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5 又一個女孩死於“滴滴”,每次只能反思?

又一個女孩死於“滴滴”,每次只能反思?

三個多月前,21歲空姐李某珠乘坐滴滴遇害,她的屍體在野外被發現,父親哭得肝腸寸斷。兇手畏罪自殺了。至於他怎麼利用滴滴的漏洞接單,語焉不詳了。

滴滴說,要整改。然後,我就發現原先的滴滴專車改成了“禮橙專車”,穿上馬甲差點沒認出來。但安全性啊,服務啊,到底有沒有改,反正坐了幾次,我沒感覺出來變化。

今天,又看到新聞,23歲的趙小姐,乘坐滴滴從樂清到永嘉,一個小時的路程,卻再也沒有到達。她的屍體被發現在荒郊野外。這回司機被活捉了。

又一个女孩死于“滴滴”,每次只能反思?

為什麼?滴滴之行成為了死亡之旅。難道,每次事發,都只剩下反思?

上次空姐遇害,有人在網上開了一大堆單子,教女孩子外出打車需要注意的事項。看完那些好為人師者的教條,我覺得最好的方式是別生女兒,然後別打車。

那永遠是治標不治本的,我們需要的不是任何社會活動,都準備一本受害人防範手冊,而是如何讓那些日常的活動,即使發生危險,也永遠有及時的救濟措施避免它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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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次事件中,我注意到,受害人小趙從樂清虹橋鎮到永嘉上塘真先後要經過淡溪鎮、四都鄉、丁岙鎮。司機沒開104國道,而是往山上開,小趙有點害怕,給家人發信息,說司機往沒有的地方開,幾分鐘後喊救命,然後手機就沒人接了。

那麼,作為滴滴的管理方,遇到這種突發情況,有沒有應急措施,有沒有預案?

各種跡象表明,沒有預案,防患於未然,甚至連最起碼的事後救助,都是嚴重滯後的。

“好友在覺察到事情不正常以後,隨即採取措施,於三點四十分左右第一次聯繫滴滴平臺,滴滴平臺給出答覆,會由相關人員介入,需等待一小時……”

命懸一線,一分鐘都太長,竟然需要“等待一個小時”?!

這種感覺,就好像人家把刀擱在你脖子上了,你說別急,現在我們來插播一則廣告。你特麼是歹徒的幫兇嗎?!

我們再來看,後來發生了什麼。“第一個一小時期間多次致電未果,一小時後仍致電未果。直到五點四十分左右滴滴平臺來電,告知已和司機聯繫,司機表示趙姓女孩沒有上車。”

What?兩個小時候,才有反饋,才通過疑似兇手的司機反饋,說受害人沒有上車?你這是在拿生命開玩笑嗎?那個時候,小趙屍體都涼了,你才開始慢吞吞地通過那麼愚蠢的方式去問兇手說,你有沒有見過她?如果是滴滴客服你媽在車上呢?你也這麼慢?

當然,這不是哪個客服個人的問題,而是滴滴的整個應急體系根本就沒有針對這種情況的救濟措施,根本沒有把乘客的安危放在最重要的位置,儘管前不久剛出了空姐遇害事件。

“至晚間,滴滴平臺告知樂清當地警方司機具體信息及車牌,警方判斷滴滴司機有重大作案嫌疑,隨即追查。”到了晚上,也就是案發大半天后,滴滴平臺才把相關信息告知警方,這種事後救濟,永遠無法防範乘客遇害事件,最多隻能讓屍體早發現一會兒還是晚發現一會兒。

我只能理解為,滴滴在儘快發現乘客屍體方面,是有作用的。

又一个女孩死于“滴滴”,每次只能反思?

作為連接陌生的司機和乘客之間的最大服務平臺,你從司機和乘客的交易中雙向提取費用,那麼你就有在管理方面負有職責,在監管以及安全方面有保障的義務,不作為,就等於是縱容犯罪,等於置客戶的生命於不顧,甚至,可以說,就是在放任殺人。

空姐遇害的時候,我就說過,滴滴如果不從根本上解決預防措施,空姐不會是最後一個受害者。一語成讖,但沒想到來得這麼快。我可以想象小趙的父母傷心欲絕的情景。

我也可以預見,滴滴會公開道歉,會表示整改,然後,隨著時間的推移,公眾又會淡忘,有新的熱點事件,替代小趙遇害事件。血跡,會被下一個輿論沖淡,最多一個星期。

在一個缺乏安全感的社會中,人的生命是如此微不足道。在資本推動的盈利模式下,任何基於道德的反思都是毫無意義的。當企業對盈利的慾望蓋過了對社會的責任,你永遠不要期待它有真正的痛定思痛的改變,除非其違法的成本遠遠大於其收益。

又一个女孩死于“滴滴”,每次只能反思?

長生生物,如果從第一起產品事件就零容忍,從一經發現問題疫苗就就令其退市,高管判刑,就不會有後面前赴後繼的繼續作惡。同樣的,如果對滴滴的懲罰足夠狠,足夠痛,也不至於它完全把這種輿情當做是一次危機公關,以及下一輪營銷的開始。

如果道歉有用,還要法律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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