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8 伊春市原副市長、公安局局長李偉東受賄案開庭

東北網11月28日訊(滕嘉娣 記者 王春穎)11月19日,伊春市原副市長、公安局局長李偉東涉嫌受賄案在綏化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按照省紀委監委要求,綏化市紀委監委組織當地公安系統黨員幹部50餘人旁聽庭審,“零距離”接受警示教育。

李偉東普通工人出身,是從基層一步步成長起來的。工齡44年,從警35年,僅在公安局正、副局長崗位上就待了30年,副市長也當了9年。2016年3月在伊春市副市長位置上退休的他,本可以頤養天年。然而,李偉東卻理想信念喪失,紀法觀念全無,毫無人民警察的職業操守,執法犯法,以身試法,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生活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

9時55分,綏化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庭內座無虛席。法官、公訴人、辯護人等各自就位,旁聽的公安幹警統一著裝,整齊肅穆。

隨著一記清脆的法槌聲,庭審開始。李偉東在兩名法警的押解下出庭。

公訴人首先宣讀起訴書,法庭兩側的電視屏幕同步展示相關案件信息。長達數十頁的起訴書清晰展示了李偉東放縱私慾、腐化墮落,一步步走向違紀違法深淵的全過程。

“被告人李偉東先後17次收受人民幣、木材等款物……”公訴人一一列舉了李偉東利用職務之便,接受請託收受賄賂,甚至索賄的違紀違法事實,整個庭審現場氣氛凝重。

回放李偉東的墮落軌跡,違紀違法行為多發生在其擔任伊春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期間,這讓參加旁聽的公安幹警深受觸動,警示教育也顯得更具針對性和震撼力。

從警21年的望奎縣公安局副局長孫峰表示:“看到昔日同行站在被告席,從執法者變成違法者,讓人心痛,更令人警醒,這種警示與教訓是直擊人心的。其實,李偉東遇到的誘惑,很多人也曾經歷或將會遇到。如何面對,如何把握,李偉東用現身說法給所有的公安幹警敲響了警鐘。”

在陸續進行的舉證質證、法庭辯論階段,公訴人向法庭出示了包括書證、物證在內的證據,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

面對法官和公訴人的提問,李偉東沒有為自己辯解,對被指控的犯罪事實全部認可。辯護人也未對公訴意見提出異議,只是強調其具有從輕情節,希望在量刑上予以考慮。

“今天站在這裡,無比悔恨內疚,對不起組織的培養、家人的支持、朋友的關懷……我認罪悔罪、接受處理,永不翻案!”李偉東聲音哽咽、語氣沉重,在最後陳述時懺悔道。

對這種警示教育方式,第一次參加旁聽的綏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政委馬軍感受特別強烈:“廉貪一念間,榮辱兩世界。我要以案為鑑,把此次庭審的體會與同事們交流,在接下來的工作中,嚴格落實‘一崗雙責’,帶好隊伍、管好隊伍、勤政廉潔,不斷樹立公安機關的良好形象。”

等待李偉東的,將是法律的公正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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