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劳务工快退休时,用人单位想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的社保该怎么办?这么做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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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纯从楼主的问题的主题来看,劳务工快退休时,用人单位想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不好做明确的判断。因为合同未到期,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通过给予经济补偿金或是赔偿金也是可以的。这不因为您快退休了,用人单位就不能单方面解除您的劳动合同。真正对此有约束性影响的是,看您快退休时在企业连续工作年限来判断提前解除是否合法。而涉及到社保的问题,还跟您用工属性有关系,劳务工的社保并不一定就是用人单位来缴纳,也可以是用工单位,这需要根据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的双方协议约定来看。下面具体分析如下:

1、什么是劳务工,劳务工的合同劳动合同跟谁签?

劳务工:劳务工是指没有常住户口,被用人单位招用的工人,劳务用工单位派遣到用人单位,根据文件,享受和正式职工同等的薪酬待遇。劳务工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年满十六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现实表现好。

劳务工签订的是劳务派遣合同,只能证明你是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只是工作地在这家企业。而员工是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表明你是该企业的员工。

2、用人单位是否能解除劳务工的劳动合同?

在具体劳动合同解除的条款约定方面,劳务工与一般劳动者是没有区别的,都是要遵循劳动合同法的约定,唯一不同是用工单位没有权限解除劳动合同,有权限解除劳动合同的只能是用人单位。

一般情况下,如果用工单位对劳务工满意,是不会将劳务工退回至用人单位,再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如果达到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劳务工与用人单位不再属于劳动关系。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用人单位也不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要提前解除的话,而劳务工没有过错,属于用人单位单方面的违法解除,则需要给于劳务工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接近退休时用人单位是否能提前解除您的劳动合同?

这其实跟您在单位连续工作年限有关。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5)款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41条第(2)款规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 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可见,即使企业按照第41条的规定可以裁减人员,但对于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企业也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如果您的情况属于不是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的情况,即便社保未缴满15年,用人单位在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情况下,是可以提前与您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务工的社保由谁来缴纳?未缴满15年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可见,由哪一方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是由劳务派遣公司和实际用工单位协商确定的。但不管如何约定,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都必须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能互相推脱,侵犯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

一般情况下,劳务工的社保是由用人单位缴纳的,但如果劳务派遣协议约定由用工单位缴纳也是允许的。

如果解除劳动合同之际,您的社保未缴满十五年的话,有两种处理方式:

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13号令)第二条规定“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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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劳务工快退休的时候,用人单位想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的社保该怎么办?这样的做法合理吗?实际上作为用工企业来讲,那么无论是按照劳务派遣的性质,用工也好,还是按照正式的用工形式也好,都是应该为自己的员工缴纳社保,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那么只要所到的企业单位和员工建立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都要依法来缴纳社保,所以说不交纳社保的行为,那么是属于一种违法行为。

当然,如果说自己的员工到达了法定退休年龄之后,实际上这个劳动合同关系是不需企业单位来接触,因为它自动就解除了,因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之后,劳动合同关系自动解除,那么自身这个时候,就应该享受退休以后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待遇。

所以说这个劳动合同关系的解除,这个做法是合理的,但是由于你曾经在企业单位工作期间,你所在的单位没有给你交纳社保,那么很明显,这是不合理的,所以说你应该要求依法申请自己的主张,也就是说要求企业单位来给你补交曾经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保待遇。


懂社保


楼主你好,劳务工快退休使用人单位想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的社保该怎么办?这样做法合理吗?在零退休五年的时候,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说作为企业单位需要强制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也是可以解除的,不过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就要双倍的赔偿经济补偿待遇。

比如说正常的你在这家企业单位工作了15年,那么就应该享受到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一个工资补偿待遇,当然这个工资补偿待遇是根据你们当地的一个社会平均工资来决定的。但是在零退休5年的时候,解除自己的劳动合同,就要获得一个双倍的经济补偿,你之前可以获得12个月的工资补偿,那么这个时候就可以获得一个24个月的工资补偿待遇。

解除劳动合同之后,这个时候你没有到达法定退休年龄,那么还是可以按照灵活就业的形式,参加自己剩余几年的一个社保待遇。而且在零退休5年的时候,按照灵活就业的形式来参加自己的社保,是可以享受到社保补贴待遇的,所以说相对来说你的经济压力并不会很大。


社保小达人


一旦达到退休年龄,劳动合同自动终结。

您快退休了,他没有必要与你解除劳动合同,还得给予经济补偿金,何必呢?

对你的麻烦就是社保断了,得自己交,所以和劳务公司协商一下,坚持到退休。若他们非要解除,那就按工作年限补偿吧。

如有疑问,请关注辰哥,私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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