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派遣工與用工單位派遣服務合同時間到期後被退回到派遣公司能獲得賠嘗嗎?

堯塘村灣金峰


勞務派遣員工與用工單位的服務期限解除,勞務派遣員工能得到賠償嗎?

我們國家關於經濟補償或者賠償的,原則,都是依據勞動關係確立的。

實際上我們勞務派遣職工跟用人單位是沒有勞動關係的。與職工建立勞動關係的單位是勞務派遣公司。

所以一般來說,從原用工單位解除後,只要原勞務派遣公司繼續給我們找工作,就沒有相應的補償金或者賠償金。待崗期間要發待崗工資,交納社會保險。

一般來說,單位使用勞務派遣用工,勞務派遣用工一般對用工單位的歸屬感不強,這也是其中的原因。

其實為了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我們職工也可以通過合法的方式進行維權。比如說,我們在單位工作了九年多,這已經不是常規認為的勞務派遣了。

勞務派遣必須是臨時性、輔助性和替代性崗位。如果不符合三性,我們可以申請確認勞動關係。

如果,勞動仲裁部門確認我們是跟用工單位的勞動關係的話,用工單位解除,那麼就應該支付經濟補償金了。

一般建議好點的用人單位不要長期使用勞務派遣用工,因為這樣確實給勞動者,造成二等公民的感覺,不僅容易滋生怨言,而且對企業的忠誠感、認同度也不好。如果希望有長遠前途發展的公司,這屬於內部管理的隱患,還是早早去除的好。

希望我們的勞動關係越來越和諧,這樣我們國家的企業才能做大做強。


暖心人社


十分遺憾,你不能從用工單位得到任何賠償。

1,你與用工單位之間並不存在著勞動合同關係,你只和勞務派遣單位存在著勞動合同關係。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你無權向用工單位申請賠償。

2、你要想得到經濟補償,或者是因為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是有前提的。那就是你們必須存在著勞動合同關係。你與勞務派遣公司存在著勞動合同關係,你與用工單位之間沒有勞動合同關係,所以根據我國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你是不可以向用工單位要求經濟補償或者是賠償金的。


3、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如果你的用工單位損害了你的合法權益,將你退回到勞務派遣公司,那麼你維權的道路只有一條,既是向勞務派遣公司反應,要求他們根據法律和雙方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追究用工單位的法律責任。

4、你的用工單位面臨倒閉,他們不需要你們這些派遣工人了,將你們退回到用人單位是合理的。等你們退回到勞務派遣公司後,再由勞務派遣公司為你重新安排工作。至於用人單位與用工單位之間的勞務糾紛,那由他們自己去協商吧。你只跟勞務派遣公司存在著勞動關係,你有事就找勞務派遣公司。

5、所以說,你與用工單位之間不存在著勞動合同關係,你不可以要求用工單位給你經濟補償或是賠償金的。如果你是與勞務派遣公司的合同到期,你可以向勞務派遣公司主張經濟補償金。


囉囉嗦嗦說了一大堆,也不知道你聽懂沒有,我就這點水平,希望對你有些幫助。我希望早點取消勞務派遣這種形式。我是千島湖一哥鬍子燕。謝謝關注。


QDH胡圖圖


我的回答要讓你失望了,不能獲得賠償。之所以不能獲得賠償是和勞務派遣性質有關。

首先要弄清楚勞務派遣的含義。勞務派遣就是勞務派遣公司在社會招聘人員,把這些人員送到有合作關係的單位去工作。雖然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都是用工單位的,但是人卻屬於勞務派遣公司。


你這裡的情況就是,物流公司是用工單位,和勞務派遣公司有合作關係,你平時雖在物流公司工作,但是人是屬於勞務派遣公司的。你這9年中,所有的工資,保險都是勞務公司給你的,物流公司只和勞務公司結算錢,不會直接給你發工資買保險,物流公司只負責平時對你的管理和安排工作。

現在物流公司倒閉了,自然和勞務公司的合作關係解除了,你作為勞務派遣工,肯定要離開這家物流公司。但是物流公司並未和你簽過勞動合同,你不屬於他們公司的人,那麼賠償也不可能會有。

下一步你將會有兩個去向:

第一,勞務派遣公司將不再與你續約勞動合同,簡單來說就是你事業了。如果是合同未到期,而勞務公司單方解除合同,那麼你可以向他們要求賠償,一般應該按勞動法規定的每滿一年多給一個月工資,你工作9年,賠償金額應該是9個月工資。

第二,勞務派遣公司把你安排到其它用工單位重新工作。這種情況也就是你和勞務公司的勞動關係依然存在,也就不存在賠償問題了。



所以,有沒有賠償主要看你和勞務派遣公司的勞動關係是否繼續,和物流公司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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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樣的思考


通俗的來說,你的勞動關係在派遣公司,和物流公司無直接關係,物流公司業務結束,你們給退回派遣公司,由派遣公司再給你們重新安排工作崗位,但這是在協商的基礎上,如果你們不同意,那就走第二條路,協商解除,按工作滿一年給一個月經濟補償,不滿半年按半個月算,經濟補償的計算基數按前十二個月應發工資的平圴數計算。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你。


xiaoli392


1.派遣工的用人單位是派遣單位,別搞錯維權對象了。

2.需要維權的,應以派遣公司為被申請人、被告,可以將用工單位列為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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