形势综合影响,浙江省处于“毒品问题蔓延期、毒品犯罪高发期、毒品治理攻坚期”的态势仍没有根本改变,涉毒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个别领域风险隐患增大,毒情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全省吸毒人员9.8万人 35岁以下的占55%

现有吸毒人员总量仍然较大。截至2017年底,全省现有吸毒人员9.8万人(不含戒断三年未发现复吸、死亡和离境人员数),同比增长1.9%。其中,男性8.3万人,占85%,女性1.5万人,占15%;35岁以下(含35岁)5.4万人,占55%;36岁到59岁4.4万人,占44.6%;60岁以上占0.4%。

合成、新型毒品滥用问题突出

合成毒品滥用问题相对突出。滥用毒品种类主要包括海洛因等阿片类毒品和冰毒(甲基苯丙胺)、麻古(冰毒片剂)、K粉(氯胺酮)等合成类毒品,阿片类、合成类毒品滥用人数分别占现有吸毒人员总数的23%和77%。2017年新发现的吸毒人员中,滥用合成毒品人数占90%以上。

新型毒品滥用情形时有发现。执法实践中,陆续查获含有管制毒品成分、以饮料等伪装形式出现的新型毒品,如“G水”、“小树枝”、“恰特草”(俗称阿拉伯茶)、“咔哇潮饮”、“咔哇水”、“小金丝”、“小金瓶”、“梦幻草”、“三口鲍”等。

浙江毒品来源于 “金三角”、“金新月” 互联网从事毒品犯罪有所增多

毒品输入型特点比较明显。浙江属于比较典型的毒品输入型省份,省内毒品主要来源于“金三角”、“金新月”等境外地区和国内部分地区。毒品通过陆路被贩运入省,少部分通过海上、空路、铁路以及物流寄递等渠道进入。

利用互联网从事毒品犯罪有所增多。一些毒品犯罪分子依托互联网或手机即时通讯工具进行毒品勾联、交易,有的跨省异地组织指挥毒品交易,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毒资往来,非接触式毒品交易逐年有所增多。

缉毒执法风险日益增大

一些毒品犯罪分子持枪持械护毒、暴力对抗执法。2017年,全省共有32名民警、协辅警在缉毒斗争中英勇负伤。由于吸贩毒人员群体患有各类疾病比例较高,禁毒工作者和执法人员职业暴露风险不断加大。

这些地方成了毒品制造、种植重灾区

在全国范围严厉打击制毒犯罪大背景下,一些地方出现了外省制毒活动渗透迹象,偏远山区、废弃养殖场、无人村、化工园区以及停产、破产、转产的化工企业等是防范制毒活动的重点部位。

2017年,全省共查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218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07人,没有发生大面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实现了“零产量”和基本禁绝的工作目标。

举报最高奖励100万元

从1月28日起,《浙江省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奖励办法》(以下称《办法》)正式实施。办法规定,对破案发挥重要作用或作出特殊贡献的,最高奖励100万元。

举报人或其提供的举报信息在特别重大毒品案件侦办中,发挥重要作用或作出特殊贡献的,经省公安厅会商省财政厅后报省政府批准,可最高奖励100万元

(杭州网 记者 李建刚 通讯员 张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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