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0 “染指”的典故,一只乌龟引发的宫廷斗争

事情就是这么神奇,一只乌龟让一个国王丢了性命,还创造出一个成语“食指大动”和一个典故“染指”,还证明了一个两千多年后的理论:蝴蝶效应。更重要的是启发我们思考之余的感慨。

鲁宣公四年,即公元前604年。楚国送给郑国一只鼋,就是大鳖,表示睦邻友好的意思。没想到就是这只大鳖,惹出了许多是非。

当时郑国的国主是郑灵公。郑灵公有个大臣是公子宋。这个公子宋,不但是个老饕,还有个特异功能,就是如果要有好吃的话,他的食指就会自己动起来。这天公子宋和另一个大臣子家要去郑灵公那儿汇报工作,路上公子宋的食指大动,老宋就说:“俺以前食指大动,就是口福在眼前了。”子家将信将疑。

果然,在宫殿内,正看见御厨在收拾楚国送来的鳖,两人就相视一笑,子家对公子宋的敬佩之情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正巧郑灵公看见了,就问你们笑啥,子家就把公子宋的特异功能的事儿汇报了。

事情到这儿本来就可以结束了。可偏偏这个郑灵公也有几分恶作剧的天赋,他就开始耍公子宋玩了。汤熬好后,郑灵公就请员工吃饭,一人一碗中华鳖精,就是不给公子宋。公子宋智商多高啊,当场就明白了,这是老板在涮他,火撞顶梁,用食指在汤锅里蘸了一蘸,放到嘴里吧唧吧唧。那意思是,你不是不给吃吗,现在这不也尝到滋味了,然后就退席了。这个典故就是染指。


“染指”的典故,一只乌龟引发的宫廷斗争

郑灵公,更是火冒三丈,感到被冒犯了,就嚷嚷着要宰了公子宋。你要宰就宰吧,立马行动啊,可他偏偏懒了点。消息传到公子宋那里,他心想反正是要死了,不如狗急跳墙,匹夫奔万乘。就先下手为强。这就是蝴蝶效应。当时楚国送鼋的时候,绝对没想到这么复杂的后果。


“染指”的典故,一只乌龟引发的宫廷斗争

这是《春秋》上的记载,里面的微言大义,已经被孔圣人点评过了。现在从职场上的观点来分析下。

作为上司。一是和下属恶作剧开玩笑,降低了自己的威信和威严;二是喜怒形于色,算是性情中人,和公子宋就像俩孩子在斗气。而古代讲究天威莫测,做君王就是不能被臣子猜测出心情喜好,要不就会被他们利用了;三是做事犹豫不决,当断不断,必受其乱。既然让公子宋知道要杀他了,犹豫不决,反而成了等着人家先下手吗,千万不要把下属当成待宰的肥猪。就是一头猪,知道要被杀了吃肉,也会和你拼命的,何况是人,更何况还是个大臣?

作为下属。首先是压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作为一个大臣,也要喜怒不上脸,下属很少有资本能够和上司斗气,拿安身立命的工作确实筹码太大;再一个就是忘了自己的身份,火起来的时候,忘了自己是下属,而对方是执掌生杀予夺的上司。当然公子宋敢想敢干,判断出自己身处绝境后,立马付诸行动,翻了牌。这是断胜于谋的明显例证。

领导莫学郑灵公。员工莫学公子宋。

其实,郑国君臣之间有矛盾,早就有先下手为强的教训。更早的时候,郑昭公还是太子的时,其父郑庄公欲以高渠弥为卿,郑昭公太子忽厌恶高渠弥,郑庄公不听,依然用高渠弥为卿。及至郑昭公即位,高渠弥害怕被杀,遂先下手为强,和郑昭公打猎的时候,射杀昭公于野。这个教训,国君郑灵公没记住,臣子公子宋倒记住了。

“染指”的典故,一只乌龟引发的宫廷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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