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内容
此次COVID-19疫情冲击中国经济发展和地方财政收入,影响在持续发展。目前经济结构中第三产业占比更高,并受企业推迟复工等因素影响,我们认为此次疫情对经济的影响较非典更大,目前依然充满了不确定性,但可以预见的是疫情拖的时间越久,对我国宏观经济的冲击越大。疫情将在税收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等方面冲击地方财政收入。
短期内疫情影响城投公司业务开展,中期看,“稳增长”背景下基建托底经济有利于城投公司业务获取。疫情影响城投公司业务开展,尤其在2020年上半年,关注主营业务为文化旅游、物业出租等类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城投公司。另一方面,2月财政部已满额提前下达地方债务限额,基建投资增速仍处历史地位,“稳增长”要求下基建投资或将发力。
多数省份2020年需偿还城投债中高信用等级城投债规模占比较大,3、4月份是湖北省城投公司偿债高峰期。 2020年2月16日至2020年年末,全国需偿还城投债总规模为1.49万亿元,江苏省、天津市等省份2020年城投债偿还规模靠前。3、4月湖北省需偿还城投债规模占全年的比重达30.05%,考虑到湖北省2020年需偿还城投债以高信用等级为主、债务结构中短期有息负债占比较小、湖北省政府负债率相对较低等因素,湖北省2020年城投债整体偿债风险可控。
建议对城投公司银行借款及非标融资方面给予更多支持。各市场监管机构已从债券发行各方面出台了系列支持政策,为支持城投公司度过疫情期间突发流动性危机,我们建议:(1)当地银行在短期放款、借新还旧方面对城投公司给予更多支持。(2)针对政信类非标临时增设“疫情防控非标”,支持疫情较重地区城投公司进行非标资金的滚动;对于持有疫情较重地区的非标规模较大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制定过渡期计划,允许2020年底前未清理完毕非标产品回表,并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完成清理或转标。
正文
1、此次COVID-19疫情对中国经济的影响还在持续发展中,地方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都将受到一定影响
目前经济结构中第三产业占比更高,武汉“封城”、各地交通管制、企业推迟复工等因素综合影响,我们认为此次疫情对经济的影响较非典更大。此次COVID-19疫情对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影响还在持续发展中,目前依然充满了不确定性,但可以预见的是疫情拖的时间越久,对我国宏观经济的冲击越大。
从疫情对地方财政的影响来看,企业复工延迟、经济增速放缓及疫情期间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减税降费政策的实施,将影响地方政府税收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主要来自土地出让收入,本次疫情发生在春节期间,依赖线下的房地产销售几乎陷入停滞,3-4月为楼市传统小阳春,房企延迟复工时间,短期内导致新开工面积及开发投资下行,而施工进度延后会影响预售时点,销售回款速度放缓又将进一步拖累房企拿地进度,使得政府土地出让收入将受到一定影响。另一方面,疫情期间地方政府防控疫情支出增多,财政收支压力加大,或将影响政府对城投公司财政补贴的支持力度。
2、短期内,疫情将影响城投公司业务开展;中期看,“稳增长”背景下基建托底或有利于城投公司业务获取
疫情在短期内冲击国民经济活动,城投公司业务开展亦将受到影响,尤其是在2020年上半年,在建项目复工延期、工程进度受到影响,新开工项目推进暂停等,与此同时,城投公司可获取的与项目带来的银行贷款、非标融资或将减少,与政府往来的现金流入也将受到影响。另外,主营业务为文化旅游、物业出租等类城投公司,受疫情影响,旅游暂停、园区物业免租金等对公司影响较大,持续关注这类城投公司业务发展及后续获得政府补助情况。另一方面,城投公司作为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承担者,在本次疫情中,多个区域核心城投在防疫物资运送、疫情防控、医疗废置物处置等多方面承担了重要职责,为部分城投公司转型为“城市综合运营服务商”的转型之路提供一些方向。
短期冲击之后,中期来说,本次疫情对城投公司业务开展亦存在有利的一面。为对冲疫情对经济发展产生的影响,基建投资发力、加大“稳增长”力度或成为政府的必要选择。2月11日,财政部下发通知,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8,48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580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900亿元,加上此前提前下达的专项债务1万亿元,共提前下达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8,480亿元,本次下发后,政府一般债和专项债都已达到人大授权范围内可以提前下达下一年度地方新增限额。同时,财政部表示相关地区要做好专项债券的发行使用工作,早发行、早使用,更好发挥专项债券的作用,尽早对经济形成有效拉动。结合2019年9月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的,将专项债的使用范围进一步扩大,其中铁路、轨道交通、城乡电网、农林水利等基础设施为重点支持领域,专项债提前满额度发行有利于推进受政策支持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开展。整体来看,我国2019年基础设施投资(不含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速为3.8%,仍处在历史较低水平,对经济增速的拉动作用较小,“稳增长”背景下,基建投资发力有利于城投公司业务获取。但值得注意的是,基建、地产等项目的建设施工进度将受到疫情影响而停滞,稳投资政策利好所拉动的投资需求存在无法有效释放的风险。
3、全国城投公司2020年上半年偿债高峰是3月和4月,多数省份2020年需偿还城投债主体信用等级以AA+及以上为主
