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6 泰順縣人民政府副縣長李教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019-03-26 16:53 | 浙江新聞客戶端 | 記者 呂玥

據省紀委省監委官網剛剛發佈的消息,2019年1月,經中共溫州市委批准,中共溫州市紀委、溫州市監委對泰順縣人民政府副縣長、黨組成員李教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李教違反政治紀律,干擾巡視巡察工作;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李教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失守紀律底線,以權謀私,搞權錢交易,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其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黨的十九大之後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對黨的事業和形象造成嚴重損害。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溫州市委批准,中共溫州市紀委、溫州市監委決定給予李教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違紀違法所得,並將其涉嫌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審查調查期間,李教在其懺悔書中剖析,自已身為黨員領導幹部,隨著職務提升、權力增大,思想逐漸滑坡,不知修心,不知進止,不知敬畏,得意忘形,私慾膨脹,扭曲政商關係,放鬆家屬管制,對各種誘惑不加抵制,對各種圍獵不加防範,以致走上了違紀違法犯罪的道路。李教對自己的行為感到萬分愧疚,覺得辜負了組織的培養和教育,辜負了父母的養育之恩,表示將認罪服法,爭取早日迴歸社會。

李教簡歷:

李教,男,漢族,浙江泰順人,1970年1月出生,1989年8月參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

1989年8月--1997年6月 泰順縣農業局工作

1997年6月--1998年5月 泰順縣雅陽鎮鎮長助理(下派)

1998年5月--2001年5月 泰順縣雅陽鎮副鎮長(下派)

2001年5月--2004年12月 泰順縣雅陽鎮副鎮長

2004年12月--2005年3月 泰順縣泗溪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候選人

2005年3月--2007年4月 泰順縣泗溪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其間2005年8月--2005年12月 掛職溫州市委農辦扶貧處副處長)

2007年4月--2007年9月 泰順縣泗溪鎮黨委書記、鎮長

2007年9月--2008年4月 泰順縣泗溪鎮黨委書記

2008年4月--2010年2月 泰順縣羅陽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2010年2月--2012年3月 泰順縣羅陽鎮黨委書記

2012年3月--2012年5月 泰順縣羅陽鎮黨委書記、羅陽中心城區都市型功能區黨工委書記

2012年5月--2017年2月 泰順縣羅陽鎮黨委書記、羅陽中心城區都市型功能區黨工委書記(享受副縣級待遇)

2017年2月--2019年3月 泰順縣人民政府副縣長、黨組成員

2019年3月 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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