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5 女子被騙5萬元,她“追回”2.4萬,可是卻被刑拘了……

“拘捕令”“通緝令”“凍結令”……

這是冒充“公檢法”詐騙時慣用的偽造文件,

騙子偽造的通緝令掛在網上已不新鮮,

很多人也都知道網站可以以假亂真,

便不再上當。

然而,

騙子為了“突破”攔截,手法更加猖獗,

他們為了營造出最真實的效果,

竟然將偽造的通緝令送上門……

騙子派人上門送“通緝令”

還陪七旬老人到銀行轉賬

8月5日上午11時40分許,一名年過七旬的老人來到交通銀行湖北分行營業部辦理轉賬,銀行櫃員詢問轉賬用途,老人說是給女兒房屋裝修,不斷催促趕快辦理。銀行櫃員察覺老人神情緊張,懷疑老人被騙,一邊拖延時間一邊向大堂經理示警。

老人堅持要轉賬。銀行大堂經理、保衛人員甚至清潔員先後圍攏過來,詢問女兒為什麼沒來,繼續勸阻,軟磨硬纏讓老人說出了女兒的手機號,立即撥通電話。

老人的女兒聞訊趕來,告訴銀行工作人員,自己最近根本沒有裝修,也沒要求父親給自己轉款。然而,老人就是不聽,反覆催促快點轉款。無奈之下,銀行工作人員只好說系統出了故障,撥打了110報警。

江漢區公安分局民警趕到銀行,將老人和他女兒帶回派出所。民警列舉近期發生的案例耐心解釋,老人慢慢醒悟,道出了實情。原來,當天上午他接到一個電話,對方自稱是北京市公安局某分局的民警,說老人涉嫌洗黑錢,已經安排人給他送通緝令。果然,一名男青年隨後送來了“通緝令”。

女子被騙5萬元,她“追回”2.4萬,可是卻被刑拘了……

老人信以為真,在該男青年陪同下來到銀行,準備向對方指定的賬戶匯款。民警調取銀行大堂監控視頻,果然發現一名男青年陪著老人進入銀行,一直若即若離未敢靠近。當民警走進銀行時,這名可疑男青年悄悄溜走了。

女子被騙5萬元,她“追回”2.4萬,可是卻被刑拘了……

受騙女竟成幫兇

頻頻上門送“通緝令”

80歲的龔先生家住武昌八一路,18日上午他接到一通電話,對方自稱是檢察官風某,聲稱龔先生涉嫌洗錢犯罪,讓他把錢轉到安全賬戶便於核查。龔先生有些懷疑,對方說一名調查員馬上來見他。幾小時後,女子姚某帶著“工作證”來到他家,出示了“通緝令”與“財產凍結令”。

女子被騙5萬元,她“追回”2.4萬,可是卻被刑拘了……

女子被騙5萬元,她“追回”2.4萬,可是卻被刑拘了……

女子被騙5萬元,她“追回”2.4萬,可是卻被刑拘了……

龔先生收到的法律文書

龔先生嚇得沒了主見,趕緊將兩張銀行卡、寫有密碼的紙條和身份證裝在文件袋裡給了姚某。

女子被騙5萬元,她“追回”2.4萬,可是卻被刑拘了……

20日,姚某又來找龔先生,稱有張銀行卡是副卡,需要他到櫃檯將其升級為主卡才能轉賬,她帶著龔先生來銀行,轉走4.12萬元。

女子被騙5萬元,她“追回”2.4萬,可是卻被刑拘了……

姚某將被騙老人的存摺、銀行卡丟棄在一個公園裡

龔先生的另一張銀行卡里還有110萬元買了基金,姚某沒有轉賬成功。8月21日8時許,龔先生醒悟,到武昌區珞珈山派出所報警。

辦案民警孫命漢到銀行調監控發現,姚某戴著棒球帽,使用真名實姓,將被騙資金轉入她個人賬戶。調取城市監控追蹤發現,姚某走出銀行後,乘出租車到了漢口將軍路某小區。21日晚上7時,民警抓獲姚某。

女子被騙5萬元,她“追回”2.4萬,可是卻被刑拘了……

嫌疑人姚某

姚某今年30歲,是武漢市黃陂區人。據她交代,8月3日,她接到了風某的電話,被騙5萬多元。風某在電話中不斷警告她,不許跟任何人說起此事,否則就派人上門抓她,但如果願意配合,就會減輕對她的處罰,還會退還凍結的錢。姚某被嚇破了膽,對風某言聽計從。

風某用QQ傳給她“工作證”,打給她5000元錢讓她購買打印機打印證件,幾天後又轉給她兩萬多元,讓她買了兩部手機、一臺筆記本電腦、西服套裝等。

女子被騙5萬元,她“追回”2.4萬,可是卻被刑拘了……

姚某的假冒工作證

此後10多天,姚某按照風某的指令,在礄口、洪山、武昌詐騙6名老人,騙得136萬元,她收到“辛苦費”共2.4萬元。

目前姚某因涉嫌詐騙已被刑拘,案件還在進一步深挖中。

辦案民警表示,該案6名受害人都是八旬老人,平時接受社會信息較少,防範能力弱。請廣大市民一定要多關心老人,提醒他們防騙。

武漢市公安局內保支隊五大隊大隊長唐宏才介紹,銀行是攔截電信網絡詐騙的一個重要屏障,今年以來“警銀聯動”已攔截電信網絡詐騙案件71起,攔截被騙資金560餘萬元。

武漢市公安局反電信網絡詐騙中心介紹,今年已攔截200餘個假通緝令,其中有假冒公安機關發佈的“通緝令”、假冒法院發佈的“刑事裁判公告”、假冒檢察機關發佈的“刑事逮捕命令”、“刑事拘捕令”等等,稍有法律常識的市民一看就知道是假的。

警方提醒

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辦案

有嚴格的程序規定

以下情況絕不會發生!

●通緝令一般不對外公開

公安機關的通緝令只通過內部網絡,以編號文件形式發佈給全國警方協查,一般不對外公開,只有在特殊情況下才會通過媒體向社會發布,公開的內容,僅限於姓名、照片、年齡、體貌特徵等內容,並附舉報電話。

●不會以電話形式製作詢(訊)問筆錄

●不會在電話中告知當事人涉嫌何種罪名

●更不會設置所謂的“安全賬戶”要求轉賬匯款

請記住:

凡是以公檢法工作人員名義

要求轉賬匯款的,都是詐騙。

如果接到類似電話,

或者收到上述特徵文件的,

應立即掛斷電話,

並撥打110報警求助。

姚某本是受害者,

如今卻變成犯罪嫌疑人,

真是得不償失!

同時也提醒大家,

不要被他人脅迫做違法的事!


來源:楚天都市報(ctdsbgfwx)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