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們都知道,無票支出是吞噬企業利潤的最大陷阱。
所謂無票支出,就是公司花了錢,但是沒有取得發票。我國的稅務部門按照“以票控稅”的模式監管,只要沒有取得發票,一律視為沒有產生支出(發工資、繳稅等除外)。
無票支出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在商店購買文具、五金等商品,對方不提供發票;
2.給客戶、中間人支付提成等支出;
3.向臨時工、保潔等支付報酬;
4.供貨方(或者提供服務方)可以提供發票,但要另加稅點。企業不想另加稅點,因此選擇不要發票。
前三條可以理解,但是如果企業遭遇第四條,企業老闆千萬不要犯糊塗:在加稅點開發票和不加稅點不開發票之間,一定要選擇開發票,因為不要發票你實際上還要另承擔40%的稅費!
我們舉例說明:
企業購買一批貨物,貨價100萬。對方提出如果要發票就另加13%的增值稅。開發票和不開發票的成本如下:
由此可見,開發票承擔稅點的成本是113萬,而不開發票不承擔稅點的成本居然高達145萬,比要發票多了32萬!
這是因為,在企業在繳納增值稅之外,還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不開發票,該部分支出會不被稅務部門認可,而被認定是純利潤,需要繳納25%的企業所得稅和20%的股東分紅個稅。
這導致不要發票的真實負擔遠高於要發票。
因此,企業老闆萬不可為了幾個稅點就不要發票,賺小便宜吃大虧。
切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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