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 當書法遣興成為一種表現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遣興方式,以此來正心、陶情、養性、修身。作為東方的閒情抒發形式,棋琴書畫是從慢生活中產生、發展繼而各成系統的。它們成為了隱含文人雅士之情調的象徵性符號,而遣興就是闡釋這種象徵性符號的表現——興致不期而來,不擇筆墨,乘興書之,以興馭筆,興盡而止。即便“無興”也可以書寫,因為有了指腕間的功夫,下筆成書並非難事。這樣也使書法家無興而書成為常事,非遣興之作反而多了。由於遣興無一定之期,且難以預設,同時興起興盡皆為短暫,也就難以符合競賽的客觀要求。遣興之作是留給自己看的,宜於個人回味,也宜於個人驚奇,往往有“如有神助”的驚喜,但是以此應書法競賽可能會失敗。競賽作品通常以理性創作見長,大如一堵牆,縱橫數千字,憑藉熟練的技法、個人的耐性,足以完成字多量足、密如蟻陣的一幅鉅製。當一張宣紙經過書法家的筆墨參與,精神就交融於這個空間了,物質之紙便有了新生命和新的審美情調,這方面的體驗是不能以幅式之大小來認定的。

不過,應賽之作很有氣派,諸如場面之闊大,裝飾之繁富。而遣興之作通常更有樸素書寫的滋味。遣興而作書沒有程式,沒有準備,憑個人內在動力的自然流瀉完成,即便未完成,但興已盡,便不再添加。在應賽創作中,書寫完畢也就是精神活動的結束,但書法家通常還會忙碌一陣,進一步裝飾美化,似乎不如此,作品就是未完成,結果作品就流於繁瑣巧麗。遣興為書法提供了更多空白,也提供了閱讀時的滋味。由於書法家的遣興,一些結合都在頃刻完成——興致與功夫的結合,形式與內容的結合,信手與法度的結合。

許多參賽作品侈求其大,滋味卻薄,如同宮廷的大羹玄酒,做派之至卻薄了滋味——因為在有意擴張、裝飾中,內韻反而不足了,也就空洞無味。

遣興是不擇時和物的。譬如王獻之興起可在白紗裓上書,楊凝式興起可在粉壁上書。但是這些形式,都是被競賽場拒絕的。參與競賽通常在紙墨上費許多心思,這樣,也就加速了書法作品美術化的傾向——紙張多色調,拼接多工序,印章多以點綴。這也暗示了無論以什麼方式創作,視覺效果已成了不可忽視的要素。色調在展覽中構成審美,譬如更鮮明、更豐富、更有表現力。一個書法家運用色調,就存在於一定的色彩關係中;許多書法家用不同的色調錶現,也就形成一個巨大的色彩關係網,互相影響、擴散、衝突,使觀者於展廳裡不堪其色之映現。而一個人遣興之時,不會苛求物質條件,因此也不會滯留在某一點客觀事物上。類似文人間的墨戲,在書寫中快意,而不在乎一筆一畫是否周全。

興之所至就可以揮灑筆墨,這是一個敏感書法家的能力。此時自由馳騁,縱筆無礙,並不為外界所限。如果一位書法家關注自己的內心,忽略集體式的活動,也就使關注個人的內心活動上升為主要。並不是每一位善書者都可以成為有個性的書法家,即便是在競賽上獲獎,或者太傾向外界的要求,只要那些公共性的規矩約束了他,也就會對其個性的成長有所抵消——作品很合潮流,獲獎很多,離個性未必就很近,甚至是相反。特別是大幅式作品更是展覽的產物,而不是作用於人的內心。對於個人來說,必須要有個人的審美意向、角度和方法,它並不直接與社會性質的書法競賽活動對接,因為書法家的主觀審美意圖不是競賽式的。為此,有人卻持守一己的創作方向,較少關注甚至不關注外在世界,只是體察和抒發自我,在眾人為競賽狂熱時,能夠靜靜守住個人的書寫,追求個體書寫之真。遣興雖然不可能成為一種創作模式,但是個人可以感受遣興,悟到一些妙處。

如果以一種期待的視角關注書法家的創作,還是需要更珍視書法藝術的抒情功能,弱化它的競賽功能,不蔽書法藝術之本來。這樣,我們的審美實踐才會更與書法的本質達到和諧、統一,淡化比高下的書法競賽帶來的堅硬、突兀、對峙、攀比、炫耀等習氣,還原其柔軟、文雅、質樸、自然、雍容等元素,畢竟,我們的創作實踐要超越,首先是審美認識上要獲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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