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9 【抗击疫情在行动】拒绝野味,争做守法好公民!

野生动物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资源,同时野生动物也是鼠疫、SARS、冠状病毒等许多病原体的携带者和自然宿主,一些不法分子为满足自身口腹之欲,违法猎捕、杀害、交易并食用野生动物,形成疫情发生、传播的潜在风险。


【抗击疫情在行动】拒绝野味,争做守法好公民!


违法猎捕、杀害、交易野生动物害人害己,终将受到法律严惩。


【抗击疫情在行动】拒绝野味,争做守法好公民!


2018年,刘某某、马某某以食肉为目的,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岩羊6只。接到举报后玉门森林公安立案侦查,并移送肃州区人民检察院起诉,后经肃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之规定,分别判处刘某某、马某某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0000元,并赔偿生态修复损失费150000元。

【抗击疫情在行动】拒绝野味,争做守法好公民!

【抗击疫情在行动】拒绝野味,争做守法好公民!


教训是深刻的,代价是惨痛的,让我们携起手来,学法、懂法、守法,拒绝野味,管好自己的嘴,争做守法好公民,为打赢此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抗击疫情在行动】拒绝野味,争做守法好公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