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0 煙花爆竹禁放,我們在行動

2020年下花園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及時段

(一)城區範圍內,具體為東至東環路、南至洋河、西至西外環、北至高鐵線,全年禁售禁放煙花爆竹。

(二)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應依法取得公安部門許可,並在指定的時間、地點、範圍內燃放。

(三)如遇重汙染天氣過程,在市政府發佈黃色及以上重汙染天氣預警後,全區境內全面禁放。

(四)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場所內,一律不得燃放、生產、銷售、儲存煙花爆竹。

為杜絕危害張家口市下花園區人民政府發佈了關於城區範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嚴禁在禁然區內燃放煙花爆竹!

倡導綠色環保生活方式,進一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

保護美麗家園 需要你我行動!

守法 禁然

共建美好下花園

從2020年元旦開始,在下花園區禁燃區範圍內,市民、群眾已經很難看到煙花燃放,或者聽聞爆竹聲。有違規燃放者,會被公安機關處罰。

根據《張家口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二十八條規定:對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場所內燃放的;在重汙染天氣期間燃放煙花爆竹的;未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歡迎廣大群眾對違法運輸、燃放行為進行舉報。

舉報電話:110 、0313-5187901(下花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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