本文选取自2020年2月16日仍存续的城投公司债券(wind城投债口径)作为样本数据,经整理后统计,2020年2月16日至2020年年末,全国需偿还城投债总规模为1.49万亿元,上半年偿债高峰在3月和4月,下半年偿债高峰是8月、9月和10月。
江苏省、天津市、浙江省、北京市、广东省、重庆市、陕西省和湖南省2020年城投债偿还规模靠前,其中江苏省2020年需偿还城投债规模达3,470.51亿元,远高出其他省份,其他省份2020年需偿还城投债规模均小于1,000亿元。从偿债主体信用资质来看,多数省份2020年需偿还城投债主体信用等级以AA+及以上为主,浙江省、重庆市、湖南省、四川省、安徽省、河北省等省份AA级及以下城投公司需偿还城投债规模占比相对较高。结合2018年末各省政府债务率来看,天津市、重庆市、陕西省、湖南省和云南省等省份2020年偿债规模排名较前且政府债务率相对较高,建议省内城投公司提早规划、合理安排债券的有序兑付,和当地政府、金融机构保持良好沟通,当地政府亦应对其保持密切关注,避免发生区域性信用风险。
4、4月是湖北省城投债全年偿还高峰期,高信用等级城投债规模占比较大;湖北省城投公司短期有息债务占比较小,短期偿债压力可控
从湖北省的情况来看,2020年2月16日至2020年年末,湖北省城投债需偿还总规模为351.75亿元,3月和4月是湖北省城投债的偿还高峰期,合计需偿还城投债规模占全年需偿还城投债规模的比重较高,达30.05%。2020年尚需偿还的湖北省城投债中,高信用等级城投债规模占比较大,其中主体评级为AAA的城投债共23只,金额合计244.3亿元,占比69.45%,主体评级为AA+的城投债共8只,金额合计47.2亿元,占比13.42%,主体评级为AA的城投债共19只,金额合计60.25亿元,占比17.13%。
2020年湖北省各市中武汉市城投债需偿还规模最高,且主要以高信用等级为主。2020年2月16日至2020年年末,武汉市城投债需偿还规模为284.60亿元,占湖北省全年需偿还城投债规模的80.91%,其中主体评级为AA+及以上的城投债占比88.3%;其次是襄阳市,其城投债需偿还规模为31.00亿元,全部系主体评级AA+和AAA城投债券;荆门市、咸宁市、宜昌市需偿还城投债规模分别为8.20亿元、8.00亿元和6.55亿元,其他各地级市2020年尚需偿还城投债规模较小。
从湖北省城投公司债务结构来看,截至2019年6月末,湖北省发债城投公司有息债务规模1.10万亿,其中短期有息债务(短期借款+应付票据+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规模为1,083.66亿元,短期有息债务占比较小,短期偿债压力不大。
根据国家卫健委员公布的数据,截至2020年2月25日24时,湖北省现存新冠状病毒肺炎确诊患者45,604人,现存确诊人数基数较大,3、4月份既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又是湖北省城投公司偿债高峰期,但考虑到一方面湖北省2020年需偿还城投债中,高信用等级城投债占比较大,另一方面,截至2018年末,湖北省政府债务率为67.02%,相对较低,湖北省2020年城投债整体偿债风险可控。
5、各监管机构已针对债券发行各方面发布支持政策,建议对城投公司银行借款及非标融资方面给予更多支持
自疫情发生以来,为维护金融稳定,确保疫情期间债券市场业务平稳、有序进行,加大对疫情防控的金融支持力度,各市场监管机构从债券发行流程、债券存续期管理、减免费用、再融资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
在债券受理和审核方面,政策支持非现场业务办理,延长企业注册和发行环节相关时限,延长债券额度有效期等。在债券存续期管理方面,疫情期间发行人预计难以按时披露定期报告,可申请延期披露,需延长回售期间、增设回售、延长转售期间的,经申请后上交所依规、灵活处理。在减免费用方面,上海清算所2月6日发布通知,对注册地在湖北省的发行主体2020年产生的发行登记费及付息兑付服务费100%全额减免等多条减免重点疫区发行主体相关费用的规定。在再融资方面,各市场开辟“绿色通道”,对于募集资金用于疫情防控相关领域、疫情期间的“发新还旧”或以一定比例补充营运资金的,建立债券发行的绿色通道。
目前已发布的各项支持政策主要集中在债券业务层面,对城投公司现有的债务压力有着一定程度的缓解。除发债外,银行借款是城投公司主要融资来源,非标融资系城投公司融资的重要补充,对此,我们给出如下建议:
第一,建议当地银行在短期放款、借新还旧方面给予城投公司更大力度的支持。目前在城投公司融资结构中,银行贷款占比最大,且受疫情影响,城投公司在建项目开展进度和新业务开工时间滞后,与项目相关的银行贷款将受到影响,建议当地银行在流动资金贷款、借新还旧等方面给予城投公司更大力度的支持,有助于避免城投公司在短期内出现流动性危机。同时,我们建议监管层可通过一定方式激励银行机构,如在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内或其他考核体系内额外设置考核加分项,对于在疫情期间给予疫情较重地区放款的机构,进行额外考核加分。
第二,建议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城投公司非标融资方面给予一定灵活性。2020年底是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后的最后期限,目前存量非标融资规模较大,又逢COVID-19疫情爆发,为避免区域性非标逾期集中爆发的风险,我们建议,(1)从非标发行来看,建议监管层针对政信类非标临时增设“疫情防控非标”,不计入非标总量考核,并在审批、流程上开启绿色通道,支持疫情较重地区城投公司进行非标融资的滚动;(2)对于持有疫情较重地区的非标规模较大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制定过渡期计划,允许2020年底前未清理完毕非标产品回表,并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完成清理或转标。
最后,从业务层面来看,在“稳增长”背景下,基建投资发力或成必要选择,而疫情期间地方政府财政收支压力增大,基建投资资金来源或将更加依赖地方专项债,本次疫情暴露出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一些短板,包括公共医疗与公共卫生资源的不充足等,建议特殊时期专项债使用范围可适当根据各地情况灵活处理,以补短板为导向,在政府的引导下,城投公司积极参与相关业务的开展。
作者:龚 程 晨, 杨 培 峰, 毕 柳
閱讀更多 進奏櫃坊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