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6 你以為是“雪中送炭”,小心他當你是“提款機”

廣東一青年謝某因老家拆遷問題未獲批准一籌莫展,彼時,一位老鄉瞭解到其難處後,以“知心人”身份多次安慰,還大談自己的人脈網,並承諾要幫其疏通關係,解決困境。謝某信以為真,結果被騙走5萬元。

曾某曾經因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五華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2017年12月,經人介紹,曾某在深圳認識了老鄉謝某。在言語交談中,曾某得知謝某有一“難事”,即謝某所在五華縣某村委會以規劃綠化帶為由,不批准謝某的房屋拆老建新申請。曾某遂以“知心人”身份安慰謝某,大談自己的人脈網,並承諾要幫謝某疏通關係,解決“難題”,但需要謝某提供一筆“活動經費”。彷彿抓到“救命稻草”的謝某不疑有他,積極配合曾某的“活動”並表示事成之後另有報酬給曾某。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間,曾某夥同其在廣州做物流生意的初中同學宋某(另案處理)假借幫助謝某在房屋拆舊建新事情上“疏通關係”,先後騙得謝某5萬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曾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欺騙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已構成詐騙罪。鑑於其能主動投案,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且當庭認罪,予以從輕處罰。鑑於曾某有犯罪前科,酌定從重處罰,遂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10000元。

法官警示:

生活中要強化安全防範意識和法制意識,不輕易相信他人,遇事要正確冷靜分析,解決事情要尋求合法、正規途徑。要特別注意所謂的“能人”,對過於主動自誇自己“本事”或“能耐”的人或過於熱情地希望“幫助”解決我們困難的人,更要特別注意。

廣州日報全媒體文字記者 章程 通訊員 徐冰琪廣州日報全媒體編輯 魏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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