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4 高書不入俗人眼,何為俗?

近日,與朋友聊起一則舊聞,引發一點思考。京城有位書畫家,每到歲末年初之時,便將作品一一掛起,邀請一些人來觀賞,並請大家對作品進行好中差排序。待眾人散去之後,他便把評出的幾件最好作品銷燬,將大家公認很差的作品壓到箱子底下收藏起來。常人看來,這種做法可能有點怪異和偏激,但從另一個方面看,也顯現出藝術家追求與眾不同的審美趨向。

徐渭在《題自書一枝堂帖》中說:“高書不入俗人眼,入俗眼者必非高書。然此言亦可與知者道,難與俗人言也。”我們不必去深究此論的對錯,也沒有必要去斷章取義地解讀,本來每個人對藝術的追求和審美方向不同,爭議肯定是存在的。然而,有一點可以作為公論:古往今來,書法藝術最忌一個“俗”字。

高書不入俗人眼,何為俗?

何為俗?這裡麵包含了太多的審美元素,無法用語言表達清楚,只能靠個人修為去意會了。比如,技法低級任筆為體是俗,機械死板描眉畫眼是俗,甚至有時工整漂亮也是俗……當然,外行人的“俗見”亦在俗之列。

關於書法,有一個與其他藝術形式不同的特點:由於其創作的對象是文字,只要是會寫字的人,對書法的好壞都有一個基本的判斷,而且這種判斷不管是否科學和專業,在內心深處卻是很難立刻改變和被說服的。這種現象,是因為我們每個人從小都接受硬筆漢字的教學,而正是這種“橫平豎直就是好”先入為主的教育,潛移默化地影響著每個人,因缺少專業審美的引導,難以將寫字與書法區分開來,成為許多人產生書法“俗見”的根源。

很長時間以來,在各類媒體中往往見到對“美書”與“醜書”的爭論。書法如果用表象的“美”與“醜”來分類,那麼它就沒有作為一項藝術而存在的價值了!

“高韻深情,堅質浩氣,缺一不可以為書”(《書概》)。

書法的內在支撐是文化,它既有外在的形質,又包含著精神層面的韻和情。正如於明詮先生所說,古人在談書法美的時候是模糊的,很少提美這個詞,而更願意講格調、韻味、意韻,更在乎風采、神韻、境界,這些並不是自然界有的,而是文人賦予的。所以說,書法藝術是中國文人浪漫主義情懷的體現,如果直接說書法寫得美或漂亮,可能就有點“俗”的嫌疑。藝術上的美與醜,不是感官的直覺,而是一種高級的意識活動,是對個人整體藝術修養的檢驗。

從一定意義上說,書法審美也是人生審美,經歷閱歷的變化,眼界境界的提高,文化知識的拓展,以及書法技藝上的實踐等,都會不斷影響著自己的審美走向。

高書不入俗人眼,何為俗?

筆畫寫得很工整不一定是功力的體現,寫好楷書也不是寫好行草書的基礎,點畫狼藉、粗頭亂服不代表“醜”,線條光滑流暢也未必就是“美”。王羲之的《蘭亭序》《初月帖》《黃庭經》是經典,傅山的《毓青丈得子詩》、王鐸的《擬山園帖》、楊維楨的《真鏡庵募緣疏卷》同樣也是經典。風行雨散、潤色生花是美的,蒼茫野逸、氣勢雄渾同樣也是美的。每個人有不同的知識面,以及境遇與體會,對於書法史上留下來的經典,只要自己真心喜歡,就是與個人審美氣質相暗合的好作品。當許多人在大罵徐渭變亂古法、胡塗亂抹時,鄭板橋卻對其詩文書畫頂禮膜拜,並刻一印“徐青藤門下走狗鄭燮”,而齊白石也稱,恨不生三百年前,為其磨墨理紙。這正應了徐渭那句話“亦可與知者道,難與俗人言也”,也算是隔代知音吧。

學藝如修行,一層一境界。只有且行且敬畏,敬畏先賢,敬畏經典,師古不泥,不斷探索,才會漸次登高,看到不一樣的風景,收穫進步的喜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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