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6時10分左右,中山市看守所大門外一名女子手持刀具以自傷自殘相威脅,要求會見看守所內一名在押人員。
案發經過
5月28日早上6:10,持刀女子楊某(1991年出生,湖北人)到看守所,稱想進看守所見男朋友。因楊某沒有家屬會見通知書且未到會見時間,看守所工作人員對其進行勸離。
自此楊某情緒激動,從包內拿出一把水果刀進行威脅,揚言要見人否則自殺。
△楊某持刀在脖子上揚言自殺
看守所民警周偉文立即調集包括值班女民警等8名值班警力前往處置,女民警陳心怡等人與其談判,穩住其情緒。時機合適,周偉文趁機從其背後徒手奪刀,將其控制住。
△周偉文迅速奪過楊某的刀
在處置過程中周偉文右臂受傷,傷口靠近手臂大動脈,隨後被送往市人民醫院治療,傷口處縫合9針。
△周偉文手臂受傷
5月29日上午,中山市公安局在市看守所召開了周偉文同志先進事蹟媒體見面會。
△見面會現場
媒體見面會後,市公安局組織媒體對楊某進行了採訪。在與女管教的談話中,楊某情緒依然激動,不過已不再是衝動,而是懊悔。她說,她不該那麼激動,以至於傷到了警察。她原本沒有傷害民警的想法,早知這樣,她寧願受傷的是自己,她表示現在很後悔,要向受傷的民警說聲對不起,她不是故意的。而經民警的開導,女子還寫了幾百字的檢討書,字跡清秀,表達真誠。
△女管教與楊某談話
△楊某手寫的檢討書
警方提醒
會見看守所在押人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在押人員已經法院判決,且判決生效;2.在押人員直系親屬憑看守所會見通知單來看守所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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