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3 引發香港風波的殺人嫌犯出獄,鞠躬道歉:對不起香港人

今天(10月23日)上午9時,涉嫌在臺灣殺害女友的嫌犯,觸發香港特區政府修訂《逃犯條例》陳同佳走出監獄,出獄後向等候的眾媒體鞠躬。

他說︰“因為我自己做了些無可挽救的錯事,給他們帶來好大的傷痛,我自己的內心受責,所以我願意為自己的行動,犯下的錯事,返去臺灣自首,服刑受審,希望她的家人釋懷,曉潁安息。”

引發香港風波的殺人嫌犯出獄,鞠躬道歉:對不起香港人

在被問到還有沒有話想講,陳同佳表示,想多謝自己的父母一直不離不棄,最後指“對於社會、對香港人,我只能,對唔住(對不起),希望各位原諒,希望給我個機會。”

陳同佳見媒體時神情平靜。

陳同佳去年在臺殺害同為港人的女友,隨後潛逃回港,成為香港修訂“逃犯條例”的導火線。香港特區政府此前表示,陳同佳23日出獄後,將協助他來臺投案。

引發香港風波的殺人嫌犯出獄,鞠躬道歉:對不起香港人

▲ 陳同佳殺害女友後,拖著裝有女友遺體的行李箱離開賓館 圖自臺媒

此前,陳同佳曾致信林鄭月娥,表示已經決定出獄後前往臺灣“自首”。然而,臺當局卻推卸責任,呼籲港府繼續羈押,並在20日宣佈將拒絕陳同佳“入境”。

22日,臺灣方面突然改口,宣佈已通過現有渠道,致函、致電香港特區政府,將派員赴香港押解陳同佳來臺受審。

對此,香港特區政府於10月23日凌晨特別發表公開聲明。聲明指出,這等於跨境執法,不尊重香港的司法管轄權,完全不能接受。

引發香港風波的殺人嫌犯出獄,鞠躬道歉:對不起香港人

特區政府的聲明表示,臺灣執法機構在香港沒有執法權。犯罪嫌疑人陳同佳是臺灣通緝犯,這次是自願到臺灣自首。他出獄後是自由人,特區政府無權對他施加任何強制措施。他可在自己選擇的人的陪同下赴臺,臺方在他抵達後可將他拘捕。臺方若願意處理陳的自首,應立即取消對陳的入境管制,才不會令通緝令自相矛盾。既然陳自願自首,何來逃亡滅證之嫌?

聲明進而指出,殺人案發生在臺灣,死者屍體、主要證人、證物及相關證據都在臺灣。臺灣對本土殺人罪行絕對有司法管轄權。陳同佳既然自首,臺方應先接收他,然後主動對他訊問、蒐證、起訴。在香港方面的證物方面,除了陳自願帶往臺灣的證物外,其它證物,港方會在法律容許下儘量配合臺方請求,根據程序處理。

對於臺方提出以司法協助來處理該案件,特區政府認為只屬藉口,與自願自首無關。過往臺方也與其他未有司法協助的地方處理過相類似個案。陳同佳這次自願自首,又是臺方的通緝人士,可以完全在司法協助以外處理。港方提供協助,是基於陳的要求,也必須在臺方尊重港方的法律及制度下進行。

對於臺方強調港方可以處理陳同佳案件,我們並不同意。特區政府多次重申,香港律政司已就臺灣殺人案,充分及全面地考慮了警方的調查及全部所得證據,在香港只有足夠證據控告犯罪嫌疑人陳同佳清洗黑錢罪,沒有足夠證據控告他其他罪行,包括企圖謀殺或所謂“蓄意計劃殺人罪”。任意要求檢察機關在沒有充分證據和法律基礎的情況下提出起訴,既不負責任,也不符合秉行公義的原則。特區政府這個立場清晰,並始終如一。

聲明還指出,過去一年多,港方多次表明樂意向臺提供合法可行協助,以便臺方調查臺灣殺人案。我們更在今年三月正式向臺方提出,派代表團到臺磋商殺人案的協作安排,但不獲正面回應。對臺方至今仍然堅持香港無意受理,這不反映事實,特區政府對此表示失望。

特區政府強烈反對臺方妄指犯罪嫌疑人陳同佳自願自首有政治圖謀。由始至終,特區政府皆盡力為受害者伸張正義,也認為陳同佳這次頓悟,決定自願到臺,可令公義得以彰顯。特區政府相信,若臺方真心秉持公義,應務實處理,不要將事情複雜化,案件希望可以有所進展。


就在發稿前,小坊得到最新消息:

《逃犯條例》修訂草案被撤回

央視新聞10月23日消息,香港立法會當天召開會議,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宣佈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草案,為這條草案正式畫上句號。撤回程序於14時57分開始,15時01分完成整個程序,耗時僅五分鐘。


來源 | 綜合上觀新聞、澎湃新聞、觀察者網、央視新聞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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