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8 母女倆收了彩禮就放“鴿子” 幾年內騙婚8起,詐騙50餘萬元

武漢晚報9月18日訊(記者費權 通訊員馮威 周濤)在婚姻約定初步達成時,男方向女方贈送一定金額的現金、首飾等物品作為彩禮,是民間婚姻一項約定俗成的禮儀。然而,女子朱某英卻將此作為生財之道,與人相親後假裝同意結婚並索要彩禮,收到彩禮後就“放鴿子”,還拒絕歸還彩禮。

母女倆收了彩禮就放“鴿子” 幾年內騙婚8起,詐騙50餘萬元

民警調查發現,她以此方法作案多起,還拉上自己尚在婚姻存續期間的女兒朱某一起作案。9月4日,朱某英、朱某偉被新洲區公安分局三店街派出所抓獲歸案,已核實相關案件8起,涉案資金50餘萬元。

給了彩禮卻被“放鴿子”

今年8月10日,新洲區三店街居民許先生來到三店街派出所報警,稱自己兒子與黃岡麻城姑娘朱某談朋友結婚,付了4萬餘元彩禮錢後,對方卻拒絕結婚,還不退彩禮錢。

民警調查得知,許先生育有一兒一女,女兒已經出嫁,但因家庭經濟困難,30多歲的兒子小許一直沒有結婚。7月初,有媒人找到他,說麻城姑娘朱某不錯,可以介紹給他兒子。後來,倆孩子在麻城見面後,互相都比較滿意。他甚是高興,當場就給了一萬元見面禮。

隨後,朱某和其母親朱某英來到新洲,商量兩人婚禮事宜。經過商量,彩禮定為8萬,第二天,許先生給了3萬元給朱某英。

可是添加微信後,許先生女兒在朱某朋友圈中發現有婚紗照,再三詢問後,朱某才道出實情,原來,2016年她與安徽廬江一男子結婚,尚未離婚。

知道此事後,許先生找朱某英商量解決方案,誰知朱某英卻說,她女兒無法與其兒子結婚,彩禮錢也因看病、還債花完,沒有辦法退還。後在媒人的見證下,朱某英寫下了一張4萬元的欠條。

婚沒結成,反而被騙了4萬元錢。許先生越想越生氣,於是來到三店街派出所報案。“當時,我們還以為這只是一起普通的婚姻糾紛案件。”三店街派出所所長佘冬喜介紹,但調查之後,卻發現事情並沒有那麼簡單。

涉事母女竟多次被舉報

佘冬喜立即安排民警前往黃岡麻城。在麻城多個派出所,民警獲得了數起關於該母女倆的報警,報警人多是喪偶、家庭經濟困難或者有精神、身體殘疾,且居住在鄉鎮或偏遠鄉村的男子,報警內容與許先生遭遇如出一轍,基本都是母女倆與人相親並索要彩禮,一旦彩禮到手就拒絕結婚,也不歸還彩禮錢,已有多個報警人到法院起訴。

麻城60歲的老袁就是其中一個,他早年喪偶,獨自一個人生活,2016年底與朱某英相親,準備於第二年春節結婚,並分兩次給了7萬元作為彩禮錢。可付了彩禮錢後,朱某英就反悔,稱不能與老袁結婚。老袁多次催要彩禮錢,朱某英才還了2000元,其餘的一直拒不歸還。

麻城今年70歲的老劉遭遇也一樣,他先後被騙18萬餘元,朱某英既不與他領證結婚,也不退錢。為此,老劉還到法院起訴。

辦案民警與公安法制部門和檢察院共同研究,一致認為朱某英、朱某偉的行為涉嫌詐騙,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9月4日,有群眾反映,稱朱某英、朱某在其位於麻城市金橋大道附近某小區的家中出現,辦案民警立即趕到現場,將兩人抓獲,並押解回新洲。

母親脅迫女兒參與詐騙

抓獲朱某英、朱某後,辦案民警依法對其家中進行了搜查。在朱某英家中,民警查獲了大量金銀首飾、玉鐲、串珠等物品,以及20餘張美容、美髮、美體會員卡。此外,民警還發現了朱某英結婚證、離婚證各3本,朱某結婚證2本、離婚證1本,以及法院裁決、判決文書8份。

根據兩人交代,民警得知:今年57歲的朱某英1985年她與第一任丈夫結婚,第二年生下了朱某,1997年離婚。2016年、2017年,她又先後與麻城、河南新縣男子結婚,但婚姻持續時間均不到一年。女兒朱某2013年,經人介紹和安徽安慶一男子結婚,2015年3月離婚,同年11月又和安徽廬江一男子結婚,僅兩三個月便要求離婚,但法院判決不準離婚。而且朱某還因吸毒,先後兩次被處強制隔離戒毒。

女兒朱某還告訴民警,她知道自己和媽媽朱某英與別人相親,是為了騙錢。因多次被起訴,法院已將朱某英部分資產凍結,他們的主要生活來源就是通過騙婚得來的錢。

此外,女兒朱某因長期吸毒,已經出現精神障礙,母親朱某英曾威脅女兒朱某,如果不跟著一起去騙錢,就將她送到精神病院去。且民警調查發現,在朱某參與詐騙作案前,朱某英已經採取此種方法,單獨作案多起。

經調查,民警已核實相關案件8起,涉案資金50餘萬元。目前,朱某英、朱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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