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8 自家房屋被扣上違章建築的“帽子”,我們該如何應對這樣的拆違呢

導讀:在現實生活,廣大的被拆遷戶往往會有這樣的疑惑,自己拆遷前明明住的好好的房子,為什麼一開始拆遷就變成“違法建築”了呢?其實,這就是有些拆遷方所慣用的“以拆違代替拆遷”的手段在搗鬼。因為被拆遷人的房屋一旦被認定為“違法建築”,那麼拆遷方就可以決定不予賠償或者少給賠償,而且拆遷方可以以“拆違”為藉口,將被拆遷人的房屋迅速拆遷,從而達到節約拆遷費用、推進拆遷進程的目的。

自家房屋被扣上違章建築的“帽子”,我們該如何應對這樣的拆違呢

一、拆遷方認定“違法建築”的幾種方式

1、在拆遷過程中,拆遷方往往會僅僅通過證件的有無作為認定被拆遷人房屋是否屬於“違法建築”的標準。中國有960萬平方公里的土地,幅員遼闊導致的一個結果就是各個地方的房屋產權證書的擁有情況並不相同,有些經濟發達的地區,政府的行政服務工作完善,人們的權利意識高,因而房屋產權證書的擁有情況較好,而有些偏遠的地區,由於政府服務能力不足,人們權利意識淡薄等原因房屋產權證書的擁有量較低。因為地域、經濟發展水平的不同,單純的以有證還是無證來界定是否屬於合法建築還是違法建築的做法是不對的。

2、拆遷方隨意認定一個關於建築物高度、寬度的標準,在標準以下的屬於合法建築,而超過這個標準的就屬於“違法建築”。但是很多被拆遷人的房屋在此之前已經早就建築完畢,因此這有點屬於事後立法的性質,因此這也是屬於不合法的。

3、只要是政府想徵收的地方,都有“違法建築”的存在,而不管該地方是否屬於規定的徵收範圍內。

自家房屋被扣上違章建築的“帽子”,我們該如何應對這樣的拆違呢

二、“違法建築”認定的法定程序

在拆遷實踐中,除了被拆遷人合法的房屋被認定為違建外,退一步講,即使是法律意義上的“違法建築”,那麼拆遷方也不是可以為所欲為,隨意拆遷的。拆遷方若想拆除被拆遷人的房屋,需要履行以下程序:

1、違法建築的認定是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前置程序。

政府在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前就要對所徵收房屋內的房屋性質作出認定,只要徵收範圍內的房屋性質全部認定完畢後,政府才能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因此說,如果在房屋徵收決定作出後,政府才對被徵收房屋作出違法建築的認定的行為是違法的。

2、違法建築的認定同樣需要遵守相應的法定程序。

對於違法建築的認定程序可以參照《徵收條例》第24條的相關規定。《徵收條例》24條規定在認定違法建築時需要在遵循調查、認定、處理等程序外,還應當按照土地、規劃等方面有關違法建築的處理程序依法進行。以違法建築行政處罰案件立案查處的,還應當符合行政處罰法、行政強制法規定的行政程序。

3、當事人對於政府作出的違法建築的認定可以提起訴訟。

政府對於違法建築的認定從本質上屬於具體行政行為的一種,根據行政法的基本原則和有關規定,行政相對人對於政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時,享有提起行政複議和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最後,在此提醒廣大的被拆遷戶,在自己本屬於合法建築的房屋被政府認定為違法建築時,不要採取過激行為維權,更不要不予理睬,正確的做法應該是積極從法律的層次上對於政府作出的違法建築認定進行回應,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自家房屋被扣上違章建築的“帽子”,我們該如何應對這樣的拆違呢

三、百姓房屋或建築物被政府認為為“違建”時如何維權?

1.保持冷靜,不要採取過激的行為。

如果情緒激動,容易作出錯誤的判斷,採取錯誤的方式。政府會抓住百姓的一點錯誤,強迫簽字,讓生米做成熟飯。百姓在諮詢我們時,很多人都說自己是被強迫簽字的,但事實上又拿不出證據。“衝動是魔鬼”,如果因不冷靜採取了錯誤的方式,那麼就在與政府打交道的過程中喪失了第一步的主動權。

2.第一時間諮詢律師或專業人士,明確自己要如何維權。

律師或專業人士會從政府認定“違建”的合法性及拆遷的合法性入手,將被動變為主動,從根本上幫助百姓爭取自己的合法權利。即使真的是“違建”,也不必然等同於“零補償”。

3.理智對待政府同意補償或增加補償。

首先,要清楚自己在拆遷過程中的實際損失,這樣便於與政府通過溝通談判儘快達成一致;其次,政府或相關部門有違法之處不等於政府必須要多拿出補償款,政府或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出現了違法違規情形,自有其法定的負責方式,如果百姓認定你錯了就一定要多給我錢,實際是一種法制觀念淡漠的表現,這也將導致後面的人維權難度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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