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2 鄂爾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檢察院一紙檢察建議成功督促收回17宗閒置達四年之久國有土地

近日,鄂爾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檢察院在履行公益訴訟職能中發現,鄂托克旗範圍內部分建設項目未按約定動工日期開工,土地處於閒置狀態,檢察院對此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後向鄂托克旗國土資源局發出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督促其依法收回17宗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如位於鄂托克旗蒙西鎮面積約700平方米的一個建設項目,約定動工日期為2016年5月6日,但該宗地至發出檢察建議時一直未開發建設與利用,土地一直閒置。

檢察院發現該線索後,於當日立案,並在後續調查核實過程中發現另有16宗土地也處於閒置狀態。檢察院向鄂托克旗國土資源局發出訴前檢察建議後,鄂托克旗國土資源局及時調查,並確認該17宗閒置土地為建設者自身原因造成,現已按程序收回了17宗閒置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通過檢察院訴前檢察建議,督促收回了17宗閒置時間最長達4年之久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保護了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張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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