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1 深汕特别合作区

2011年5月21日,广东省委、省政府将“中共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作委员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牌子授予深圳、汕尾两市,合作区正式运作。

合作区位于广东省东南部,地处珠三角平原和潮汕平原之间,西、北部与惠州市惠东县接壤,东与汕尾市海丰县相连,南临红海湾,是粤东通往珠三角地区的桥头堡。合作区规划范围包括汕尾市海丰县鹅埠、小漠、鲘门、赤石四镇,总面积468.3平方公里,可建设用地145平方公里,相当于深圳市罗湖和福田区面积总和。海岸线长42.5公里,区内常住人口为7.1万人。

深汕特别合作区(英文简称:SSCZ),全称为广东省深汕特别合作区,是全国首个特别合作区、拥有地级市管理权限,是深圳市和汕尾市共同合作管理的地级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地处中国华南,珠江三角洲东侧,濒临南中国海。下辖鹅埠镇、鲘门镇、小漠镇、赤石镇(包括园墩乡及20几个个大小岛屿)。与惠州市相接;东与汕尾市海丰县相邻,距汕尾市中心仅30公里左右、深汕特别合作区距离深圳市中心120公里。

此外,从深圳乘坐厦深铁路可到达位于合作区的鲘门站,广汕铁路也正在建设,广州到汕尾的车程有望缩减到一小时以内。

深汕特别合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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