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 2019年2月16日,青岛开发区交警三中队在南港一号路与衡山路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上午10时50分许,执勤民警在检查一辆沿南港一号路与衡山路路口由西向东行驶至此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时,该驾驶员拒不出示驾驶证及行驶证,民警对其车辆进行暂扣并将其带回中队进行问询。
后经核实,该驾驶员名字为孙某,其未取得A2驾驶证,不能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其行为属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日前,孙某因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处以记12分、罚款2000元并处15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文/图 城市信报记者 张盛倩 通讯员 潘志强 杨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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