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8 相邻土地纠纷 法官诉前调解

2019年12月1日,陆川法院清湖法庭谢裕法官接访黄某与温某,两人均是水亭村村民,两人因开荒自由地发生争执,经村委会处理未果,两人均到法庭要求处理。


谢法官了解到双方争执土地面积约0.1亩左右,争议的土地都是八十年代开荒自由地,双方都种植过作物,后来双方外出打工后,就一直没有管理,杂草众生,现地黄某回乡种植果树,将土地上杂草砍除整理好,温某发现后,认为黄某占用了自由地,提出异议,双方发生争议,要求村委会处理未,双方都为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请求法庭处理。

接访的谢法官认为双方是同村人,双方对是通过开荒取得的自由地,双方对土地有管理权,土地权属是村民集体所有,现时无法分清土地界限,只能双方作出让步,经过调解,双方一致意见,争议的土地双方各一半,双方过成了调解。

余国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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