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5 借條擔保人怎麼寫才有效?

借條在很多時候都是需要擔保人的,否則借條在一定的程度上法律效力不夠齊全;而且對擔保人也是有相關的條件和標準的。擔保人是借款人選擇的,但需要進行相關的審核其是否具備擔保的能力,那麼借條擔保人怎麼寫才有效?

借條擔保人怎麼寫才有效?

一、借條擔保人怎麼寫才有效

借條載明的借款真實合法,擔保人自願對借款承擔保證責任的,就有效。

建議明確擔保人提供的擔保方式及擔保範圍,比如寫明連帶責任保證人,保證借款本金及利息的償還,留下擔保人的身份信息(最好留一個身份證複印件),簽字捺印。

二、借條擔保人怎麼寫才有連帶責任

在借條上只需要寫明擔保人XXX或者連帶保證責任人都是可以。

1、連帶責任保證是由保證人與主債權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和法律推定的保證方式。作為保證方式的一種,當事人應當在保證合同中明確約定連帶責任保證方式。但我國《擔保法》規定,如果保證人與保證權人對連帶責任保證和一般保證沒有作出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連帶責任保證。

2、由保證人與主債務人對主合同債務承擔連帶責任。這意味著保證人與主債務人對主合同債務均負有全部清償的責任。

3、主債務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在連帶責任保證的情況下,一旦主債務人到期不履行主合同債務,債權人既可以要求主債務人清償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三、民間借款借條上的擔保人應承擔什麼義務

1、如果借條上只有擔保人的簽字,則為連帶保證。

2、連帶保證的,保證人與主債務人承擔連帶責任。即你可以將債務人和保證人列為共同被告並要求其承擔連帶還款責任。

3、法律沒有規定擔保的最長期限。但有一些限制性的規定

具體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32條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早於或者等於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

根據我國相關的法律規定,只要借條載明的借款真實合法,擔保人自願對借款承擔保證責任的,就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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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擔保人怎麼寫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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